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34、128、151、178、254……262…… 这串数字的意义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排列,它们是从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发生尾矿重大溃坝事故以来,媒体报道公布不断更新的事故遇难人数。每一个数字后面,都牵系着更多心碎的人。
2008年9月8日7时50分左右,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突然溃坝,混杂着矿渣的泥水带着巨大冲力从半山腰一泻而下,未及时躲避的群众被淤泥卷走,塔山矿一座三层的办公楼整体被向后推移了15米左右。
而这天,本只是襄汾县塔山矿区如以往一样的一个普通赶集日。
11日,国务院成立了专门的事故调查组,开始对这起“重大责任事故”进行彻查。来自全国各地31个省市的安监局长连夜紧急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抢险救援,并召开了现场分析会,研究救援方案,以及进一步分析事故的原因。
13日,过泥区域遇难者遗体搜寻基本完成,搜救队伍开始对作业最为困难的河沟进行挖掘,搜救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供电、供油、通讯等均已全面恢复。
14日,孟学农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并随着搜救工作进入第7天,对失踪人员的排查工作全面展开。
截至9月19日17时,襄汾溃坝事故已确认死亡262人,262具尸体已确认身份234人,安置救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对于事故原因的调查随即展开。
发生事故的尾矿库位于襄汾县陶寺乡,隶属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塔儿山铁矿,尾矿库的总库容约30万立方米,坝高约50米。9月8日的溃坝事故,尾砂流失量约20万立方米,沿途带出大量泥沙,流经长度达2公里,最大扇面宽度约300米,过泥面积30.2公顷。经初步调查,导致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建库,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整改指令不落实,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得力。
9月11日,国务院调查组初步分析认定,山西省襄汾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王君在事故现场会上说,襄汾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暴露出当前尾矿库安全工作存在着政府监督管理不到位、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实的问题。
9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兼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表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落实,是导致襄汾新塔矿业公司“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的根本原因。同时,这起事故也是因某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作风不实所致。
悲惨的事故已经发生,不断上升的遇难人数炼着人们的神经,调查公布的原因也许早在人们的意料之中。而此时人们要的,更不仅仅只是一个答复。
9月9日,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煤矿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采取措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8月份以来,各地已连续发生7起重大事故,尤其是9月4日至7日,共发生了4起重大事故。
18日,王德学在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场会上说,一些不法企业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约束,无视政府的安全监管,无视社会各方面监督,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规建设、非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王德学还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严格、公正、廉洁地搞好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非法违规生产、非法进行经营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各类非法企业,严厉查处各类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强化矿业采矿秩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乱、散、差”的问题,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督促各类企业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分级实行挂牌督办。要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提高办矿(厂)门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夯实工作基础,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9日,在中央党校举行的“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胡锦涛讲话指出,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从这些事件中反映出,一些干部缺乏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作风飘浮、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有的甚至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我们对这些事件及其后果的严重性必须充分估计,对其中的惨痛教训必须牢牢记取。
死者长已矣,生者当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