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开始从完整的封建社会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当时的晚清政府经历了主动反击、消极抵抗和卖国投降几个阶段,虽然中国人民在整个近代史过程中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但是抗击外敌入侵和实现国家富强的任务均以失败而告终。当今主流媒体、官方评价都很一致,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中明确认定社会制度的腐败是失败的最根本原因,而腐败的社会制度就是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但是,长期以来对于这个“权力”的性质和特点却缺少研究,语焉不详,导致中国社会发展的严重曲折和失误。
什么是权力?权力来源于哪里?应该怎样对待权力?权力要到哪里去?搞清这些问题,对于廓清历史上的迷雾,正确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在中西方文化中,“权力”都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权”的概念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衡量审度之义,如孔子说:“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论语·尧曰)孟子说:“权,然后知轻重。”(孟子·梁惠王)二是制约别人的能力,春秋战国时代的慎到在分析权、法、礼、政策等诸种要素时,把权力即势放到了首要位置,“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
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
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闲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曲贤矣。”(慎子·威德)在西方,从词源学角度看,权力即power出自法语potestas,即“有能力去……”、“我能够……”,属于一个动词,后来则演化成puissance,意思是“干出某种事情的权力”, (《民主新论》,萨托利著,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211页。)权力一般都同强制和可强制性、惩罚与可惩罚性有关,权力发号施令,国家权力依靠合法的暴力垄断而发号施令。这是古人对于权力特征的较早描述,很明显,还带有比较原始和粗糙的痕迹。
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继续研究和思考国家权力问题。英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托马斯·霍布士从“性恶论”出发,认为“人对人就是狼对狼”,自然状态是极其可怕的、恐怖的、人与人互相残害的敌对状态,为了克服这种恐怖状况,出现了拥有巨大政治权力的“利维坦”,它是根据社会契约和人们的授权,运用全体人民的力量和手段来进行共同防卫和维护和平的人格。西方自由主义创始人约翰·洛克则从“性善论”出发,论证了政治权力国家诞生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自然状态虽然美好,但仍然是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是“一种尽管自由却是充满着恐惧和经常危险的状况”。人们从理性出发订立契约,把在自然状态中自由惩罚的权力交给国家。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中更是明确规定:“全部主权的源泉根本存在于国民之中;
任何团体或者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不是明确得来自国民的权力。”(引自《资产阶级政治家关于人权、自由、平等、博爱言论选录》,世界知识出版社1963年版,第305页)可见,国家权力来源于人们的授权既是西方先哲们的共同认识,也是西方世界的宪法原则。
但是,中国古代文化中对于“权力”的认识从来没有达到如此的高度。人民不过是统治者的工具而已。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在《六反》中提出,“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臣民只有对君主有用、有利,才有存在价值,否则,均应加以扫除。孟子虽然提出民贵君轻的理论,但也是出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历史教训而对君主进行的劝说。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一个根本的原因是他们都认为君主的权力来自上天的授权,不是来自人民,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子牧民”的思想意识根深蒂固。这种流毒至今侵蚀着中国人的头脑,成为阻碍中国进步的严重障碍。
在这种思想潜意识下,晚清统治者在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中,被迫做出两难选择。统治者认为外国人图谋中国,“求利也”,而中国反对势力所求者,“权也”,在权与利的选择中,他们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恭亲王奕?提出处理内乱和外患的方针是,“发捻交乘(太平天国和捻军),心腹之害也;
俄国壤地相接,有蚕食上国之志,肘腋之忧也;
英国志在通商,肢体之患也。”这就出现了慈禧太后在八国联军攻克北京后,发出上谕:“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这也就不难理解清政府“宁赠友邦,勿与家奴”的卖国嘴脸。清政府并不在乎国家强大与否、人民幸福与否、民族独立与否,它最看重的是自己的权力,只要保住了权力,什么都可以牺牲,所有的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都不能与权力发生冲突,权力是他们的命根子。晚清政府至死也不明白没有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就没有了人们的支持,权力依附在哪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论语》中有一句话,“学而优则仕”,典型地反映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追求,学习知识是为了追逐权力。宋真宗在《劝学诗》中则更进一步:“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女颜如玉。出门莫恨无随从,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子欲遂平生志,秦往窗前读六经。”“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一代代知识分子的终极理想,权力最终蒙蔽了知识分子的视野。
权力对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当权者和知识分子构成了惊人的诱惑,“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实际上,中国的“英雄”们纷纷匍匐在权力的脚下,成为权力的奴仆,为此搭上身家性命者不计其数,一部中国历史因此成为一部争夺权力的历史,造成了中国历史上巨大的祸患。
历史上一次次国家残破、血流成河,无非为了政权的争夺。几千年来,政权为人类之罪,政权为人类之轭,政权为人类之累,政权为人类之祸。人类的苦难如果不是全部由它造成的,至少大部分是它造成的。这种对历史的解读,既是对中国蒙昧未开的真实写照,又在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强化了“权力”的作用,促发了人们的权力崇拜病症。正如丛日云先生所指出的那样,“潜藏在场面壮观的阵发性政权之争下面的,是统治者为了维护政权而在平常的生活中对人民的压制和戕害。它使人民无知、无欲、无能,它让一个民族成为智障的群体,它让社会在高昂的政治成本重压下几乎窒息。”
难怪在《中国社会史》里法兰西院士谢和耐会这样写道:“从12世纪开始浸透了中国历史之全部观念的正统伦理,再加上其过去历史,全部简化为一些失去了任何时间维度事件的传统史学范畴(它们只关心中央政权的生存和行政管理),它使我们发自内心地相信,中华世界的社会和政治形态、基本制度、经济、思想和技术都具有永恒性。而世界上一些最深刻的变化和最令人震惊的新生事物,中国人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在欧洲历史上被认为是标志着一个新社会出现的事件,在中国历史的传统视野中,却只不过是一种‘改朝换代’而已。”
熊培云先生在《权力转型与“敦克尔克撤退”》中,对权力的巨大副作用有过精辟的解读。如果政府拥有接管公民日常生活的强大权力,则不太可能发展出先进的文明,因为在此条件下社会的发展注定会被“强大的”政府权力所中断。今天我们知道,近现代历史上“政治全盘设计社会”所导致的种种悲剧,不过是启蒙运动后全能理性的幻灭。用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的企图,无论是出于怎样一种高尚的动机,在它的背后都写着一种“致命的自负”。“对经济史的了解越多,就越会发现,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国家的建立构成了早期文明发展的顶峰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由于我们对有组织的政府的所作所为的了解,必然大大多于个人之间自发的合作所成就的事情,因此历史说明严重夸大了政府的作用……强大的政府对自发的改进一再造成破坏,使文化的进化过程半途夭折……”
历史学家李约瑟曾经说,如果说罗马的衰弱并没有永久终止欧洲的进化过程,但亚洲的类似发展却被强大的政府所阻止。中国文明和科技获得大发展,恰恰是在政府控制暂时被削弱的时期。显而易见,宋朝社会之所以获得空前繁荣,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时政府没有抑制社会成长。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长期不实行“抑商”政策也没有“文字狱”的王朝。相较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的政治,朱元璋及其他朝代对建国功臣进行屠戮者,当无地自容。
梳理中国早期历史上曾经有过的社会繁华,或许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如何对待政治权力。中国30年改革实际上是一个“权力回归社会”的过程。有心者不难发现,近年来中国改革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许多方面,与其说是因为政府做了什么,不如说是政府没做什么。经济学家茅于轼在《绿叶》杂志上发表文章,指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在财富、自由、对内和对外开放三个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和政治方面摆脱了过去的不自由大为相关。换句话说,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来源于权力的放松而不是集中。
今天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极为关键的历史时期,从集权、官权到民权的转变迫在眉睫。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尤其是推行市场经济以来,中央集权的格局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地方政府的“官权”不断膨胀,正如张宏良教授在《掀起新世纪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一文中尖锐指出的那样:“官权泛滥的结果,就是脱离中央集权和民权的束缚,形成了一种新的完全独立的政治力量。官权完全脱离集权和民权约束的独立发展,还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官权的独立发展使各级官员具有了包括镇压功能在内的全部国家功能,依靠这种国家功能,官员不仅能够以权谋取私利,还能够以权镇压私敌,随便一句话,就可以把权利范围内任何一个人置于死地。”当然,笔者并不赞同张宏良先生的政治主张,回到中央集权上来,但是,张教授对于中国现状的批评却发人深省。从瓮安事件、孟连事件、山西襄汾溃坝事故、三鹿奶粉危机背后都有一个地方权力的影子在作怪,处理这些事件从根本上说要解决权力的的滥用问题,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法国启蒙运动者孟德斯鸠对于权力的认识非常深刻,《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英国著名政治思想家阿克顿勋爵对资本主义政治权力的揭示,穿越时空,延续至今,仍然振聋发聩。“绝对权力会败坏社会道德。历史并不是由道德上无辜的一双双手所编织的一张网。在所有使人类腐化堕落和道德败坏的因素中,权力是出现频率最多和最活跃的因素。”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伟大人物也几乎总是一些坏人,甚至当他们施加普通影响而不是行使权威时也是如此;
而当你以自己的行为增强上述趋势或由权威导致的腐败真的出现时,情形更是如此。”阿克顿对权力规律的揭示可谓一针见血,被学界奉为权力运动的铁律,即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乔治·布什曾经在演讲中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我们不能因为这话出自美国总统,就否认它的积极意义。
丛日云先生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指出:“5千年前,统治者驯化了人民,从而建立起秩序,创造了文明。5千年来,人类的主要进步就在于,由人民驯化了统治者,从而建立起自由、民主、人道的社会秩序,创造了现代文明。它使人民不再恐惧统治者,它使统治者成为人民操控的木偶,随民意而沉浮。总之,它使统治者平民化,而人民成为真正的统治者。”如果我们做到了这一点,就是真正把权力变成了为我们服务的工具,治理者和被治理者之间就会消除了彼此的怀疑和恐惧,再也不会大规模地沦为权力的牺牲品。
权力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观点。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通过对希腊、罗马和德意志三个国家的分析,明确指出,“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道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马恩选集》第4卷第170页)
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则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了这样的概括:“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它也是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同志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马恩选集》第3卷,第438页)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的权力应该是最大限度地回归社会,让国家成为逐渐成为“半国家”。尽管现在仍然实现起来非常困难,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国家的真正力量来源于社会,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忽视甚至放弃马克思主义的这一主张。
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我们欣慰地看到,我们党一直坚持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指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赋予,人民的选择”,“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十七大上中央对政治权力的自我约束做了新的部署,2008年开始的大部制改革也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远比“一打纲领都要重要的一步”想必会给中国社会进步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