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特制定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一、
信息披露原则
公司信息披露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并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二、
信息披露内容
公司信息披露实行定期披露、临时披露两种形式。
其中定期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治理信息、管理信息、项目信息、财务信息 、募集信息、重大事件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
临时披露的信息包括:项目动态信息、突发事件信息、重大事件 及重大人事变动公告、临时财务信息等。
三、信息披露的时间和形式
(一)披露时间。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或其他规定渠道对公司信息定期以半年或一年为披露时间节点,临时信息随时披露。
(二)主要形式。以邮件形式发至各基金合伙人。管理人留存纸 质文件备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披露具体按照相关约定进行披露。
四、
信息披露流程 信息披露先由基金经理拟定报告,拟报的资料符合要求后再由公司基金负责人核查、签字,最后再由公司执行董事签字确认,最后由基金经理填报或发送相关报告。
五、信息披露格式
信息主要以 word 文档、PDF 文件等形式发布。
六、要求
1、充分认识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公信力是基金的生命力, 信息披露工作是公信力建设的根本举措。
要把信息披露工作纳入重要 工作日程。
2、明确责任,要按照层级负责和谁经办谁落实的原则,责任到 人。对外披露信息时,提供信息要及时、准确、详实。对披露信息不 及时、不准确,受到合伙人质疑的,将追究直接落实人的责任。
3、加强对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的总结。要在信息披露工作中, 不断进行总结和补充,逐渐形成带规律性和比较完善的信息披露制 度,推动基金信息披露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同时,信息披露工作 情况将纳入基金经理工作年终考核中,奖优罚劣。
七、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将会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修订 ,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