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客观性原则,一直是全球新闻界公认的最有价值的新闻传播理念,但经常的情况是,在媒体看似价值无涉的表象背后,是隐藏其中的意见表达,而且,越是重大的新闻事件,这种意见表达所持的立场越是鲜明。美国《时代》周刊关于阿富汗“割鼻女孩”的封面图片报道便是一例。因为《时代》一直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精英媒体之一,它的新闻处理方式对于我们深刻理解西方新闻的“客观性”具有代表意义。
【关键词】《时代》 新闻 客观性 封面图片
起源于19世纪30年代的客观性原则,一直是全球新闻界公认的最有价值的新闻传播理念,施拉姆称其为“20世纪前25年中对于新闻学的独特贡献”。①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新闻界,客观性更是被奉为圭臬,有“美国新闻的精神”、“不死之神”之称。以“真实、中立、公正、平衡”为核心的客观性原则已经成为西方新闻界得以傲视国际同行的最为重要的资本。但是,如果对西方新闻报道的诸多文本进行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标榜者所宣扬的那般神圣,神圣的只是新闻专业主义的职业理想,在理想主义光环的遮蔽下,有太多的非职业和非客观表现。经常的情况是,在媒体看似价值无涉的表象背后,是隐藏其中的意见表达,而且,越是重大的新闻事件,这种意见表达所持的立场越是鲜明。最近,美国《时代》周刊关于阿富汗“割鼻女孩”的封面图片报道便是一例。因为《时代》一直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精英媒体之一,它的新闻处理方式对于我们深刻理解西方新闻的“客观性”具有代表意义。
2010年8月的一期《时代》周刊封面图片,是一位名叫艾莎的18岁阿富汗女孩,因不堪忍受夫家虐待而欲逃离,竟遭夫家所在的塔利班组织割耳削鼻。彩色大幅照片上,女孩被割掉的鼻子只剩下黑洞洞的一个窟窿,可谓残忍之极。②仅就对新闻事实的技术反映而言,这幅新闻图片可谓客观(甚至到了冷酷的程度),但是,在这种媒体刻意为之的令人震惊的客观表象背后,我们看到的又是怎样的一种新闻“客观性”呢?
一、有立场的客观性
客观性原则要求传播主体既要有客观理念,又要有客观方法。客观理念也称客观精神,是新闻客观性实现的态度前提;客观方法是新闻客观性实现的手段保障。仅从报道方法上看,《时代》封面的新闻图片是客观的,但在这种客观外表之后,却并非媒体的客观精神,而是《时代》所力挺的美国政府关于阿富汗问题的战略立场。美国借“反恐”名义出兵阿富汗并长期驻扎,其真正目的在于攫取在中亚地区的巨大政治军事利益,巩固其全球霸主的地位。《时代》周刊之所以刊登如此惨不忍睹、令人发指的新闻图片,正是意图唤起(或者说煽动也不为过)世人对塔利班组织的恐惧和仇恨,从而进一步证明美军出兵并继续占领阿富汗的正当性。由于深陷阿战泥潭的窘境,奥巴马政府已经开始考虑撤军期限,然而,就此罢兵又等于向国际社会承认其军事及道义上的失败。对此“挺战派”认为,美国撤军是将阿富汗不负责任地“抛弃”。《时代》所刊“割鼻女孩”的新闻图片,正是意图从一个侧面向公众预证这种“抛弃”的后果。众所周知,封面报道一直是《时代》周刊的特色,相当于报纸的头版头条,其封面图片一向富有深意,并非随意而为。在刊登着“割鼻女孩”大幅照片的封面上,配发的大字标题赫然醒目:“What happens if we leave Afghanistan?”(如果我们离开阿富汗,会发生什么)。这一反问的弦外之音清晰可闻,即:毁容女孩艾莎的遭遇证明,阿富汗离不开美国的保护。新闻客观性原则要求传播主体不能以主观意见对客观事实形成干扰,要努力将事实与意见分开,不给主观意见或其他倾向性信息留下空间。而《时代》对新闻图片配发如此问语,其为美国政府代言的主观立场已不言自明。有学者这样评论:“把观点隐藏起来,通过精心选择的有利事实来间接表达意见。这种观点与客观性的本意相去甚远,可谓南辕北辙。”③对这样的新闻报道,传播学者赵月枝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反恐的语境下,赤裸裸的倾向性新闻俨然已成了美国媒体服务于政府,并在新闻市场中争取观众的法宝。”④
客观性原则要求传播主体对新闻事实必须作如实、全面的反映,“缺一面就不是真理”。⑤阿战持续已经9年,美国民众的反战情绪逐年上升。今年6月份ABC(美国广播公司)一项民调显示,53%的美国民众认为阿富汗战争不值得再打。⑥在为美国政府的阿富汗政治军事战略作舆论助阵之时,是美国部分主流媒体对民意的刻意回避与忽视。在所谓“反恐”名义和“国家利益”面前,媒体由“社会公器”主动而又不动声色地蜕变成为政府的舆论工具和思想先锋。
从《时代》周刊对阿富汗受虐女孩的封面报道可以看出,即使在西方,新闻客观性也不是超历史和超媒体的“普世价值”。“在西方主流意识形态和议会政治框架内,客观性是存在的,但超越国家利益、超越意识形态的客观性是没有的。”⑦西方主流媒体在涉及意识形态及国家战略安全问题上,对客观性的运用从来都是持双重标准。在去今不远的2008年拉萨3.14事件中,西方部分主流媒体对其“客观性”的拙劣演绎至今仍然让人记忆犹新。
二、违背新闻道德的客观性
自从新闻业独立而成为一种社会职业,新闻行业便有了自己特有的职业道德规范。现代社会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不论是行业规则还是媒体内部守则,在发达国家都已经相当完备,在这些规约中,慎重处理暴力、血腥、灾难、痛苦的照片或画面,是新闻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如《NHK国内节目标准》规定:“不得对残虐行为和肉体的痛苦进行详细的描写和夸大的暗示。”⑧BBC的自律档也指出:“我们不应该过多地在痛苦和受难的景象上拖延时间,……应该把镜头从受害者身上挪开以显示尊重。”⑨所有这些道德规约归结到一点就是,当职业道德规范与新闻价值发生冲突时,后者应该让位于前者。
反观《时代》周刊对阿富汗“割鼻女孩”的封面报道,在其对残酷事实貌似客观的呈现背后,是对新闻职业道德的无情牺牲。爱美是花季少女的天性,没有谁愿意把自己备受摧残的面容毫无遮掩地展现给大庭广众,但是,在政治集团的残酷角力和媒体巨无霸的强势以及虚拟的正义名义面前,受害者的任何愿望诉求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可有可无。受害女孩艾莎无论是在阿富汗受虐,还是美国以人道主义名义对其进行治疗,或是主流媒体以关注弱者的姿态对这位毁容女孩进行放大报道,可以说,可怜的艾莎已经成了无力主宰自己命运而完全听命于国际政治集团和媒体霸权摆布的一枚棋子。对美国出兵阿富汗持批评态度者认为,《时代》周刊关于“割鼻女孩”的封面图片是“情感勒索”,甚至是“战争色情作品”;更有批评者直言:“援引妇女的状况来证明占领有正当理由是一种卑鄙的策略。”⑩从另一角度看,倘若美国国民受到如此戕害,在美国严格的法律保护和健全的行业自律条规下,相信没有哪家媒体会冒险对受害者的形象做如此残忍的处理,这其中也潜在地隐含了美国媒体以救世主的姿态对第三世界的某种歧视心理,以及美国主流媒体在新闻职业道德上所持的双重标准。再从受众角度看。真实性是客观原则的题中之义,但是,当媒体在客观展现新闻真实之际,必须考虑到受众对可能引起痛苦、恐惧、难受、恶心等负面心理的事实的承受能力。在对“割鼻女孩”的图片报道中,《时代》将公众的真实感受弃之不顾,刻意追求的是“为我所用”的新闻价值。固然,客观、真实从来都是新闻界孜孜以求的职业理想,但是,客观性的实现,必须以遵循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为前提,违背新闻道德的客观性本身就是不客观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要求的手段既是不正当的,目的也就不是正当的。”⑾
《时代》的做法再次告诉我们,客观性虽然被西方新闻界誉为“不死之神”,但是,在“神”的名义下,媒体众生却并不超脱。
参考文献
①[美]韦尔伯?施拉姆等:《报刊的四种理论》,新华出版社,1980:70
②《Time》网站http://www.省略/time/covers/0,16641,20100809,00.html
③[美]迈克尔?埃默里、埃德温?埃默里著,展江、殷文 主译:《美国新闻史――大众传播媒介解释史》(第八版),P866
④⑦赵月枝,《为什么今天我们对西方新闻客观性失望?》,《新闻大学》,2008(2)
⑤刘少奇,《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宣部新闻局编:《马克思主义新闻工作文献选读》(下卷),人民出版社,1990:223
⑥《环球时报》2010年06月09日
⑧陈力丹:《新闻理论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280
⑨陈力丹,《的公开发表和评奖有悖新闻职业道德》,陈力丹博客
⑩《参考消息》:《上封面引激烈争议 阿富汗“割鼻女孩赴美治疗”》,2010年8月4日
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74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07级硕士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