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对台工作会议1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贾庆林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12.31”重要讲话,深刻理解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切实加强对台工作,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不断创造有利条件。
贾庆林高度评价各地各部门和对台工作系统全体同志过去一年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他指出,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开创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和实施,为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和经济合作机制化开辟了道路。两岸互利合作进一步深化,两岸各界大交流局面已经形成。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并产生日益广泛的积极影响。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对台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握大局,巩固成果,稳步推进两岸关系向前发展,设身处地考虑台湾同胞的需求,注重两岸交流合作的机制化建设,努力使两岸关系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台湾基层民众,为进一步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扎实做好今年的对台工作。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进一步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12.31”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始终保持两岸关系发展的正确方向,深入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不断巩固和加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意基础。继续按照先易后难、先经后政、循序渐进的基本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上增进两岸互信,保持良性互动。继续深化两岸经济合作,认真落实两岸各项协议,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努力为两岸同胞谋福祉。大力促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切实加强两岸文化教育交流,持续不断地扩大两岸各界尤其是基层民众和青少年的交往,让更多的台湾同胞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受益,不断增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信心和内在动力。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台干部队伍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戴秉国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王毅作工作报告。中央党政军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台工作机构负责人近300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