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编制规定

 监理规划编制规定

 一、监理规划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全过程进行策划,用于指导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规范监理规划的编制,特制定本规定。

 二、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工程监理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三、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组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大纲、施工合同,审查后的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监理规划的编制。监理规划文件编制完成生效后,送建设单位和公司工程监理部各一份。

 四、监理规划采用统一规定格式,纸面 A4 幅面,在左例装订,页码打印在右下方。

 五、监理规划编制的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1)

 工程项目特点; (2)

 工程项目组成、规模; (3)

 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4)

 其它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及名单。

 8、项目监理组人员岗位职责(参见公司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3)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4)

 监理员职责; (5)

 资料员(信息员)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参见公司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措施:

 (1)

 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点设置及控制方法); (2)

 进度控制; (3)

 造价控制; (4)

 安全生产管理控制。

 11、监理工作制度:

 (1)

 施工图会审与交底制度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制度 (3)

 工程开工/复工及工程暂停令签发制度; (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制度; (5)

 测量成果报验制度; (6)

 工地例会制度

 (7)

 试验室资质报审制度; (8)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制度; (9)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10)

 工程质量问题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1)

 工程变更制度; (12)

 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审签制度; (13)

 工程竣工结算审签制度 (14)

 工程进度检查制度; (15)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6)

 监理月报制度; (17)

 监理日志制度 (18)

 监理文件管理制度; (19)

 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12、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3、监理人员纪律 14、项目监理组的监理设施 (1)

 由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 (2)

 项目监理组自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