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人员培训制度

 保健人员培训制度

  一、保健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由社会保健科统一安排。

 二、保健科室人员应积极参加院内的业务学习、专题讲座,根据工作需要选派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回院后应及时传达、汇报有关内容,并尽快开展新的工作。

 三、妇保、儿保医生应定期到临床轮转。

 四、副主任以上(包括副主任)医师应掌握本科有关的新知识、新 理论,开展新项目。积极参加保健学术交流及专业培训,做好对下级人员的带教和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