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信访办工作职责

 县委办公室信访办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及重庆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文件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我县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我县有关

 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6、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7、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

 8、加强全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牵头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县移民信访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