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校长”在“镜花水月”中沉沦】 沉沦的作家

     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董志祝算得上一个名人。他当过5年乡镇干部,10年中学教师,10年中学校长,高级讲师。1993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江苏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校长(副处级)。他是连云港市作家协会会员,工作之余,创作散文200余篇,出版了《彩色的飞花》、《镜花水月集》、《多彩的喷泉》等3本散文集,在当地文化圈里颇有名气,被称为“作家校长”。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作家校长”会在花甲之年因腐败而锒铛入狱。2005年8月4日,受贿16万余元的董志祝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董志祝出的3本散文集,每一本中都有他对腐败现象的描述和评论。古人云:听其言观其行。他书中的“言”与现实生活中的“行”的背离,无疑成了其晚年违纪违法的注脚和谶语。
  
  “贪是万恶之源,廉是万善之本……有的人,一讲到廉,夸夸其谈,慷慨陈词……有的人,一提起贪字,疾恶如仇,拍案而起,怒发冲冠,大骂贪官。可是每当逢年过节,他家人来人往,络绎不绝,门庭若市……无论什么人――包括那些不廉的人,甚至那些贪官,他们对廉也不得不极尽夸奖赞美之能事。夸奖、赞美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又是一回事。”
  ――摘自董志祝的散文:《映日荷花》
  
  1993年9月,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局局长董志祝调任市粮食学校(江苏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的前身)校长。当时的粮食学校还带有太多计划经济的烙印,不愁生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粮食学校的生源也渐渐少了。作为校长的董志祝审时度势,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将学校的教育重点调整到职业教育和培训上,一时间学校的名气和生源大增,学校也迎来了发展机遇,规模不断扩大,并从中专教育升格为大专教育,一幢幢教学楼和教职工宿舍楼拔地而起。
  董调任粮食学校校长不久,长期在学校干维修零活的尹小舟就开始不断找董校长“汇报工作”,并顺便奉上一些烟酒。40岁出头的尹小舟,平时言语不多,但颇会察言观色,学校里哪个教室的门窗坏了,哪个教师的宿舍漏雨了,尹小舟总是一喊就来,且维修质量不错,在该校的教职工中口碑很好,大家都觉得他既老实又能干。
  1996年底,学校开始酝酿盖教职工宿舍楼。一天晚上,消息灵通的尹小舟悄悄摸到了董志祝设在学校招待所的办公室,简短的寒暄过后,尹小舟便直奔主题:他干维修工程不挣钱,想接点基建工程干干,自己有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请董校长帮忙把教职工宿舍工程给他干。说完,尹小舟顺手将董志祝的办公桌抽屉拉开,把事先用报纸包好的一沓钱放了进去,同时竖起3个指头,然后便头也不回地走了。董志祝打开报纸,是连银行封条都没拆的3万元新钞。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董志祝总觉得背后有人在指指戳戳,浑身不自在。他曾想打个电话,让尹小舟把钱拿回去,可转念一想,3万元钱毕竟不是小数目,足足赶上他董校长一年的工资了。这么一大块到嘴的肥肉再吐出来,他实在是舍不得。再说这宿舍楼工程给谁干不是干?尹小舟在学校的人缘不错,工程给他干,别人反而不会怀疑什么。一个星期过去了,董志祝渐渐恢复了常态,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后来,在学校领导研究盖教职工宿舍楼的碰头会上,董志祝率先发言并迫不及待地一锤定音:“我看干我们学校维修工程的小尹可以做这个工程,他的活质量好,又有项目经理的资质。大家有没有意见?没有人反对?那就这样定了。”
  很快,尹小舟挂靠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顺利中标并签订了合同。合同一签,尹小舟又来到董校长的办公室。这一回,报纸里包了2万元。董志祝接过钱,朝抽屉里一塞,故作正经地说:“小尹,别的话我不多说了,工程我给你争取到手了,你一定要给我长脸,在质量上不能出问题!”尹小舟自然是信誓旦旦:“请董校长放心,你对我这样信任,我要是把工程干砸了,就太对不起你了,今后我也就没法再在学校混了。”
  
  尹小舟承建的粮食学校教职工宿舍楼质量果然不错,被评为优质工程。董校长的心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只要质量好,就不会有事。在粮食学校后来的大大小小的工程中,董志祝都想方设法让尹小舟中标承建,当然,每次董志祝都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前后共收受尹小舟的好处费7万元。
  董志祝当教师时就喜欢舞文弄墨,多年来在当地报刊上发表过不少散文。早几年,他就想把这些散文自费结集出版,但两三万元的出版费用让他望而却步。如今,受贿所得的不义之财塞得他腰包鼓鼓,花两三万元出书赶个时髦自然不在话下。1998年8月,他的散文集《彩色的飞花》出版了。书中对现实生活的描写、切中时弊的议论,在当地文化圈内赢得一片喝彩。
  
  “有的人为了我,去偷、去抢,结果犯了法;有的人为了我,造假烟、造假酒,结果犯了法;有的人为了我,去行贿受贿,结果进了监狱,甚至被杀了头……人们喜欢我,热爱我,想获得我,我深感荣光,但是你们不要用不正当的手段窃取我。你们通过汗水、智慧、心血、劳动来获取我,我会给你们带来温饱、安乐、幸福、享受;你们用不正当的手段窃取我,我就会给你们带来厄运、灾难,甚至杀身之祸。人们啊,在此我不得不郑重警示你们,希望你们务必慎重行事,千万不要为了我,一失足成千古恨。”
  ――摘自董志祝的散文《钱的自白》
  
  通过数年“磨砺”,董志祝收钱的心理和手段都“修炼”到家了,别人不主动送时,他还会主动出击。
  2003年5月,学校要建学生食堂,董志祝设法让尹小舟中了标。但让董志祝觉得有点反常的是,这次尹小舟在招投标前却没对他有所表示,中标后也迟迟没有向他表示“感谢”。很快,董志祝就明白了个中缘由:自己年届60,年底就要退休了,组织部门已经找自己谈过话了。人未走,茶就凉!董志祝不禁在心里骂起尹小舟来:这小子也太势利眼了,我不能便宜了他。
  2003年7月的一天,董志祝打电话给尹小舟:“小尹啊,我要到省里要工程款,会计不在家,你先拿5000块钱来给我用一下,等我回来报销后再还给你。”尹小舟答应得挺痛快,毕竟人家帮过自己的忙,他忙从工程备用金中拿出5000元钱连同两条中华烟一起送到董志祝的办公室。大约一个星期后,尹小舟又接到了董校长的电话,内容与上次大致相同,也是说要去南京要工程款,要他再拿5000元钱过来用用。尹小舟马上会意,很快又将5000元钱送到了董志祝的办公室。说是借,但董校长和上次一样没有打借条。
  2003年7月底8月初,尹小舟第三次接到董校长的电话,叫他马上到办公室去一下,尹小舟不敢怠慢,从工地上急匆匆地赶过去。这一次,董志祝开门见山地说:“小尹,我个人要出书,现在钱比较紧张,还缺两万元钱,出版社催得紧,不能再耽误了,你能不能借我两万块钱?”尹小舟虽然当时的资金周转有些困难,但董校长开口要他帮忙,焉有不帮之理?况且人家还在位置上哩!很快,两万元钱又送到了董志祝的办公桌上。当然,这次也同样没有借条。以后两人多次见面,董校长从来不提还钱的事,尹小舟也从来没想过这些钱还能要回来。
  董志祝将上述受贿所得的大部分用来出版了自己的散文集,但由于他的作品缺少文采,在书市上几乎无人问津。董志祝当然不会干赔本的买卖,于是,他先让学校拿出近20万元公款,以帮扶、结对子的形式捐给附近农村的几所学校,建立所谓的“友好学校”。然后就让人拿着自己的书前去这些“友好学校”推销,人家怎么能不买呢?这样,学校的公款通过董志祝一倒手,最后落进了他自己的口袋。
  
  “只有镜子面前客观存在着花,镜中才有花,镜中的花是镜子前面的花在镜中的反映;只有天上客观存在着月亮,水中才有月亮,水中的月亮是天上的月亮在水中的反映。”
  ――摘自董志祝散文《镜花水月集》序言
  
  董志祝没有想到,他对成语“镜花水月”的“高论”,后来成为办案检察官打破此案僵局的钥匙。
  董志祝案发后,如笼中困兽,拒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一会儿说自己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一会儿又说检察机关打击报复,自己是被冤枉的,没有一点儿“作家校长”的样子,倒有几分无赖的嘴脸。他对案件无关的事情说得头头是道,一谈到实质性问题,马上用沉默对抗。
  侦查人员仔细研究了董志祝的3本散文集后,决定“请君入瓮”。他们和董志祝聊起了家常和他的工作成绩,尤其是让董志祝引以为荣的3本散文集。在谈到《镜花水月》时,董志祝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毫不掩饰自己的成绩和满足。侦查人员接过他的话茬儿,话锋一转:你说因为镜子前面有花存在,镜子中才有花,说明客观事物的存在,你不承认,它也一样存在。那么,只要你涉嫌犯罪的事实存在,你就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况且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在前,检察机关也不会让你来谈这些问题!
  接着,侦查人员又结合董志祝写的《真假英雄论》一文说:什么是真正的英雄?敢于面对现实的才是真正的英雄,敢于承担责任的才是真正的英雄。
  听了这些话,董志祝愣在那儿,半天不吭声。他向办案人员要了一支烟,猛吸几口,说:“我认了,不就是那点事情吗?”就这样,董志祝很快交待了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1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董志祝的3本散文集里勾勒出的贪官嘴脸,简直就是一幅他的自画像。当侦查人员问他有没有将自己的散文和犯罪行为联系起来考虑时,他只能苦笑和自嘲。
  “我迷失了方向,跌入了犯罪的深渊,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心情十分沉重……泪水和笔墨齐下,悲痛欲绝,后悔莫及。”这段话同样摘自董志祝的“著作”――他的“悔过书”。(除董志祝外,文中其他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