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幽默多高

黑色幽默多高篇一:论《人性的污秽》中的“黑色幽默”

论《人性的污秽》中的“黑色幽默”

摘 要:本文通过菲利普·罗斯“娱乐和严肃”的创作态度,结合“黑色幽默”中的幽默和荒诞,重点分析了《人性的污秽》中的荒诞性和黑色现实。具体关注于对绯闻的态度,政治正确性的荒诞和人的尊严的丧失。

关键词:荒诞 政治和学术 政治正确性 尊严

菲利普·罗斯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犹太家庭,在他40余年的写作生涯中(来自:WwW.ZHaOqt.nEt 蒲公英文 摘:黑色幽默多高),出版了29部小说类作品和两部散文集,几乎囊括了美国文学类所有奖项。他和艾萨克·巴舍维斯·辛格、索尔·贝娄、伯纳德·马拉莫德,共同成为支撑美国犹太文学这座殿堂的四根主要支柱。[1]

“黑色幽默”是美国60年代的一个文学流派,是一种病态的荒诞的幽默,用喜剧的形式表现社会的丑恶和畸形,形式上具有情节不连贯,时空跳跃,结构松散等特征,代表作有《第二十二条军规》(1961)。罗斯曾在《读我自己的作品及其他》说过“纯粹的娱乐和极度的严肃是我的两个密友,我将带着它们在这个国家行走到最后”[2]这是罗斯的写作态度,这种写作态度很好地体现在《人性的污秽》中。小说中有“黑色幽默”的因素,其中的种族问题,政治正确性问题是主人公无法逃脱的困境,整部小说体现了一种黑色基调。

小说从一开始就充满时代感和荒诞性。总统克林顿的丑闻作为小说背景,同时,雅典娜学院的古典文学教授的丑闻也在此时曝光。

黑色幽默多高篇二:浅议《第二十二条军规》中的“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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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第二十二条军规》中的“黑色幽默” 作者:杨丽平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4年第22期

摘 要 自“黑色幽默文学”诞生以来,“黑色幽默”便成为另一种荒诞、病态、阴郁喜剧的代名词,这是一种喜剧外壳下复裹着悲剧内容的另类文学。本文将重点选取约瑟夫·海勒《第二十二条军规》第24章为例,从文本选章解读、作品主题、文学特征等方面,来分析黑色幽默文学的艺术特色及其在作品中的运用。

关键词 《第二十二条军规》 黑色幽默 文学特征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黑色幽默文学崛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文坛,并于70、80年代在西方得到发展,这一术语是由法国超现实主义诗人和批评家安德烈·布勒东在20世纪20年代首次提出的”,这一时期,两次世界大战让各国生灵涂炭,战争给人们造成巨大的心理冲击,美国在侵略战中屡屡惨败,外侵给美国社会造成了动荡不安、人心惶惶的“难局”,人民不再信任国家和政府,政治、道义、情理等一切原本的正义都遭到巨大颠覆。然而,人们虽然对黑暗、丑恶、不公的现实产生忧虑和绝望,却又期望在幽默与讽刺中获得心灵慰藉。黑色幽默文学在这样的年代孕生、发展,题材不再框定于幽默风趣、娱乐性质的内容上,而是转向反讽人物与社会的荒诞性,其首要特征在于:作家着力用打造“一种无可奈何的嘲讽态度来表现存在与个人、社会与自我冲突,他们把人物的可笑之处扩大到不能再滑稽的地步,又把生活中的苦味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使读者的笑声里充满了沉郁的忧虑”,因此,黑色幽默被学者们称为“绞刑架下的幽默”、“大难临头的幽默”。

约瑟夫·海勒于1961年创作的长篇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是黑色幽默类小说的典型代表,全书共有42章,小说以二战为背景,描写了驻扎在皮亚诺扎岛上一支美国空军部队的生活内幕。章节间没有紧密的联系,也没有主要的故事情节,所以给读者造成零散、杂乱的感觉。如轰炸手约塞连为了复员回国而装疯卖傻;米洛为了谋取利益而发国难财等,都是独立的故事片段,无关紧要的情节看似与小说名“第二十二条军规”关联不大,小说里并未专门介绍“第二十二条军规”的具体条款,也未明确它是否得到公认。然而,作家正是通过破碎的情节来告诉读者“军规”是并不存在而又无处不在的力量,这股力量充斥着不合理、不公平、无正义、无规矩的因素,它是串联起零散片段和独立情节的主线。此外,小说中人物众多,情节荒诞,作家常常以搞怪夸张的言行来突出人物的某一侧面。主人公约瑟连就是一个受上级摆布的小人物,原本正直善良的约瑟连看透了社会的无法理、不公正,他只能选择彻底放弃希望和信念,做一个装疯卖傻的糊涂人。除了约塞连之外,还有许多类似的小人物形象,接下来,笔者将选取小说“第二十四章”中的米洛这一角色为例展开分析。

黑色幽默多高篇三:浅谈《许三观卖血记》中的黑色幽默

浅谈《许三观卖血记》中的黑色幽默 余华说过:“作为作家本人,主观上总是想往前走,总是想变化。”的确,余华是一个在创作上不断求新求变的作家。在写作初期,余华的创作风格追求沈从文的古典美。1985年以《十八岁出门远行》为起点,开始他的先锋文学道路,追求内心的真实,演绎暴力与血腥,叙事手法也变得极其自由。而到了九十年代,余华的创作风格又大变,叙事回归传统和现实,内容也变得温和。(新世纪的《兄弟》和《第七天》也有很大变化,因与本文无关。略去)其中九十年代中期的《许三观卖血记》,在叙事手法上多了一层“黑色幽默”,个人觉得是开创余华小说创作之先河,研究它有一定的意义。所以下面我想从其表现、意义和生成原因三个方面,浅谈个人的粗略看法。

一 黑色幽默的表现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下面简称《许》),让人有种想哭不能哭想笑不能笑得感觉,究其原因便是其中蕴含的黑色幽默。苦难让幽默变成黑色,幽默使苦难多了一层色彩。观其全文,个人把黑色幽默的表现归为两点——“童话式对话”与叙事上的重复。

《许》是一部“对话体”的小说,全本只有简单的描写和人物动作,剩下的全是人物对话。《许》的对话追求简单明了,很多人批评说对话如白开水一样无味,但我读后却发现不然,我更愿意把它归纳成“童话式对话”。(余华也说过《许》是一部寓言)例如文中写道:

“他们说,方铁匠的儿子被丝厂许三观的儿子砸破脑袋了…..那孩子的脑袋就跟没拿住掉到地上的西瓜一样…...那脑浆就像煮熟了的豆腐,还呼呼地往外冒热气……听说钢针用小榔头敲进去的……”此段对话如果跟西方童话中小约翰讲巨人的手臂、脑袋如何一件一件往下掉对比,我们会发现很相似,简单却有童话式的喜剧风格,让人忍俊不禁。《许》中的人物细细想来,就是如童话中人物一样,只有简单的动作,没有心理描写,对话简单而且单纯到天真,所以单个对话看来或许无味,但组合在一起就有一种童话般的幽默。

《许》在叙事上运用了重复的手法。在喜剧中,重复就是一种常用的手法,重复往往带来诙谐的效果。在大的方面,《许》十一次的卖血就是一种重复,而每一次的买血中许三观都重复着喝几大碗水,重复着膀胱被水撑满,重复着吃猪肝和黄酒,重复着黄酒需要温一温。这种搞笑的如“仪式”般的过程自然就成了一种幽默。在小的方面,许玉兰叫一乐帮忙一乐重复着的相似的推脱,许玉兰三次生孩子都在大骂许三观中生出,还有许玉兰每次都重复着在家门口的哭骂,都让人开怀大笑。可以说,不管是《许》中重复的内容和重复本身都是其幽默的表现之一。

其实文中的重复和“童话式对话”是相辅相成的,重复造成简单机械,也就使对话有了童话风格,而“童话式对话”本身便含有重复的“品质”。综上,所以个人认为《许》中叙事上的重复和“童话式对话”便是其幽默的两大原因。

二 黑色幽默的意义

苦难一直是余华小说中反复渲染的主题。从早期的先锋小说到九十年代转型之后的三部长篇,苦难始终是贯穿其中的。而《许》的黑色幽默使其中的苦难有了较以前而言的不同含义。

在先锋小说里,苦难主要以形式上的暴力和宿命来呈现的,死亡、血腥和杀戮充斥其中,每个人也如小说篇名一样“难逃劫数”,宿命所归。在这里,余华对于苦难的态度是揭露,他如一个冷漠的旁观者,把一切苦难摆在读者面前。而在带有自传意味的《在细雨中呼喊》中,回忆使苦难带上了温情,作者回忆着往事的同时,也是在“体验”苦难。在《活着》中,苦难的主题变成了忍耐苦难,带有了一种巨大的包容性。最后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挣扎苦难又成了苦难的新含义,这也是黑色幽默在文中的最大意义。

每个读者在读到《许三观卖血记》时,都会因其中的黑色幽默而淡化了苦难,而黑色幽默也是许三观挣扎苦难的手段之一。(另一个是卖血,本文不讲)这种手段个人觉得使许三观较之余华笔下以前的人物更为深刻。例如《活着》中的福贵,他对苦难的忍耐和包容让人震撼,充满了道家的“无为”和“超脱”,但只要一想到他经历的各种苦难(亲人的一个个死去)时,也让人感到麻木。他似乎就像神话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成神的人一样,看淡了一切,拥有“高高在上”的神性,却失去了人性,这放在一个老农民身上就是麻木。而在《许》中却不然,,忍耐变成了幽默,这不仅仅是在面对苦难时的化被动为主动,更是让许三观始终充满了“人性”,在最后,他依旧幽默地说:

“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种幽默,让他在苦难面前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让小说的苦难意识得到升华。

三 黑色幽默生成的原因

既然黑色幽默能在《许》中有一定的意义,那为什么余华之前的小说没有呢?因为这问题有一定难度,本想略去,但就全文结构来讲,本人还是想尽最大努力来分析一下。

在上文谈到,苦难一直是余华小说的主题,而黑色幽默又对《许》中的苦难含义有了影响,那么我们可以从余华小说中苦难意识的转变的角度来看一看。个人粗浅的认为,在先锋小说中,主题是揭露苦难,在《在细雨中呼喊》中,可归纳为体验苦难,在《活着》中,可以归纳为忍耐苦难,而到了《许》中则是挣扎苦难。这样,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其实余华对于苦难的创作是可以串成一条线的,一步接着一步,一层一层递进。个人推测,余华内心在经历《细雨》中的“体验”苦难后,自然而然会想到,生活如此苦难,现实中的人们又是如何度过的呢。余华也说过:“我过去的现实更倾向于想象中的,现在的现实则是更接近于现实本身。”那么余华从哪里获得现实本身,毫无疑问是从他的故乡。余华是一个十分重视故乡的作家,他认为他创作的根源就是故乡,北京对于生活多年的他依旧是个外地。我们也可以看到,余华前期的暴力叙事就是来源于家——医院,余华小时候是住在医院里,他说过,他每天可以看到血肉模糊的垃圾,可以听到各种不同的哭声。而自传体的《细雨》毫无疑问也是来自家。那么在“揭露”和

“体验”过后为什么会是“忍耐”和“挣扎(幽默)”就很好理解了。余华在“家”的写作过后,便自然把目光放在了故乡的“家外”,去寻找现实中的人们是如何面对苦难的。而在那个小小的海盐县,广阔的田地上,农民(毫无疑问还有并没有消除农民意识的工人)面对苦难的手段就是“忍耐”和“挣扎(幽默)”。故乡田地里,农民默默耕田的身影成为了福贵的“忍耐”。夕阳西下,农民回家时互相之间的调侃和粗俗的玩笑成为了许三观(还有文中其他人)的幽默。可以说,《许》的黑色幽默的产生并不奇怪,只是余华对于自己故乡的再次开发,把目光从“家”转到了“家外”,从而得到一直面对苦难的人们的苦难手段。并且,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自序》中说:“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余华)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余华前期的人物只是符号,是他内心的真实的人物,而现在他的真实来源现实,来源故乡,故乡中的农民发出了幽默的声音,自然《许》就带上了黑色幽默。另外,此时余华人到中年,生活环境的变化,让心态变得平和。余华说过:“我现在没有工作,一个人呆在家里,不可能和任何人发生直接冲突,世界在我的心目中变得美好起来。”而余华在写《许》时听着《马太受难曲》,《马太受难曲》的叙事就是重复的,两个多小时都是一个曲调,这些都或多或少从外部影响余华的写作。当然,我相信,余华是一个坚持为内心写作的作家,所以黑色幽默来源于他的内心——故乡,这是最大的原因。

补充:这篇论文是个人花费力气最大的,但依然有很多不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