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政府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的内容,具体内容:要做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下面是由我给大家整理的政策一是要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与促进创业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
要做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下面是由我给大家整理的
政策一是要推进简政放权
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与促进创业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惩治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动力,鼓励创新创造;推进投融资体制、税收、流通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进一步打开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的闸门,对扩大就业起到"推进器"、"容纳器"的作用。
政策二是要加大创业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
政策三是要健全有利于创业的政策制度
落实和完善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
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政策四是搞好创业培训和服务
推动高校普及创业教育,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运用社会各类资源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跟踪扶持,使更多的劳动者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政策五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努力扩大创业规模,提高创业比例。
政策六是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
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考核评价体系,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宣传,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开拓的氛围,形成全社会竞相支持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
鼓励创新创业政策出炉
政策一: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
解读:这将给小微企业带来"真金白银"般的实惠。由于小微企业往往创业资本少,风险承受能力低,税费方面的优惠将给"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动力。
近日,财政部联合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宣布,将合力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从过去补助项目转向补助城
市,聚集五部门政策和资金为"双创"加油助力。
政策二: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
解读:这是以创新的模式支持创新。比如股权众筹、种子基金等都是随着形势发展需要提出的新概念、新方式,体现了与时俱进。鼓励国有资本和外资开展创投业务,可以扩大资金来源和融资范围。
政策三: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解读:这是一举两得之策。取消对人才发展的限制既能解决人才就业问题,又让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得到充分补充。
政策四: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解读:这为创业创新提供了便利条件。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了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有助于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创业难"问题。
政策五: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
解读:日前召开的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着力破除审批"当关"、公章"旅行"、公文"长征"等现象。再砍
掉一批行政审批和核准项目、一批审批中介事项等,年内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很多已经下放的审批事项,还存在进一步跟进落实的问题。要通过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等改革措施,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才能让创业门槛更低、创新天地更广。
创新创业政策频出
创新创业加课时增学分
为支持在校生创业,北京提出,要重点在互联网+、大数据、新能源、食品安全等领域培育一批新的专业增长点。
广西则对创业基础课程进行了改革,提出不少于 32 学时、不低于 2 个学分。增加实习实训教学比重,文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 15%、理科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 25%,高职高专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数不少于50%;师范类专业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半年。
广东设置财税、金融、法规、企业管理、风险控制、知识产权保护等创新创业实务课程,还允许创新创业学分转换为专业课程学分,学分修满后才允许正常毕业。
弹性学制最多保留学籍 8 年
在福建,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可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延长 2 至 5 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黑龙江也提出,除研究生外,学生经高校评估后最多可保留学籍 8 年休学创业。
广东提出实行弹性学制、延长修业年限的要求,将高职高专放宽至 6 年,本科放宽至 8 年,更允许学生边工边读,休学创业,简化复学手续,为学
生离校创业提供便利。四川的政策则更具商榷余地,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创业教育业绩影响教师评聘
近日广西发布的政策中,"高校教师每 2 年至少有 2 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被广泛关注,其中还提到,教师带领或指导学生开展创业项目、参与课题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上可给予优先照顾。
吉林政策更加细化,不仅要鼓励和支持专业课教师通过培训转型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还要按照学生人数以及实际教学任务,合理配备一定数量和较高质量的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
广东则提出,要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列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考察指标,实施教师业绩考核预警,逐步建立教师淘汰退出机制。
高校实施特色
中国政法:实施三学期制,增设夏季学期
记者从中国政法大学了解到,为给学生的创新创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学校将实施三学期制改革,缩短春、秋季学期,增设夏季学期,并且作为全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制度,在夏季学期中着力推行创新、创业、国际化教育培养模式。
武汉大学:学生不愿就读的专业可停办
在学科及学制管理方面,武汉大学在为学生创新创业而制定的政策中表示,将会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对部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或者没有学生愿意就读的专业进行改造、调整直至停办。优先支持参与创
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中南大学:教师离岗创业 5 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记者从多所高校了解到,实行弹性学制、调整学业进程,已经是各高校的实施常态。比如南京大学、北理工、北科大等,都提出在校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中南大学将四年制本科在校生的修业年限进行了细化规定,为 3~6 年。不仅如此,还鼓励校科技教职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经学校同意后可在 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