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这条路不再“坎坷泥泞”] 仙子泥泞不堪小说

  《廉政?望》2005年第八期刊出的“民间反腐”这组文章,选择的是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关注的热门话题,文章极其耐看,读后深受教育,感慨颇多。   一个突出的感觉是:“民间反腐”之路“坎坷泥泞”。尽管这些腐败分子因“民间反腐”者的不懈反腐而受到党纪国法的应有惩处,欣慰之余,更多的是“涩涩的酸楚”。因为,从“民间反腐”产生的那天起,这些“民间反腐”人就和“刁民”、“告密”、“多管闲事”紧紧连在了一起,尤其是中央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以后,遭腐败分子打击报复甚至残害的恶性事件更是屡见不鲜,他们为此付出的不仅是时间、金钱、幸福,而且还有自己和亲人的健康、鲜血、生命,从而导致有的地方和单位,反腐败斗争正经历着一个令人忧虑的“非常期”,出现了腐败分子靠“偷”出来、靠“顺手牵羊”“牵”出来的咄咄怪事。长此以往,反腐败斗争不走上歧路才怪呢!
  细细一想,又觉得出现这种情况极其“正常”。反腐败斗争,原本就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更何况一方是民,一方是官;一方手无寸铁,一方大权在握;一方人微言轻,一方一言九鼎……在这种情况下,人家要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你却要横加干涉终止这一行为,甚至要把人家押上法庭,送进地狱,人家岂能不怒从心中来恶向胆边生?人家不整你整谁?人家不把你往死里整难道还留着你给他戴枷锁挖坟墓?
  令人高兴的是,这些选择“民间反腐”的人,不仅没有被腐败分子的无情打击所吓倒,反而激发出一股疾恶如仇的浩然正气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勇气,执著地走在“民间反腐”这条荆棘丛生的漫漫长路上,并把李信、程维高、蒋艳萍、沈阳慕绥新、马向东案等一大批腐败分子送上了历史的审判台,真是大快人心!当然,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
  要充分发挥“民间反腐”的积极作用,除有关部门加强引导外,当务之急是采取两条措施:一是确立“民间反腐”的法律地位。在一个“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度,在一个以“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为重要内容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没有“民间反腐”的法律地位是不可思义的。二是制定《公民举报法》,把“民间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使之与党和政府的反腐败斗争融为一体,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要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即对不认真听取举报人意见、受理举报,对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直接把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所在单位或被举报人,致使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或法律责任;对举报人亲属造成人身伤害的,要视伤害程度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同时,要大力营造支持、保护“民间反腐”的舆论氛围,形成“民间反腐”的良好环境,使“民间反腐”之路不再“坎坷泥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