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全体党员会议,就贯彻落实县委整体部署,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主要目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商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会儿,X局长将宣读《商务局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方案》,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五个方面意见。

一、要在深化思想认识上再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拍蝇打虎”“猛药祛疴”“重典治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党员队伍得到了持续净化。在正风肃纪和铁腕反腐的强劲涤荡之下,我们看到“微腐败”已经成为打通“最后一公里”的主要障碍。“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我们一定要从推进从严治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群众身边存在的“微腐败”问题。这次县委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县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既是形势和现实的需要,更是基层和群众的期待。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针对商务工作实际抓好落实,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向善向好。

二、要在突出专项治理上出实招

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必须瞄准靶心、找准关键,以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全面工作的深入,以薄弱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一要把握整治工作重点。充分认清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范围、对象和内容,不论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不论涉及执法管理还是政务服务,都要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标尺,结合本职工作,逐一对照、纠查、解决。二要注重自我纠正解决问题。督促党员干部自我警醒、反思、净化、完善,做到“全面体检”、“自查自救”,同时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坚决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政策;
对一意孤行、不听招呼、不守规矩的,坚决予以查处。三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拓展问题线索渠道,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群众对“微腐败”问题的举报。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基层督察,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到实处。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从群众“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事情抓起,尤其要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快速严处一批典型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三、要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求实效

“微腐败”问题出现在基层,问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源在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不力。一要层层压实责任。要实行局党委统一领导,支部、机关股室、基层单位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局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股室单位肩负集中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要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排查、整改。二要增强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局班子集体决定。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书记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支部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被诫勉、被问责、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三是以问责促落实。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的责任。对搞形式、走过场,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从严问责;
对开展集中整治后仍然发生“微腐败”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要在加强自身修养上下功夫

“微腐败”虽小,关系人心向背;
基层虽低,事关执政之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更加注重党性锻炼和自我人格修养,带着感情深入践行宗旨理念。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特别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准则》《条例》,把握精神实质,领会内涵要义。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的错误认识。要以史为鉴,做到反躬自省,用他人犯的错误来时刻警醒自己,纪律的红线碰不得。二要管住生活小节。小节不守,大节难保。具体来讲就是三句话: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这三句话大家一定要记牢,否则出现了问题,我们实在是“伤不起”!组织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我们干部从学校门出来成长到现在,也是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不能一招不慎、违法违纪,最后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的追究。那就不仅仅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悲剧,更给组织带来很大的损失。三要坚守秉公用权。权力虽小,但关乎民心冷暖;
钱物虽少,却事关百姓生计。工作中与群众打交道,都围绕着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要守住“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在使用权力时,一定要绷紧这根弦。

五、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利长远

治理“微腐败”必须坚持立体化治理,多元化组合,既要抓个案,又要抓长效,着力营造基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要抓好干部选用和监管。要严格对中层干部“讲政治,顾大局;
讲学习,提素质;
讲忠诚,树品行;
讲民主,有创新;
讲团结,能协作;
讲担当,重实效;
讲奉献,做表率;
讲廉洁,守纪律”的八项基本要求,认真做好识人用人工作,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要坚决拒之门外。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要践行好第一种形态,强化“面对面”教育提醒,真正做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传递压力,从源头上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二要加大警示震慑力。要注重抓典型,对一些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采取专题通报、个案分析等形式予以通报曝光,确保警示、震慑效果。三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上动脑筋、想办法,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着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侵害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向常态化、机制化、长效化转变。目前,我们要抓住民主公开这个关键,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老百姓成为监督“微腐败”的主力军,让“微腐败”问题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是一项事关民心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深化和拓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根本。我们一定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以专项治理丰硕成果,全力推动商贸改革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