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铭葆:改革开放的奠基人叶剑英

  

  今年5月初,第29届世界奥林匹克运动会火炬在广东境内传递。安排传递的城市分别是广州、深圳、惠州和汕头。作为局外人,本人不了解这些城市的选择都是按照什么标准确定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些城市不会是抽签决定的,而是有着一定的选择标准。从全国范围来看,一些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故乡都作了安排,而广东梅州作为功勋卓著的叶剑英元帅的故乡,却榜上无名,令人感慨万千。

  饮水思源是中国人历来推崇的传统美德。然而在事实上,我们见到了太多的忘恩负义,好了疮疤忘了痛,吃水忘了挖井人。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我们国家的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受惠于改革开放的人们,理应记住打开改革开放历史闸门的先辈们,而叶剑英无疑是其中最为杰出的人物之一。叶剑英在中国现代革命史上的丰功伟绩,早有定评,毛泽东也曾多次作过高度评价。仅就改革开放而言,叶剑英也居功至伟,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巨大贡献。

  

  一、在粉碎“四人帮”的斗争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粉碎“四人帮”,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起点。没有粉碎“四人帮”斗争的胜利,改革开放就无从谈起。众所周知,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是毛泽东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忠实执行者,是一伙靠着“文化大革命”发迹起家的阴谋家、野心家。1976年1月,周恩来总理逝世。4月,邓小平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再次被打倒。此时,叶剑英虽然被宣布为“因病休息”,但党政军职务还在。9月,毛泽东逝世以后,“四人帮”加快了篡党夺权的步伐。面对江青一伙的步步进逼,当时的党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感到难以招架。在此党和国家的危难时刻,担任党中央副主席和中央军委副主席的叶剑英,旗帜鲜明地支持华国锋同江青一伙进行斗争。正是由于有了叶剑英的坚定支持,华国锋才最后下定决心采取非常手段处置“四人帮”。可以说,叶帅对军队的掌控,是粉碎“四人帮”的决定性力量。

  粉碎“四人帮”后,华国锋曾提议,由叶剑英担任中共中央主席。也有其他一些老同志提议,由叶剑英主持中央工作。叶剑英坚辞不受,反复解释说:“我是军事干部。搞军事的,对地方的事情不熟悉。如果那样做,岂不让人说是宫廷政变!”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叶帅的高风亮节,也可以看出叶帅在粉碎“四人帮”斗争中的历史功绩。

  

  二、为邓小平重新出山扫清障碍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叶剑英对邓小平治党治国治军的才能深为佩服。1973年邓小平出来当总参谋长是叶帅提的名。邓小平有一次对毛泽东主席讲,怎么让我当总参谋长,把我放在刀刃上呢?主席说,这是叶剑英同志建议的。叶帅时任中央军委主持工作的副主席,军队基本上是在叶帅手里掌握的。1975年召开军委扩大会议时,是邓小平协助叶帅。在整顿军队的斗争中,两人默契配合,心心相印。邓小平在“反击右倾翻案风”中被撤职以后,叶帅采取多种措施对他的人身安全加以保护。粉碎“四人帮”以后,邓小平仍处在软禁之中,还是受批判的对象。叶帅派自己的孩子把邓小平接到西山自己的住地,亲自向他传达政治局会议精神。当时,华国锋等人坚持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千方百计阻挠邓小平重新出山。叶帅多次向华国锋建议,恢复邓小平的工作。叶剑英说:小平同志具有治党治国治军的全面经验,是我党难得的人才,受到过毛主席、周总理的赞扬。现在,党内、军内的绝大多数同志和全国人民强烈要求让小平同志出来工作,我们要顺应民心,顺应潮流。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叶剑英正式提出这一问题:“我建议小平同志出来工作,我们在座的同志总不会害怕吧?恢复工作参加了政治局不会跟我们挑剔吧?”陈云、聂荣臻、李先念、王震等许多老同志,都赞成叶剑英的意见,要求尽快恢复邓小平的工作。正是由于叶帅和其他党内老同志的共同努力,邓小平终于在1977年7月恢复了党内外所有职务,重新回到中央领导核心。叶帅当时是党内仅次于华国锋的副主席,同时是实际掌控军队的领导人。他的话,而且是多次重复的话,华国锋是不敢等闲视之的。可以设想,如果没有叶帅的鼎力相助,邓小平就很难重新出来工作,这位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纵有满腹经纶,也无从施展抱负。

  

  三、精心培养党的优秀的总书记胡耀邦

  

  上个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的改革开放,胡耀邦的功绩是人所共知的。从组织真理标准讨论,冲破“两个凡是“的禁区,到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再到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无不凝聚着胡耀邦的智慧和辛劳。胡耀邦之所以能够在拨乱反正,开创新局的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叶帅的大力支持是一个重要因素。

  1941年延安整风时,叶剑英从重庆回到延安,担任中央军委参谋长,胡耀邦在军委总政治部任组织部长。在整风运动中,胡耀邦参加总参谋部的审干工作,在康生一片“特务如毛”的噪声中,他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没有冤枉一个好人。叶剑英对这个年轻的小个子组织部长留下良好印象。后来他知道耀邦常常秉烛夜读,好学深思,更是夸赞。1965年,胡耀邦下派担任中共西北局第三书记兼陕西省委第一书记期间,因所谓“不搞阶级斗争的路线错误”受到批判斗争,叶帅及时伸出援手,乘到西安视察工作之机将胡耀邦带回北京,保护过关。1974年,胡耀邦在王洪文直接管着的“读书班”学习,一天,叶帅到“读书班”讲话,看见胡耀邦坐在最后面,就特别大声地招呼他坐到前排。散会后,叶帅还特地约他谈话,得知胡耀邦因一直拒绝在“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主席”的结论上签字而得不到“解放”。不久,叶帅向中央举荐胡耀邦出来工作。7月7日,中央发出通知,任命胡耀邦为中国科学院第一副院长、党的核心小组第一副组长(院长和组长是郭沫若)。1976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帮”,8日,叶帅即派儿子选宁前往胡耀邦家里看望,嘱咐他养好身体,准备迎接党将分配的工作,并希望他对如何治理国家提出建议。胡耀邦为此带给叶帅三句话:“停止批邓,人心大顺;
冤案一理,人心大喜;
生产狠狠抓,人心乐开花。”1977年2月间,叶帅约胡耀邦到西山自己的家里,劝导他:“你还是出来工作好,也是帮助我嘛!太重要的部门,他们不放心你去,中央党校要恢复,想让你当常务副校长。”叶帅还意味深长地说:“我看也好,党校远在西郊,是非少点。凭你的智慧和才干,在那里是可以搞出点名堂来的。”此后,在叶帅的扶持下,胡耀邦先后担任了一系列重要职务:1977年3月,任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
1977年12月,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1978年12月,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纪委第三书记,随后由中组部调任中央秘书长兼中央宣传部部长;
1980年2月,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1981年6月,当选为中共中央主席(1982年十二大后改称总书记)。在胡耀邦的这一系列升迁中,邓小平等老同志的举荐固然重要,而叶帅的坚定支持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叶帅1986年10月22日逝世,1987年初胡耀邦即被迫辞职。可以设想,如果叶帅晚几年去世,胡耀邦的命运以及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或许会大不相同。

  

  四、为经济特区和对外开放奠定基础

  

  叶剑英自幼家境贫寒,早年曾到南洋打工谋生,家族中有很多亲友是海外华侨。全国解放初期,他在担任中共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期间,结识了一批香港、澳门的朋友,马万祺、何贤、霍英东等人就是其中的代表。通过这些渠道,叶剑英对外部世界有着更多的了解。

  1977年11月,叶剑英在接见广东省委和梅县地区负责同志时讲话强调,“既要埋头工作,又要抬头看看世界。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中国的发展,影响全世界。现在,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更加密切。”(《叶剑英选集》第467页)叶帅还多次对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说:南生啊!我们的家乡很穷啊!你们有什么办法没有?快想想办法,把经济搞上去!据吴南生回忆,他50年代曾参加过香港部分工作,在海外有很多爱国朋友,征求意见时,其中有一位对他说,你敢不敢办象台湾那样的出口加工区?新加坡、香港那样的自由港?如果敢办,你们的经济肯定会很快上去。1979年初,吴南生按照省委的安排,回老家汕头传达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2月,吴南生在征求了汕头地委和乡亲们的意见后,给广东省委发了一份长达1300字的电报,提出办类似出口加工区和自由港的一些设想,得到时任省委第一书记的习仲勋的支持。当时,叶帅在广东,听了吴南生和习仲勋的汇报后,他很高兴,很支持。叶帅是第一位支持办特区,也是第一位视察深圳(1980年4月27日)、珠海特区(1980年4月28日)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是他亲自主持的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公布的。后来,在经济特区遭到各种非议的时候,叶帅和邓小平等老同志多次给特区以大力支持。可以说,叶剑英是对外开放和经济特区的首倡者和奠基人。

  

  五、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1976年10月7日,叶剑英在粉碎“四人帮”后召开的第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提出“政治上要有纪律,作风上要民主,形成一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叶帅在讲话中强调要“发扬民主,加强法制”。1979年2月,时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了《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制》的谈话。他说:“健全法制以保障人民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加速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采取的一系列重大措施之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在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研究拟定或者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婚姻法和各种经济法规等等,然后按照立法程序,分别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它的常务委员会审议,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完善法制我有这样一些考虑:这种法律和制度必须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它们是人民制定的,代表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利益,人人必须遵守和执行。它们一定要具有极大的权威,只有经过法律程序才能修改,绝不能以任何领导人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检察机关和法院一定要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事实真相,一定要保持应有独立性。一定要有一大批大无畏的不惜以身殉职的检察官和法官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一定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叶剑英选集》第503-504页)1979年7月,叶剑英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又发表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讲话。在叶帅主持五届全国人大期间,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1982年新宪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等一系列基本法律。从1979年2月至1982年12月,叶剑英共发布14号“委员长令”,公布了五届全国人大制定的14件法律,同时,他还签署了12个人大常委会令,公布了一系列由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条例和决议,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同时,杰出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应当充分肯定。历史发展虽然有它的必然性,但是偶然的因素也会对历史进程发生重大影响。邓小平在谈到毛泽东的历史功绩时说过:“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03-304页)我们也可以说:如果没有叶剑英同志,“四人帮”将不可能被粉碎,我们今天很有可能仍然在极“左”路线的统治下生活,那样就不会有邓小平的复出,更不会有新时期的改革开放,主办奥运会就更是无从谈起。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汶川大地震后,感恩一词被再三提起。一个牢记历史,知恩图报的民族,才是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从叶剑英元帅的历史功绩被某些人无意或有意的淡忘,可以发现这些人的价值观的确出现了问题。

  

  本文参考书(篇)目:

  1.《叶剑英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3月版。

  2.《叶剑英选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3月版。

  3.王文理:《叶剑英一生两件大事》,载《炎黄春秋》2002年第12期。

  4.严如平:《叶帅逆境中扶助胡耀邦》,载《炎黄春秋》2003年第11期。

  5.关山:《岂有文章倾社稷,从来佞幸覆乾坤——广东省委原书记吴南生访谈录》,载《炎黄春秋》2006年第8期。

  6.汤家玉、张成林:《历史转折关头的叶剑英》,载《党史纵览.》2007年第4期。

  7.方小宁:《将帅后人眼中的叶剑英》,载《纵横》2007年第10期。

  

  (200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