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规范信访秩序,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确保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稳定,现制定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开展“查隐患、清积案、净环境”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有效防范和化解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的 XX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等三个方面为主攻方向,下大力气消除一批影响和谐稳定的信访风险,化解一批频繁串联聚集的信访群体,解决一批困扰多年的重点
信访问题,稳定一批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员,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治理重点
(一)土地承包经营方面。重点是村民对承包政策不理解、历史遗留造成二轮延包不彻底、部分未确权户要求确权、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和经济纠纷,租赁、拍卖集体土地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土地承包分配不公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重点对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股权量化、集体经济分红等环节进行梳理排查,重点治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分配、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和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引起的矛盾纠纷。
(三)农村“三资”管理方面。重点是少数村“三资”管理混乱、不规范,村务不公开或虽公开但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监督,群众对村干部在财务上收支产生怀疑和猜测心理,导致干群之间互不信任、产生隔阂,沟渠路道、鱼塘、拾边地、村集体自留土地承发包、集体资产管理错位等问题。
(四)宅基地方面。重点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使用权界限不明确的纠纷、侵占公共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的纠纷、毁损他人土地、房屋的纠纷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规范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月 31 日)。全面启动治理工作,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要求上来,立即开展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突出问题的梳理排查,通过分级排查、系统对比等方式进行摸排,全面摸清现有存量和问题底数,逐案进行核对。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攻坚阶段(2020 年月 11 日 1 日至 2021年 6 月 30 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全程跟踪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对重点问题要重点督导,专人盯办。对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的疑难积案、骨头案、钉子案,严格落实包案制度。要按照既定治理目标,倒排时间表,确保如期完成化解整改任务。对推进迟缓,迟迟打不开工作局面的,加大督导频次和力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严格追责问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8月 31 日)。梳理典型经验,对能够固化的,制定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弄清未化解信访问题的具体原因,如何继续抓好整改,有哪些教训值得汲取,在今后工作中如何有效防范。总结表彰,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防范农业农村领域信访风险。结合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三农”领域中高发的土地征用、集体资产管理、村干部违法违纪、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农业脱贫政策落
实等问题,全力化解“三农”领域信访问题。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思路,坚持集中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及时对“三农”领域信访风险进行认真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要对排查出的农业农村领域信访风险认真做好化解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处理到位、稳控到位。同时,针对积案化解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政府,落实包案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件逐案化解管控,切实把人员控制在当地,把矛盾消除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全面规范涉农信访秩序。严格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执行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全面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坚持维稳与维权、解困相结合,稳妥解决特定利益群体合法合理诉求。加大依法处置进京越级上访、进京到非接待场所,到省、市集体上访力度,确保全县涉农信访形势保持稳中趋好的态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专班,由局长 XX 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站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科室、各单位要定期实地督导检查治理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三)落实奖惩措施。要将专项治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综合运用考评奖励、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对工作扎实到位的予以正面激励;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实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