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重点稽察 工程组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监管,规范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建设,根据《重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和经市政府同意的《2017 年重庆市重大项目(重大专项)稽察计划》,市发展改革委决定近期对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进行重点稽察,为做好稽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是我市轨道交通线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运量和重要的连接功能,是路网中的主骨架,对促进两江新区开发开放,完善都市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缓解地面交通压力,提高重庆西站客流集散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 2016 年重点项目,项目法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于 2013 年开工建设,目前在建。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是:项目起于渝北区园博园站,总体走向由北向南,下穿金渝大道、金州大道后转至金开大道,经人和—幸福广场—冉家坝—大龙山—大石坝—红岩村—歇台子—石桥铺—石新路—重庆西—华岩寺—华福路,终点至大渡口区
跳蹬站。线路长 39.76 公里,其中地下线 31.12 公里,高架线及地面线 8.64 公里,设车站 25 座。车辆采用山地 As 型车,直流1500V 架空接触网供电。配置车辆 39 列/234 辆。建设周期为2013 年底至 2017 年底,建设工期 4 年。
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 227.68 亿元(不含红岩村桥隧分摊费用 4.8 亿元)。其中,工程费用 146.87 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8.95 亿元,预备费 8.53 亿元,车辆购置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专项费用 33.33 亿元。按照市区共建的原则,永久性征地拆迁费 15.31 亿元,由相关区承担。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 212.37 亿元,由市级承担,其中:资本金 41%、约 87.07 亿元,由市财政性资金按既定渠道安排;其余 59%、约125.3亿元,商请银行贷款解决。
二、项目稽查思路:
根据项目建设特点,选取典型项目、代表性项目进行抽检,一点带面,系统进行检查。推荐项目由轨道集团自查后进行推荐。
具体要求为北段一个标准站,一个换乘站、一个区间、南段一个标准站、一个停车场。
三、稽察的主要内容:
(一)勘察设计:
1.1勘察设计单位准备基本资料:
项目工可文件及专家评审意见、相应的初步设计文件及专家评
审意见、施工图技术文件及监理意见、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勘察文件、一类风险源技术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环评报告及稽查内容相关的文件资料。
2.1 稽察要点 2.1.1 资质 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是否符合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的要求。
2.1.2 工作质量 根据国家或部门的有关规范检查勘察设计深度,对照批准的可研报告,了解初步设计在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等方面的变化程度; 检查变更设计投资额超过有关行业标准情况,重大勘察设计失误、技术设计问题及处理情况,设计变更数量和设计修改情况,因重大设计失误或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工期拖延和投资增加的情况。检查重大设计变更有关程序和审批情况。检查施工图执行有关审查制度的情况。检查工程勘察设计采用先进技术和优化设计的情况。
2.1.3 服务质量 检查勘察、设计对项目建设的保证程度,投入的力量和提供施工图的进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情况。
检查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情况。了解现场设计代表及驻现场时间和工作情况。检查设计分包情况。
2.3稽察记录事项 2.3.1 记录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单位、时间、文号。
2.3.2 记录设计人员和现场设计代表的数量、资格。
2.3.3 记录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及处理情况。
(二)进度控制:
1.1施工单位准备资料: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生产管理文件、隐蔽资料验收、分部分项验收及相关文件、安全文明措施、工程职业资格情况、分包管理文件及涉及到稽查要点的相关文件。
2.1 稽察要点 2.1.1 项目进度控制目标 检查进度控制总目标和阶段目标制定是否符合批准的合理工期要求或者合同约定;项目能否按审批计划实施;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制定进度计划是否衔接。了解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和竣工日期等。
2.1.2 执行与调整 检查有无盲目缩短工期和人为拖延工期,外部干扰和其它影响工期的行为;了解前期施工准备、设计图纸供应、材料和设备供应、主要劳动力供应等对进度保证的程度。对照计划工期或阶段目标,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对进度偏差原因进行分析;检查进度调整方案的执行情况。检查工程量重大变化和建设规模、内容、地点等变更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及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2.1.3 进度控制方法
了解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和方法、参建单位对关键工作动态控制(计划执行、调整)的手段,施工网络图等进度控制文件的内容,监理单位在工程进度控制中发挥的作用。检查项目法人、监理及施工单位对工期拖延采取的控制措施。
2.2 稽察记录事项 2.2.1 进度控制检查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按照总进度计划和单项工程进度计划要求,结合工程形象进度,判定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2.2.2 重点记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和目标实现程度,工程实施的协调与控制,进度偏差原因分析和调整效果等内容。
2.2.3 了解进度计划实施的外部环境,进度控制体系和目标等内容,并对进度控制的手段和方法作评价。
2.2.4 填写《稽察记录表》,对已完工程、在建工程、未实施工程情况进行记载,工程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
(三)质量管理
1.1施工单位及监理准备资料: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生产管理文件、隐蔽资料验收、分部分项验收及相关文件、安全文明措施、工程职业资格情况、分包管理文件及涉及到稽查要点的相关文件。
2.1 稽察要点 2.1.1 质量管理体系
检查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检查项目单位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责的制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责的详细制度;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对质量监控的措施及负责制度。
2.1.2 参建单位投入力量 对照投标书承诺,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现场试验室及各种检测试验仪器情况,检查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数量、专业等情况。
检查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驻地监理人员等的变更是否征得项目单位同意。检查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商有无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分包单位的资质和投入力量是否适应所承担工程内容。
2.1.3 现场施工 对关键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抽查,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规范检查施工工艺、工程质量,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有无偷工减料行为。必要时对构筑物、土石方以及隐蔽工程可通过钻探、无损等方法进行检测。通过查看施工单位的进场检验或测试报告,检查材料、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是否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了逐项检测,投入使用的各类设备材料符合质量标准情况;检验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退回、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情况。
2.1.4 工程监理
检查监理大纲和监理工作细则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通过查看监理日志、月报、季报、年报,检查监理单位工作完善程度。抽查或有目的性对重点项目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抽检记录,抽检记录指标达标情况,检测单位、被检测单位有关人员签字情况,抽检不合格工程处理情况,实际投入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检验情况;已完工程的检查情况和隐蔽工程的检查活动记录。
查看重大事故报告、处理通知单位等记录,检查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理情况。检查监理对投资控制履职情况,对重大设计变更及超概等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1.5 设计文件审查和技术交底工作 检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图纸及概(预)算审查和批准的工作记录。了解项目单位是否组织向参建单位真实、准确、齐全地提供必要资料并及时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查看变更设计处理程序记录,项目单位是否越权审批,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设计、未经批准改变施工内容的情况。
2.1.6 质量评定和质量缺陷、隐患及事故处理 检查工程总体质量评定情况;查看现场和有关记录,选择部分工程进行抽查,了解工程质量评定、质量缺陷或隐患情况;检查各参建单位对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现、处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情况。
2.1.7 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
参阅竣工资料,检查有关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情况。必要时抽检已验收部分工程,检查其质量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情况。检查项目单位建立项目档案情况。
2.2 稽察记录事项 2.2.1 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时,记录稽察时间、地点和检查对象单位,按稽察要点进行逐项记录,描述其健全情况。
2.2.2 检查参建单位投入力量,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
2.2.3 按现场施工、工程监理、勘察和设计活动稽察要点,对检查活动进行逐个记录,包括抽查时间、地点、内容、问题表现、简单分析过程、采用依据和稽察结构。
2.2.4 对质量缺陷、隐患及事故处理、竣工验收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采用依据和稽察结论进行逐项记录。
(四)
安全管理:
1.1施工单位及监理准备资料: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生产管理文件、隐蔽资料验收、分部分项验收及相关文件、安全文明措施、工程职业资格情况、分包管理文件及涉及到稽查要点的相关文件。
2.1 稽察要点 2.1.1 机构和人员 检查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职责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及培训情况,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1.2 管理制度 检查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制定安全工作细则和事故处理应急措施等制度情况;查看设计、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或注意事项。
2.1.3 预防措施 检查建设、施工单位安全工作通信、运输、应急措施的具体办法;抽查基本安全设施和安全事故应急、抢救、抢险器材物资设备准备情况,施工现场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检查针对易发生安全事故采取的超前预报、探测的技术和措施;剧毒、危险、易碎等物资仓储、运输、使用情况。
2.1.4 安全事故统计与处理 检查工程实施中已发安全事故及其人员伤亡、工程损失统计资料,有关单位对已发安全事故是否采取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2 稽察记录事项 2.2.1 对机构、人员、制度及检查活动进行记录。
2.2.2 对抽查现场安全情况的稽察活动进行记录,有问题的要说明地点、时间、项目名称,简述过程并指出问题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