机关离职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机关离职保密协议范本 ,在这个时候我都会在网页上搜索一些有关毒品的新动态;对于 21 世纪的人类而言毒品已经算不上陌生,由它所引起的种种悲剧无人不知晓,令人闻而生畏。然而即使是这样仍有许多人与毒品为伍;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琅铛入狱,命丧黄泉如果说《四喜诗》中所写的是人生的四大喜事,那毒品所造就的人生际遇便是人生的四大悲剧。那些以毒品为伴的人更是将这四大悲剧倾情演绎。一包小小的白色粉末,一粒毫不起眼的药丸,一剂普普通通的药剂这些在我们生活中时常能看见的东西最后又是怎样将一个活人变作没有灵魂的躯壳的呢?毒品一个善于伪装的恶毒杀手。若要追溯它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详细内容,下载后可以查阅)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 3 年内。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

  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监事、董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传真、报告、笔记、信件、磁盘、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

  道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意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另行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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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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