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如何重建公信力

  

  安徽阜阳又一次受到举国关注,除了疫情本身的原因外,还在于勾起了人们的社会记忆。4年前的毒奶粉事件;
2006年的厂址在阜阳的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 “欣弗事件”;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后三任院长因腐败而落马;
原市长肖作新夫妇腐败案和两任市委书记王怀忠、王昭耀的先后倒台;
此外,还有至今仍在受到质疑的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举报人李国福的离奇死亡等。正因为如此,一些媒体在报道这次手足口疫情时,不时使用了“又一次”、“阜阳,又是阜阳”这样的句式。而事情正是因为发生在阜阳,似乎就比发生在其他地方显得更为复杂。当地政府是否瞒报了疫情,从而导致疫情的扩大和严重化的质疑声,到现在还不绝于耳。而网上似乎又将争论的范围扩大到阜阳的声誉问题。有人在追问,“阜阳你怎么了”?也有人在哀求,“求求你们放过阜阳吧”。但不管人们的观点有什么样的分歧,又都似乎有一种共同的感叹:这是一片多灾多难的土地。

  可以说,当前发生在阜阳的并不仅仅是一场疫情,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病症,是一场社会与治理的危机。

  平心而论,疫情的发生具有某种偶然性,如果这次疫情是首发在其他地方,是否一定会比阜阳处理得更好,谁也不能确定;
从事后的角度我们很容易指责,为什么不能尽早确定疫情性质?为什么在一些环节上显得拖拉?但事后的情形与当时的状况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至于阜阳市政府是不是有意瞒报了疫情,我想,在没有确凿的证据面前,也很难得出明确的结论。相反,我倒似乎更愿意先接受世界卫生组织官员的说法:“中国安徽地方官员并未企图隐瞒疫情。”退而言之,在目前的体制下,现在还很难说阜阳地方官员的做法有什么与体制规则明显不合的地方。

  但所有这一切,都不能妨碍人们对这件事情的进一步拷问。

  网上对于阜阳是否存在瞒报问题的讨论是意味深长的。如前所述,对于当地政府是否对疫情瞒报的问题,一直在受到质疑,甚至有相当多的人断言瞒报是存在的。但真正值得注意的问题也许还不是瞒报本身,而是人们产生这种质疑的理由与逻辑、是有关方面无力打消人们质疑的原因。

  在面对社会的质疑声时,卫生部一位官员曾对媒体发表谈话,他认为,对于疾病暴发、大暴发的确定,必须由科学家、流行病学专家来做出判断和确定,不能简单因为有某例死亡病例就说成是疫情暴发。值得注意和深思的是,卫生部是主管卫生医疗最权威的政府机构,那位官员的谈话也显得很专业、很有说服力,而社会上的众多质疑在逻辑上也常常不成立。但不幸的是,人们似乎更加认同后者的质疑,而这种认同无疑又与下面两个因素有关。

  首先,是有关部门原来隐瞒疫情的历史,以及由此导致的公信力的丧失。在这里,也许我们需要重新考量和评估5年前那次隐瞒非典疫情的社会后果。在当时看,瞒报的结果主要还是贻误采取措施的时机和疫情的蔓延。但现在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疫情瞒报产生的更深伤害是有关部门公信力的丧失。而公信力丧失的结果,是现在说什么人们也不相信,人们宁可做最坏的揣测。当然,这种公信力的丧失绝非仅仅是一次瞒报所造成的。

  其次,也许更重要的是,近年来阜阳腐败案件的频发,以及导致地方政府公信力的丧失。据此前媒体报道,到目前为止,阜阳市干部中已经有2名省部级、8名市委常委、11位厅级领导干部因腐败而落马。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仅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中,受牵连的干部达八九百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200多人,其余也都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在这样的官场生态中,其公信力的丧失无疑是必然的。当然,理性告诉人们,不管以前的腐败现象多么严重,与现在的班子其实应该是两回事。但问题是,由于腐败导致的政府公信力的丧失,以及公信力丧失之后形成的民众对政府的认知,却并不完全受理性的左右。公信力的修复需要漫长的时间。

  我认为,阜阳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恐怕不是一些临时性的措施能够解决的,而是需要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一些现在还无法在全国施行的改革措施,不妨在阜阳先试行。

  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解决阜阳现在所面对的严峻局面,这首先是一次重建政府公信力的努力。疫情披露之后,阜阳市委书记宋卫平曾经有一次对中新社介绍了阜阳在应对手足口疫情方面所做的工作。公平地说,这次谈话本身也没有明显的不当之处,但仍然受到许多抨击和质疑。可见,没有政府的公信力作为基础,连政府的效能都很难进行。

  如果没有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要解决在阜阳集中出现的一些社会生活中的痼疾,余地已经越来越小,甚至成为不可能。在过去的若干年中,如果说上级有关部门对阜阳的问题不重视、没有采取措施,这并不是事实。但问题是,这些措施是不是能真正解决阜阳的问题。比如,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加派外来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领导干部多来自“空降”。如在王肖腐败系列案案发之后,市委书记从省统计局调任,市长从淮北市调任。据《小康》杂志2004年报道,当时市委9位常委中只有3位是阜阳本地官员,市政府5位副市长则仅有1个本地人。而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任院长落马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研究室主任等3人分任其院长和副院长,原副院长仅1人留任。但正如有人分析的那样,这种“嫁接”固然一时能给阜阳 “空降”一个与王肖无染的领导班子,但难免不影响到本地官员的升迁。事实上,不仅在阜阳,在其他地方也是如此,我们体制上解决干部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在选人标准上做文章,而不是在官员产生的制度上做文章。这个问题也许只有通过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才能解决。如果这些官员能时时处在民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是不是阜阳人其实并不重要。

  在这次事件中,一篇题为《阜阳官员这四年改正了什么?》的文章在各大网站广泛流传。该文重提4年前阜阳毒奶粉中的一件事情,当时该市主管教育卫生的一位副市长曾说过这样一番话,“我不想去引咎辞职,我还想继续干下去,我想找到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缺点是为了改正,是为了加强。”该文责问道:对照这起比4年前毒奶粉还要惨的悲剧,这位副市长和其同事们,这4年改正几何?加强多少?实际上,这件事情的关键还不是改了多少,而是有没有建立起一个真正起作用的问责制度,引咎辞职难道仅仅取决于官员本人的意愿?我认为,真正的问责制,特别是以民众的监督和参与为前提的问责制,无疑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才有可能形成。

  信息公开和形成正常的舆论生态,是重建公信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这一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世界卫生组织官员的那句话为阜阳市政府解了围。在这次事件中,无论是卫生部还是阜阳市政府关于没有瞒报的自我澄清,似乎都没有在民众中产生真正说服力。这不仅在于上述的公信力因素,同时也在于他们都是“当事人”。而当事人的辩解本身就是无力的。世界卫生组织简单的一句话会有更大的说服力,也不仅在于它的权威性,更因为其中立的地位。这也许可以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重建公信力仅仅在“系统”的内部并不能完成,更需要外部的中立性因素。

  有时想象,在面对整个社会质疑的时候,阜阳官员也许还会有一种委屈感。不错,人们可以找出这个事件中一些环节上政府反应的迟钝。但我同时也相信人们的另一种论证,地方政府官员也不傻,这种事情谁都知道是捂不住的,谁也不敢去捂、去擅自处理,他们会先上报给上级,给上级打打预防针,这一点是谁都会想到做到的。这里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我们多年形成的一种信息传播和反应策略,在这种策略中,系统内的信息传递其实比我们外人知道的要更为迅速和有效。但问题也就出在这里。我们今天所面对的问题的复杂性,以及由于信息传递速度大大加快的社会环境,这种看似聪明的策略,其实往往会弄巧成拙。

  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正式施行。用信息公开化和正常的舆论生态重建政府的公信力,才是真正的大智慧。

  

  (本文转载自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