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没好”时代】奥巴马时代

  在美国现行制度内,帮助穷人是当不了大官的,想同情弱势群体又想当好总统,这就是奥巴马面临的两难选择。    百年之后再回头来看,奥巴马很可能是美国历史上比较差的一位总统。
  奥巴马自己也很不自信,一次讲演中,奥巴马忽然脱稿诉苦: “我要比过去更强,也就是说,我要挑战某些强大的势力集团。某些强大的势力集团一直在左右华盛顿局势。他们有时对我不满,说起我时把我当条狗一样。”
  啊,把你当条狗――太受委屈了。可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美国人是很喜欢狗的。美国的保守派乘机攻击奥巴马,说他很可能是穆斯林,因为穆斯林讨厌狗,而基督徒是爱狗的。保守派的攻击有点偏颇。
  其实,在西方文化和英语中,狗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比如,英语也有“狗咬狗”的说法,而且还把狗说得更坏,是“狗吃狗”(D0g eatdog)、战争之狗(dogs of war);七八月份赤日炎炎的恶劣天气被称作是“狗一样的日子”(dog days);生活无趣被比喻为“狗一样的生活”(lead a dog’s life)。当然,还有“热狗”(hot dog),一种面包夹肉肠的快餐美食。西方人喜欢说自己爱狗,为什么会有吃“热狗”的说法?
  我怀疑,历史上西方人是吃过狗肉的,至少是想吃狗肉。奥巴马对狗的评论再次验证,在西方文化中,狗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狗不一定是什么好东西,被人比作狗是受到了侮辱,但奥巴也没有必要委屈地跳出来为自己鸣冤叫屈。在西方搞政治就会被人指着鼻子骂。在台上就应当勇于接受批评,怕批评可以不当总统。三条腿的狗不好找,两条腿的总统有的是。
  小布什在台上的时候也是经常挨骂,而且是被骂得狗血喷头,还被漫画家画成了一只老鼠。看到儿子挨骂,老布什伤心地流泪,小布什本人却并不在乎,照样对敌狠、对友亲。
  “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奥巴马也应该有这点精神,应该与华尔街集团决一死战。
  被敌人反对应该是一件好事而不是坏事。但奥巴马太自爱了,一点委屈受不得。奥巴马人还没有长大,心智不够成熟,爱玩手机,手里整天拿个黑莓――查电子邮件也是玩手机。
  奥巴马随时查邮件、答邮件,哪里会有时间和精力来认真考虑军国大事?他爱玩手机似乎与年龄无关――肯尼迪和克林顿当总统的时候年纪也很轻,但却成了美国的杰出总统,有点问题也都是生活方面的小节问题。
  有些美国朋友认为,奥巴马是被宠坏了。在美国,黑人作为一个整体受压迫的民族,但黑人中的精英是得到格外照顾的。美国对黑人有专门的优惠政策,而该政策主要体现在招抚黑人精英方面。黑人爬得越高,得到的照顾便越多。
  在政界尤其如此――政治有很大的作秀成分,而奥巴马正是这一政策的受惠者,本科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是哈佛大学,一路都是天之骄子。而白人精英对黑人精英表面上都是十分客气,说话十分小心,深怕有种族歧视之嫌。
  奥巴马受点委屈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虽然有人把奥巴马当狗,或是说奥巴马自己觉得有人把他当条狗,但他也是出有车、食有鱼,经常还要整人,可美国人民遭罪遭大了.由于经济政策失败,美国失业率仍然保持在9%以上。奥巴马在台上已经两年了,民主党还控制了参众两院,虽说不能令行禁止,但确实是掌握了实权。现在还要怪小布什,那也是有失公允,对小布什也有些冤。
  奥巴马向本党同志和自由派求救,但政策方面却一再向保守派妥协。小布什就不一样,不怨天不怨命,纵有千般不是,但有一条优点,就是立场坚定,对同志像春天一般的温暖,对敌人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但自由派自身有着难以克服的弱点:他们所受教育较高,想得比较多,怀疑别人,也怀疑自己;再有,自由派比较同情弱势群体,但自己绝对不愿意沦落到弱势群体中,有的又想做大官当总统――这就是两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