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会议讲话

 残疾人会议讲话

  残疾人会议讲话一: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培训、社保、维权四项工作,努力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提高社保覆盖面,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 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残疾人的就业是残疾人生存之本,我们努力推荐残疾人就业。第一,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公益岗位,鼓励各类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与民政部门和残联联合举办残疾人专项市场,推荐残疾人就业;第二,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和组织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并予以适当的补贴;第三,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对残疾人建立帮扶机制,20xx 年,先后推荐 80 名残疾人就业。

 2、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第一,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般居民医保费每人每年按 260 元标准筹集,而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已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实行个人缴纳 20 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240 元。第二是新农保。新农保政策,给予普通人每人每年 30-50 元的补贴,而对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保给予每人每年 100 元补贴。第三,二等乙级

  2 伤残军人从去年起统一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3、推进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协助市残联,依托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首次参加就业前培训的免收或减收培训费。20xx 年,我们先后组织了 3 批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有部分职工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

  4、推进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执法监察,提高残疾人与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落实残疾人劳动保护政策,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去年,我们受理残疾人投诉举报案件 19 件,立案查处 13 件,责令用人单位与14 名职工签订合同,为 5 名职工追讨欠薪近 6 万元。

  我们在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先进单位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助残工作。

  1、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推荐工作,通过举办残疾人招聘会来搭建用人单位与残疾人求职者的沟通平台,引导、服务用人单位积极开发并安排适宜残疾人工作的岗位。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积极扶持有条件的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对经过项目前期可行性评估的创业项目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或者给予资金扶持,帮助残疾人解决资金难问题。积极配合市残联,加强对本市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失业残疾人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全额补助。

 2、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针对残疾人群体低就业率和高贫困率的现状,以政府鼓励、推动、促进残疾人就业为契机,提高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率,让残疾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所靠。对于一些无就业能力的重度残疾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建议政府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帮助他们参加养老及医疗保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3. 加大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增加对城乡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降低医疗费用报销门槛,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限额,让更多残疾人能够享受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实惠。此外,考虑到残疾人的经济困难和实际看病需求,进一步研究政策,逐步向残疾人倾斜;根据上级要求,建议政府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范围,进一步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

 各位领导,同志们,做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于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江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残疾人会议讲话二: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从更高的角度重视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年,全区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取得了 3 个方面的成绩。一是注重提升民生保障质量,社会救助工作有了新提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人均补差水平较去年分别提高 11%、16%,惠及 1.7 万人;医疗救助次均额度占次均自付费用的比例提高 10 个百分点达到 78%,惠及 11.6 万人;临时救助资金投入较去年提高 42%,惠及近 3000 人;贫困肢体残疾人和儿童康复补助标准提高到 3.3 万元/人,残疾人康复救助等惠及 1.2 万人;全年筹集各类民生保障资金 1.66 亿元、较去年翻了一番,城乡困难群众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获得了更大实惠,残疾人生存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二是注重加强敬老助残工作,社会福利事业有了新提升。投入 7190 万元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区中心敬老院基本建成,残疾人康复中心、殡仪馆迁建工程、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重点项目推进有力。近 8.2 万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等项目惠及近 1 万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白内障免费复明等惠及 1000 余人;郑建伟被评为“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三是注重强化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新提升。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完善了村(社区)工作准入等相关制度,大幅度提高了村(居)干部报酬。牵头举办了片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演练,及时应急救助 8 次风雹等重大灾害,灾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时得到妥善安排,救灾抗灾综合能力稳步提升。

  在充分肯定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时,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存在面广、难度大、任务重的问题。说面广,上到行政区划,下到村街地名,从一个人的出生到终老,从最可怜的人到最可爱的人,几乎都要涉及。说难度大,服务对象中除了“优抚”对象外,大都属于“贫困对象”、“弱势群体”,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说任务重,工作正在进行着从“二

 线服务者”向“一线建设者”转变、从“救济补缺”向“全面普惠”并“适度提高”的转变、从“民政”到“民生”的根本性转变。与此同时,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一是社会保障能力弱与特殊困难群体需求大的矛盾突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高,提供保障的能力还不够,困难群众总量大、困难面宽,提供社会救助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同时,我区属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区,防灾减灾能力还弱,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家庭因灾、因病致贫、返贫;全区已有 3.6 万名残疾人,加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 1.58%,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53%),每年我区会新增加近 100 名残疾儿童,这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特殊社会群体需得到救助,现实保障处于“僧多粥少”的现象突出。二是社会保障水平低与人民群众期望高的矛盾突出。目前,全社会给予的保障,还只能是在保基本、兜底线上,解决吃饱、穿暖问题,随着全面小康建设步伐的加快,这些特殊困难群体在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诉求也随之提高,离“发展成果人民共享”这一高愿望矛盾突出。三是保基本的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与工作要求有差距。一方面,民政和残疾人工作由一般性管理工作转化为重要的社会民生工作,历史上形成的体制构架承受能力有限,特别是乡镇、村组基层力量薄弱,与服务对象见人、见事、见面的要求还没有很好的落实,该宣传的未宣传,该公示的未公示,群众知情权没有很好落实,救助对象的精准度不够,群众有意见。另一方面,机制还不够完善、漏洞还没有堵住,给部分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居)干部制造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出现了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人情保、人情救助等现象,该保障的没得到保障,不该保障的得到了保障;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胆大妄为、雁过拔毛、违纪违规,致使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走样,群众意见大。再有,惠民资金监管不力,创新性开展工作不够,救助对象以住院治病为名,实为休息养老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医疗机构到基层请救助对象到医院住院,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二、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从更深的层次开展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第一,要在民生保障上取得新突破。在城乡低保方面,要将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保障类别等公示到户,每月到户复核,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在孤寡供养方面,完善对孤寡老人的救济、扶助、供养制度,建立孤寡老人健康档案,由村(居)委负责提供上门服务和 24 小时“呼叫”服务。在医疗救助方面,要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试行医疗救助费用总额付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在救灾救济方面,要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和管理,确保灾害发生第一时间能处置、灾后能及时重建、救灾信息能全面公开。在临时救助方面,要探索构建临时救助与相关专项救助、慈善救助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急难特困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第二,要在敬老助残服务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深入推进“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统筹好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民办养老等设施建设,不断增加养老床位,逐步解决量的问题;注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入住对象“进(得来、住得下、留得住”,切实解决质的问题;健全老年大学和老年体协组织网络,大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努力实现“老有所乐”。二是加强残疾人保障服务。大力实施肢体残疾人矫治、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家园”等民生工程;扎实开展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程,降低新生残疾儿出生率;深入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调查和实用技能培训,

 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生工作。支持社会力量采取PPP 模式开办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项目,积极落实土地供应、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和投融资等优惠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医养一体化建设项目,广泛开展社会帮扶和志愿者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提供敬老助残服务。

  第三,要在社会服务管理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认真开展村(居)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加强村(居)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村干部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素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全心为民的村(居)干部队伍。二是继续开展好“双拥”创建工作。抓好“市级双拥模范城”创建迎检工作,为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奠定坚实基础;落实好优抚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等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全面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率和就业率达 100%。三是统筹开展专项服务工作。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力度,强化流浪人员救助,规范婚姻登记服务,稳步推进慈善事业。

  第四,要在殡葬改革工作上取得新突破。一要统一思想。我区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缓慢,是全市 4 个无火葬殡仪馆的区县之一,城区“乱坟岗”现象突出。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在土地资源极度紧张、城市形象亟待树立、文明丧葬大势所趋的情况下,殡葬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今年殡葬改革要在深入推进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二要营造工作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采用开吹风会等适当形式,在职工和职工家属中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引导去除陈旧陋习、实行文明丧葬,为下一步全面实施殡葬改革工作提供缓冲。三要作好准备工作。加快推进殡仪馆迁建工程,确保今年完工投用;迅速启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构建完善的殡葬服务体系;禁止在城区新发生的埋葬行为,逐步改变落后丧葬行为;提供人性化的殡葬服务,为全面启动殡葬改革提供必备条件。

  第五,要在提高政策执行公信力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全面落实低保对象由村组级起报、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定的三级审批机制,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低保对象受理责任和审核主体责任,加大入户调查核实和动态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精准度。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程序审批,落实审批主体责任。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低保突出问题实行层层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抓实公示公开。把政策和工作放在阳光下运行。完善低保对象、政策公示“两到户”工作机制,试行低保网上公示,逐步实现村级集中公示向乡级集中公示的转变、乡级集中公示向区级集中公示的转变。上半年,乡、村两级对低保等相关救助工作开展为期 3 个月的全面集中清理、自查、整改;下半年,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利用传统的公示栏集中统一公示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保障类别等信息基础上,每个乡镇街道要试行网上公开公示低保等相关工作,逐步实行区民政局统一网络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判。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区民政局、区残联一道,共同统一制作宣传资料,既公开相关工作举报电话,又图文并茂地宣传政策。各乡镇街道要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张贴到全区所有道路干道、村庄院落,着力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更强的保障推进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把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列入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抓、亲自管;各民政、残疾人干部和村(居)综合服务专干(社会保障专干)要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有能力服务。

  第二,加强队伍建设。民政、残联部门要针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较频繁的情况,多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民政残疾人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和综合水平。加强廉政建设,严禁“吃、拿、卡、要”,杜绝人情救助,织牢廉政“防护网”,办好民生实事。

  第三,加强资金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足额、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保障好“保基本、兜底线”的资金需求;要依法加强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和征收工作,做到“应缴尽缴、应收尽收”。民政、残联、发改等部门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加大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盘活社会资源,切实提供资金保障。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用好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改变用途,严禁截留挪用。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落实民生专项资金定期核查、报告制度,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

  第四,加强部门协作。全区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主动了解基层民政和残疾人工作情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在项目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倾斜。区民政、残联要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做到协调有方、督办有力、监督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