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是基于CGSS2003数据,对中国中间阶层社会存在状况进行“确认”分析系列的一部分。本文从居住模式、社会交往、婚姻匹配和生活方式四个方面,分析了中间阶层的社会生活状况,“确认”在居住模式和生活方式两个方面,中间阶层并未显现出特定的阶层特征;
在社会交往和婚姻匹配两个方面,中间阶层已经形成了显著的阶层特征。中国社会转型的连续性、市场取向和急速性是造成上述结果的重要原因。
本文是一项中间阶层研究的一部分。这个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面对中国中间阶层崛起和形成的过程,描述和分析中间阶层的社会存在状况,期望通过这样的工作,分析性地揭示当代中国城镇社会中的中间阶层在哪些社会领域、在何种程度上、形成了什么样的特征,从而对中间阶层提供一个较为“全景式的图画”。
一、分析策略、分析框架和数据
1、分析层次和主题
本文作者曾经在另一篇关于当代中国中间阶层社会存在的论文中指出:第一,不同于发达的“中间阶层社会”,当代中国的中间阶层问题具有特殊意义;
第二,中间阶层研究可以区分为两个相互联系、但有很大区别的主题,即中间阶层的“确认”和社会功能的分析,前者关注中间阶层的存在状况及其特征,后者着眼于中间阶层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中的影响作用。前者在一定程度上是后者分析的基础。[1]本文是上述“确认”分析的延续。
对于中间阶层的确认又可以分为两个基本部分,即“人口统计学”意义上和“社会-文化”意义上的确认,前者着眼于中间阶层的数量特征(例如,人口和职业等),后者关注中间阶层的阶层意识、政治意识、社会-文化特征以及形成机制。作者曾从中间阶层的制度特征和阶层-政治意识状况领域,揭示了中间阶层在阶层认知、政治意识和利益取向等方面的不同状况和特征。[2]本文将延续这种分析策略,从中间阶层的社会生活领域描述性分析中间阶层的社会存在。
本文对中间阶层社会生活领域的分析,包括了两个相互联系的主题:第一,在上述社会生活领域中是否在阶层化的特征,或者说中间阶层是否彰显出独特特征?第二,这种特征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分析领域
不同于政治领域,本文关注的社会生活领域主要是指中间阶层的居住模式、社会交往、婚姻以及消费模式等社会活动诸领域。相对于政治领域来说,社会生活诸领域应该是“确认”中间阶层形成过程和程度的更好指标,因为在很多研究者看来,中间阶层的形成不仅在于社会结构中的特定位置,而且在于它们在生活方式、文化和意识形态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特征。[3]同时,伴随着阶级分析中文化范式的兴起,大多数以往的研究给予中间阶层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生活以更多的关注。本文的分析范围将有所扩展,使用社会生活状况来概括本文的关注领域,希望能够从更多地方面分析性的描述当代中国中间阶层的形成和特征。
居住模式
已有的很多研究都已经证明,无论是在市场体制中还是在再分配体制中,居住(住房)都是社会经济分层的重要指标,尽管二者的机制不同。居住(住房)是人们职业、权力、收入以及其他社会经济变量决定的产物,因而居住(住房)差异是社会阶层差异的重要方面。[4]居住或住房差异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从住房产权、住房质量以及住房面积、价格等方面,揭示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异。[5]边燕杰等人利用中国“五普”数据,揭示了在中国城市中,社会阶层对于住房产权、居住质量及住房价值等方面的显著影响,认为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分层的分配机制仍然得到延续,而市场化机制同时并行地增长着,社会精英阶层在住房资源的分配中占有显著的优势。[6]
另一方面是“居住分异”的角度。“居住分异”是从人文生态学的角度揭示社会阶层在居住空间地域上的反映,关注不同社会群体在居住区位上所形成的积聚和分异状况。[7]社会分层或社会经济地位差异是形成居住分异的重要机制之一,而城市居住空间形态的特点,是城市阶层关系的一种反映:不同社会阶层在社会经济地位上的差异会体现为居住空间的差异,所谓“择邻而居”即是居住分异的通俗表述。[8]可以说,不仅居住分异是阶层分化的产物,而且居住分异也是强化阶层差异、甚至维持阶层再生产的机制之一。
社会交往
本文作者曾讨论过社会交往对象分析在阶层化分析中的意义,[9]这一分析的基础之一,即布劳的宏观结构理论所阐述的“接近性假设”[10],社会网络研究中关于关系强度分析的逻辑起点也是建立在这一假设之上。在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的研究中,阶层地位对于社会交往方式和范围的影响,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解释变量:个人和家庭的社会资源分布于一个金字塔式的社会分层结构之中,这一阶层结构构成了不同阶层成员之间社会交往的结构性制约,因而社会资本的变异性可以从阶级阶层地位角度得到解释。[11]社会交往对象的分析提供了一个分析阶层化的视角:如果处于某一特定阶层位置的人们其交往对象更多地局限于同一阶层之内,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分层结构呈现为较高程度的结构化,因而成为“确认”中间阶层形成或存在的一个重要方面。
婚姻匹配
择偶或婚姻是最重要的社会生活领域以及最基本的社会行为之一。虽然择偶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居住空间的临近因素、工作接触程度、兴趣爱好选择等,[12]但大量有关择偶和社会阶层关系的研究证明,在婚姻选择中存在着一种“同类婚”模式,即择偶双方具有包括种族和民族、宗教和文化以及个人社会属性(教育水平、社会经济地位、家庭背景等)不同层面上的相似性,可称之为“同类匹配”,婚姻匹配过程的本身,就是一个社会进行自我建构、复制和再生产的过程,[13]其中,阶层地位的相似性具有重要意义,有学者指出,(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婚姻对象,都在自己所属的阶层或与自己所属阶层等级地位临近的阶层,因而是男女两性在社会地位上的结合,可称之为“阶层内婚制”。这种阶层内婚制不仅在传统中国存在,改革开放以后,阶层内联姻的趋势同样是越来越强,而且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都将持续存在。[14]特别是年轻一代和教育层次较高的人,配偶的社会经济地位在择偶和婚姻过程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5]因此,“确认”中间阶层的形成和特征,“婚姻匹配”状况可以作为一个重要指标。
生活方式
生活方式与社会分层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社会分层研究中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韦伯以生活方式和社会声望作为身份或地位群体区分的社会基础,[16]而布迪厄、吉登斯等则借用了韦伯的上述思想,将生活方式与阶级地位联系起来,强调生活方式也是阶级区分和阶级地位的重要标志。布迪厄所谓“惯习(habitus )即主要是指一定社会阶级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思想、行为所带有的特定倾向,因而惯习的产生过程也就是阶级形成的过程。[17]米尔斯更是因为中产阶级在生产关系和权力关系中的”模糊位置“,将生活方式看作是中产阶级的重要特征。[18]
尽管在后现代理论家看来,生活方式的意义脱离了“传统的”阶级概念,在现代社会中逐渐成为人们“建构”自己身份的标志,但是,无论生活方式与客观阶级地位是什么样的联系,研究者都承认生活方式构成了社会区分的重要标志,是人们认识自身阶层地位的符号。[19]因此,生活方式将成为确认中间阶层形成及其特征的重要领域之一,正如米尔斯那句著名的结论所表明的:美国中产阶级具有“政治后卫、消费前卫”的特点,后者同样是中产阶级的显著标志。
3、阶层分类框架
顾名思义,阶层问题,包括“中间阶层”问题,其基本前提是其相对独立性,特别是对于“(新)中间阶层”来说,它所彰显出的与其他阶层不同的独特特征是引起关注的基础。只有确认了和中间阶层相联系的特征,中间阶层的问题才真正具有意义,才可能进而解释它的社会功能。为了实现这个分析目标,建立一个至少包括上层阶层、中间阶层和下层阶层的阶层框架是必要的前提。但是,由于本文的资料是来自于以个人为对象的抽样调查,在样本中仅存在很少的可称之为社会上层的样本,无法进行有效的分析。这样的情况在基于此种方法所进行的研究中是正常的。[20]因此,本文的阶层分类框架仅包含了(新)中间阶层、社会下层和自雇佣者阶层(老中间阶层),尽管不尽如意,但仍然可以实现本文的基本目标之一:揭示中间阶层的相对独立性。上述三个阶层构成了本文的基础。同时,考虑到转型社会在不同社会领域中社会分化的程度不同,以及中间阶层本身的复杂性或异质性,本文根据分析的需要,在中间阶层之内又区分了上层和下层中间阶层或上、中、下中间阶层,以便更好地揭示当代中国中间阶层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上的存在特征。[21]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200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3)的资料,[22]根据本文的分析要求,共获得有效样本3468个,具体分类和规模如表1.
二、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中间阶层
(一)居住模式
本部分的目的之一,是“确认”中间阶层是否形成了与其他阶层分异的居住模式。中国城市社会两个特点使得这一分析有些复杂化。第一,再分配体制下的住房作为一种国家分配的“福利”,其不平等主要存在于“精英-大众”的结构之中。第二,中国城市社会特有的“单位制”使得尽管在单位内部住房分配上也存在多种形式的不平等,但在更广泛的城市空间上主要体现在不同的单位社区之间,在单位社区内部是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人共同居住在一起。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住房分配领域中市场化机制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意味着人们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别或者阶层地位的差别,对于住房和居住环境的选择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有研究表明,居住分异的现象在很多转型社会,包括中国,特别是在大城市郊区迅速发展。[23]但是,在中国,住房商品化是遵循着两条路径发展的,即:市场化购置和福利性售房。因此,虽然单位制度在逐渐解体,但历史上形成的单位社区作为一种区位空间形态并没有完全消失,很多单位社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占据了城市中最好的区位,其中的居民是通过福利售房的方式获得了该住房的产权或居住权,这其中既包括了大量的中间阶层成员,也包括了很多的社会下层成员。因此,中国城市中的居住分异很可能会表现出非常复杂的状况,对此应该有足够的预见。
本文根据社区性质和位置两个主要因素,将城市社区分为如下表的类型,然后从两个维度上描述了居住分异的状况。首先,不同阶层在不同类型居住区中的分布(参见表2)。可以看到,中间阶层和社会下层之间并没有显现出明显的阶层差异,两个阶层表现出一种共同的特征,即:这两个阶层中都有一半左右的成员居住在单一或混合的单位社区中;
自雇佣者阶层则显现出特独的特征,即这个阶层中只有约四分之一的成员居住在单位社区中。相对来说,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别仅仅表现在:第一,与中间阶层相比,社会下层中有更多的成员居住在未经改造的老城区中;
与社会下层相比,中间阶层中有较多的人居住在普通商品房社区中。第二,自雇佣者没有呈现出特定的居住模式。
其次,不同社区中居民的阶层构成(见表3)。从社区维度上可看到类似于阶层维度的结果,即;
在单位社区和商品房社区中,主要居民为中间阶层和社会下层成员,而且二者之间的比例相差不多。两个阶层的差别仅在于:在未经改造的老城区中,大多数居民都是社会下层的成员,在那些环境较差的社区中,社会下层成员的比例也远远超过中间阶层和自雇佣者阶层。也就是说,由于社会下层成员数量庞大,虽然有超过一半的成员居住在单位社区和商品房社区,但在那些未经改造的老城区及合并社区中,其主要成员仍然是社会下层。
综合以上两个维度,结论是:居住分异、特别是中间阶层社区的模式并不十分显著;
但是,在那些老城区及“合并社区”中,社会下层和自雇佣者阶层居民占了绝大多数,具有某种程度的居住分异特征。
如果在三阶层的框架下没有显现出显著的阶层差异,进一步更细致的分析才能够揭示: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有可能存在阶层差异?因此,我们将中间阶层细分为三个阶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将社会下层细分为三个阶层(下上层、下中层、下下层),(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保留自雇佣者阶层。七阶层的对应分析散点图(图1)显示出更多的居住分异的信息:
第一,社会下层(包括下上层,下中层,下下层)更多地集中在“单一或混合的单位社区”“未经改造的老城区”。其中,下下层和下上层表现出比较明晰的居住特征,即:下下层更多地和“未经改造的老城区”联系在一起,而下上层则集中在单位社区中。
第二,中间阶层(包括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更多地分布在单位社区和普通商品房小区之间,除了中上层中间阶层与单位社区表现出更多的联系之外,中中层、中下层中间阶层没有表现出集中的分布特征。
第三,自雇佣阶层集中居住在“合并社区”中。
(二)社会交往
社会交往对象的分析直接揭示了阶层结构化的程度。问卷调查了解了被访者在过去半年里最重要的5位交往对象,包括了配偶、家人、亲戚、同事、老同学、邻居、朋友及其他人等,本文只选择了“朋友”作为分析的对象,因为“朋友”相对于其他各类对象,更多受到阶层地位相似性的影响。在本数据中,有1324个被访者将他们最重要的交往对象(第一位)列为“朋友”,[24]本文据此分析不同阶层成员的交往对象模式。
需要说明地是,由于人口分布的影响,边缘频数的分布(结构性因素)将影响单元格中的百分比值。因此,表4中括号内数值为被观察频数与所期望频数的比率,这个数值屏蔽了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反映了每个阶层选择不同阶层朋友的机遇。从下表中可以发现,每一个阶层成员最亲密的朋友都有较高的机会来自本阶层内部(中间阶层和社会下层为1.5倍,自雇佣者为3倍),或者说,来自于不同阶层的最亲密朋友的机会都远低于本阶层。简单百分比的分布也显现出同样的结果:中间阶层被访者中有接近四分之三(73.86%)的最亲密朋友来自本阶层;
社会下层的这一比率接近60%,在自雇佣者中也是众数分布。也就是说,每个阶层都倾向于选择相同或邻近阶层的朋友。对应分析的散点图提供了更为直观的信息(图2)。
如果将中间阶层区分为上下中间阶层时,可以看到更为细致的阶层特征(参见表5)。上层中间阶层自我选择的机遇为2.2倍,高于选择下层中间阶层的机遇(1.5倍)。而下层中间阶层向上选择的机遇和自我选择的机遇非常接近(1.6:1.5),对于下层中间阶层来说,上下中间阶层的隔离并不是特别明显。但是对于社会下层和自雇佣阶层来说,情况则完全不同:不仅自我选择机遇高,而且选择其他阶层,尤其是上层的机遇非常低。下层仅有0.03倍的机遇选择上层中间阶层的成员为朋友,而自雇佣阶层也仅有0.5倍的机会。对应分析的散点图提供了相似的信息。
归纳上述结果可得出如下两个结论:第一,在社会交往领域,阶层化的趋势十分明显,中间阶层、社会下层和自雇佣者阶层自我选择的机会都远高于选择其他阶层成员。第二,中间阶层和社会下层内部的差异并不十分显著。
(三)婚姻匹配
分析婚姻匹配的状况,可借助于布劳-邓肯所创立的地位获得分析框架,即将婚姻匹配区分为“自致性”和“先赋性”两种类型,前者考察地是婚姻双方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的相似性,后者考察地是夫妻双方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相似性。[25]本文由于资料所限,将只分析“自致性”婚姻匹配的状况,关注地是阶层地位相似性的状况,从婚姻匹配的角度揭示中间阶层的存在状况和相应特征。
本文并非是对婚姻选择模式做一种因果分析的解释,而是利用调查时点数据中已婚者的婚姻资料,对不同阶层成员的婚姻匹配程度进行描述,其中的已婚者包括了离婚后再婚者以及丧偶再婚者。由于数据的局限性,无法对结婚时点时婚姻匹配的状况进行描述和解释。
表6显示,阶层内婚的倾向是较为明显的,婚姻的阶层匹配程度相对较高,特别在社会下层和中间阶层之间更为明显,约四分之三的社会下层成员与本阶层内的人结婚。
对应分析更直观地将这一结果显现出来(参见图3):三个阶层的内婚倾向都十分强烈,差异仅在于自雇佣者的距离稍远于其他两个阶层。
(四)生活方式
虽然生活方式被认为是中间阶层的独特特征,但是,在中国社会中是否已经形成了中间阶层的生活方式范式,存在一些矛盾的结论。[26]本文认为,消费和休闲是生活方式的主要形式,而且是消费和休闲的类型而不是能力或水平,能够更准确地表达出中间阶层的独特性。本文分别分析了在消费和休闲领域中阶层化的程度和特征,我们建立了两个简约的分类,即:根据消费的层次,将消费区分为“大众消费”和“高消费”,根据休闲的类型将休闲区分为“大众休闲”和“前卫休闲”。上述分类中的“高”更多表示相对较贵的消费,也包含有时髦的意义,而“前卫”更多地表示某种“品味”、“选择”。同时,对于受访者的生活感受进行了询问。
表7是不同消费、休闲类型和生活感受的特征,以及根据对应分析整理的与不同阶层的联系。无论是“符合”还是“不符合”,如果标明了相应阶层,意味着某一阶层与此选择具有显著的关联;
如果是空白,意味着在这个选择上没有显著的阶层特征(回答是离散的)。从下表中可以看到,即使是在生活方式领域中,阶层化的特征也表现出复杂的情景,与政治意识领域有相似之处。[27]例如,在大众消费方面,中间阶层和社会下层表现出显著的阶层差异;
即社会下层与自雇佣者总是远离高消费,但是,中间阶层也仅是在购物商店选择上显示出不同于其他阶层的选择特征,在其他两项高消费上则没有形成显著的阶层特征。在休闲领域,中间阶层和两种大众休闲形式之间都不存在显著联系,它们属于社会下层或自雇佣者的休闲方式;
同时,社会下层和自雇佣者都与所谓前卫休闲方式也不存在显著联系,但是,中间阶层也仅仅在休息的方式上表现出显著的阶层特征,在其他两个方面都没有表现出阶层特征。如果将中间阶层细分为上、下两个阶层时,可以发现下次中间阶层更多地与在健身房锻炼相关,而上层中间阶层更多地与家庭艺术品装饰相关,这也许和不同中间阶层的收入和工作状况有关。从上述这些结果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在最为能够标识中间阶层的生活方式领域中,中间阶层仅仅表现出部分的阶层化特征,在很多方面都还没有形成自身的特征。而社会下层和自雇佣者则在生活方式诸领域都显示出明显的阶层特征。中间阶层在中国确实还在形成过程之中。
生活方式受到中间阶层分析的青睐,是因为相对于客观阶层地位本身,生活方式具有更多地社会建构的特色,无论它是地位结构还是文化价值“建构”的结果。本文尝试分析影响生活方式的因素,包括职业、教育、收入等,但所得结果对于生活方式的差异没有较好的解释力。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可能是因为统计模型的建构问题,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整个社会、包括中间阶层都处于急速变迁的过程之中,因而还没有形成稳定的模式。就其显露出的趋势来说,收入对于消费模式有着较大的影响,而休闲方式除了受到收入影响外,还更可能受到教育水平和职业的影响,但所有这些在本文的分析中都没有显现显著的作用。有些研究强调了“消费分层”的视角或形成了“消费中间阶层”的概念,需要指出地是,这样的结论大多来自于对消费水平或消费能力分析的结果,而不是来自于对于消费模式和消费行为(偏好)的分析,后者被认为是中间阶层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消费模式和消费行为来说,阶层分化还不显著,消费模式的差异取决于阶层地位还是其他因素,本身就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28]
三、总结
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中间阶层,与政治意识领域中的中间阶层相似,在某些方面显现出中间阶层的阶层特征,在另一些方面则没有形成中间阶层的阶层特征。
在居住方面,中间阶层并没有呈现出独特的模式。但是,居住分异的特征已经值得关注,即:与社会下层相比,中间阶层中有较多的成员居住在价格较贵、环境较好的普通商品房小区中,而社会下层中有更多的成员居住在未经改造的老城区中。
在生活方式方面,虽然有数据表明存在着中等消费水平的阶层,但在消费模式或消费行为方面,中间阶层的范式还未形成;
或者说,没有显现出与其他阶层不同的中间阶层消费模式。
与上述两个方面有所区别地是,在社会交往方面,阶层化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各个阶层的交往对象更多地来自于同一阶层内部的可能性,远高于来自于阶层外部。人们的社会交往更多地局限在本阶层内部。而简单的婚姻匹配分析证明了“阶层内婚制”的存在,在中间阶层和社会下层之间存在一条明显的界线。
在本文作者看来,上述相互区别的结果,是中国作为一个转型社会其特征所决定的,即:中国社会的转型是连续的、市场取向的和急速的。所谓“连续性”主要是指在转型过程中没有发生断裂式的变革,连续性的转型使得再分配体制的“遗产”仍然大量存在于当今社会中,在居住领域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遗产的存在。朝向市场体制的转型,使得基于“市场状况”和“市场权力”(韦伯)的地位在社会交往和婚姻选择领域中发挥着更多地影响,因而呈现出阶层化的特征。如果按照阶级阶层的视角来解释,急速的社会转型则使得在生活方式领域中基于阶层地位的消费模式还远未普遍化,中间阶层的模式还没有形成,但阶层化的过程已经开始,社会下层已经形成了具有阶层特征的生活方式。当然,本文并不排除生活方式也许是“自我建构”的结果。作为一个研究分析的系列,我们将在下一篇论文中对于当代中国中间阶层的社会经济异质性特征进行分析。
The Social-Existence of the Middle Class in Contemporary China:thecondition of social life
This paper,which is based on the CGSS2003data,is part of a seriesof papers aiming to identify the social-existence of the middle classin cotemporary China.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ditions of social lifeof the middle class in four aspects including residential pattern ,socialcommunication ,assortative mating and lifestyle.The results show thatthere are no significant discrepancies between the middle class and allother classes in residential pattern and lifestyle.Whereas ,the middleclass shows notable features in social communication and assortative mating,。The continuity,market orientation and swiftness of Chinese social transitionare substantial causes for the result mentioned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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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见:李路路,王宇,《当代中国中间阶层的社会存在:阶层认知与政治意识》,长春:《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10期。
[2]可参见:李路路,李升,《“殊途异类”:当代中国城镇中产阶级的类型化分析》北京:《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6期;
李路路,王宇,同上。
[3]参见:Bourdieu,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of Taste.Translated.by Richard Nice.(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Routledge Kegan Paul Ltd.,London,1984;
《艺术的法则》,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
米尔斯,《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
[4]参见:边燕杰,刘勇利,“社会分层、住房产权与居住质量——对中国‘五普’数据的分析”,《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
[5]参见:边燕杰,刘勇利,同上。
[6]参见:边燕杰,刘勇利,同上。
[7]参见:李志刚,“中国城市的居住分异”,《国际城市规划》2008年第4期;
徐掬芬,张京祥,“中国城市居住分异的制度成因及其调控—基于住房供给的视角”,《城市问题》2007年第4期。
[8]吴启焰,“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的研究领域及其进展”,《城市规划汇刊》1999年第3期;
邱梦华,“中国城市居住分异研究”,《城市问题》2007年第3期;
李志刚,同上。
[9]参见刘精明,李路路,“阶层化:居住空间、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与社会认同”,北京:《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
[10]即:人们更多地与自己群体或社会阶层中的其他成员交往,处于相同社会位置的人们有着共同的社会经验和角色以及相似的属性和态度,这一切都将促进他们之间的交往,例如婚姻、朋友等性质的交往关系。参见布劳,《不平等和异质性》,王春光,谢圣赞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57-59,67页。
[11]参见:边燕杰,“城市居民社会资本的来源及作用:网络观点与调查发现”,《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林南沃尔特。M.恩赛尔约翰。C.沃恩,“社会资源和关系的力量:职业地位获得中的结构性因素”,转引自:《国外社会学》1999年第4期。
[12]徐安琪,“择偶标准:五十年变迁及其原因分析”,《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6期。
[13]参见:李煜,徐安琪,“择偶模式和性别偏好研究——西方理论和本土经验资料的解释”,《青年研究》2004年第10期。徐安琪,同上。李煜,陆新超,“择偶配对的同质性与变迁——自致性与先赋性的匹配”,《青年研究》2008年第6期。
[14]参见:张翼,“中国阶层内婚制的延续”,《中国人口科学》2003年第4期。
[15]参见:徐安琪,同上。
[16]参见: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53-260页。
[17]参见:Bourdieu,“What Makes a Social Class ?On the Theoreticaland Practical Existence of Groups ”,Berkeley Journal of Sociology.1987(2)。
[18]参见:米尔斯,同上。
[19]参见:富塞尔,《格调:社会等级与生活品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布迪厄,《《艺术的法则》,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
[20]Robert Erikson and John H.Goldthorpe,1992,"Concepts,Data,and Strategies of Enquiry",in The Constant Flux :A Study of ClassMobility in Industrial Societies,Oxford :Clarendon Press,28-63.
[21]当然,社会下层同样也具有复杂性或内部异质性。但由于本文的重点是中间阶层的存在特征,因而忽略了社会下层的异质性,而将其视为一个整体。在本文中,有时出于分析的需要,我们才将上述四阶层做进一步的区分:在下层中间阶层内部将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与一般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区分开,为了与上、下中间阶层相区别,本文将其称之为中上、中中、中下中间阶层;
在原来的社会下层中将监工和技术工人与非技术工人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相互区分开来,形成下上社会下层、下中社会下层和下下社会下层三个阶层。
[22]CGSS2003和CGSS2005的有关资料和原始数据已经全部公布,供研究者使用。详细情况,可登录www.gsschina.org和www.cssod.org 两个网站。
[23]参见:李志刚,同上。
[24]也有被访者所列五位对象中都是“朋友”,那么,列在第一位的朋友可以说是受访者最亲密的朋友。
[25]李煜,陆新超,同上。
[26]可参见:张宛丽,李炜,高鸽,“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构成特征研究”,《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李春玲,“中国当代中产阶层的构成及比例”,《中国人口科学》2003年第6期。
[27]参见:李路路,王宇,同上。
[28]参见: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