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3月份明确向华盛顿宣示南海属中国核心利益后,国内出现不少质疑的声音。有的认为此举显得咄咄逼人,与“韬光养晦”背道而驰,容易被美国和东南亚国家“解读为中国在东亚划定势力范围的信号”。有的认为在保护国家利益过程中,对国家利益的界定不宜过于具体,否则有可能导致外交政策陷于被动僵化,“失去灵活性”。还有的认为,中国目前尚“不具备维护所有国家核心利益的能力”,“随着国家能力的增强,我们可以‘分批’公开那些我国有能力维护的国家核心利益。”
对上述观点,笔者不能完全苟同。
和台湾、西藏一样,南海关涉中国的主权独立与完整。它并非中国实力增长之后才意图谋取的“新疆土”,而是中国的固有海域。因而中国政府的宣示,是一个国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常举动,与所谓“划分势力范围”、外部权势拓展完全不是一码事。中国对南海拥有主权,这一点从未改变,以前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并不是放弃主权,而是意图淡化矛盾冲突。随着南海争端的复杂化,北京自然有必要澄清自己的立场,以更好维护自身的利益。
将南海问题确定为国家核心利益,确实会使外交丧失一定的灵活性,但灵活性的前提是容许讨价还价。很明显,这并不适用于南海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展现灵活姿态无异于自打嘴巴,将严重损害中国对南海主权宣示的正当性。主权问题是原则问题,是外交全力维护的、不可丧失的底线,而非其拼来抢去的额外收获。
实际上,明确宣示自己的核心利益,警告对方不得随意触碰,将有利于减少各方的战略误判,进而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
南海问题“搁置”多年。在争夺焦点的南沙群岛,迄今大陆和台湾一共才控制着8个岛礁,超过40个被周边瓜分。其中越南一国独吞了29个,比总数的一半还多,菲律宾掌握了9个岛礁,马来西亚3个。几国在岛礁上修建机场、驻扎军队,并在附近大肆开发油气资源。可以说,南海海域的权益保护已刻不容缓,并不容渐次宣示的空间。
2000年8月,美国国家利益委员会在其广被引述的研究报告中,将国家利益按照优先次序详尽排列,区分为核心国家利益、极其重要的国家利益、重要的国家利益和次要的国家利益。其中所确认的核心国家利益包括五项:防止、遏制及降低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对美国本土及其海外军事力量的攻击威胁;保证美国盟国的生存以及它们在能够促进美国繁荣的国际体系形成上的积极合作;预防敌对大国或在美国边境地区对抗性政府的出现;保证主要的全球体系(贸易、金融市场、能源供应和环境)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以有利于美国国家利益的方式与可能成为战略对手的国家(中国和俄罗斯)建立建设性关系。
与美国相比,中国对自己核心利益的界定要小心谨慎得多,范围也要狭窄得多。迄今明确列出的台湾、西藏和南海三项核心利益都牵涉到内部的主权问题,并无一项可称得上“野心”的外部权益拓展。此外,三项议题俱是在遭受外部势力的横加干涉、反复挑衅以至严重冲击到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之后,才被迫向外宣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