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维春

 副组长:张敬兰

 孙剑洪

 张仁兵 成

 员:李

 芳

 徐

 伟

 李佳骏

 吴迎宵 信访室工作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信访工作情况,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接待制度 一、坚持文明接待、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地向来访者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纪律。

 二、认真听取上访人的陈述,仔细做好记录,弄清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

 三、答复上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符合政策,对不符合政策的要求,也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检举揭发干部违法乱纪的问题,接待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检举人和检举内容。

 五、处理上访问题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办信制度 一、受理群众写给县民政局和领导人的信件,受理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件。

 二、收到群众的来信应及时拆阅,准确集会来信的原意,并认真做好登记。

 三、一般信件根据来信内容,按等级负责,归办理的原则,转请乡镇及局各有关股室处理。

 四、内容重要的信件,及时摘报给领导批阅,并做好督促和办理工作。

 五、需发函交办的及时交办,督促承办单位在一个月内报告查处结果。

 六、对属检举揭发的信件,应转交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组织处理,不得将内容告知被检举人,防止打击报复。

 文明用语 一、“您好”、“请坐”。

 二、“您有什么事,请慢慢讲”、“请详细说您要反映的问题”。

 三、“请您与**联系此事”,“您若对**答复意见不满意,再与我们联系”。

 四、“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很快调查了解,给您满意的答复”。

 五、“欢迎您多提合理化建议”。

 六、“谢谢”,“再见”。

 来访须知 一、人民群众向各极党和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

 二、来访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信访秩序,不得损坏公物和影响局机关正常办公。

 四、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应当推行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

 五、来访者应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接待守毕自动离开,不得在接待室大声喧哗、躺卧、对无理纠缠,取闹者,可报公安部门处理。

 六、来访人员的住宿、车船费自理。

 接待人的职责 一、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受理群众来信。

 三、如实反映信访情况,及时解决信访问题。

 四、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五、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严密检举控告人和检举内容。

 六、坚持鼓励如实检举控告者,批评教育错失者,追究诬告陷害者。

 七、针对具体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按照信访处理问题的原则、程序做出合情合理的处置或答复。

 八、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秉公执法、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接受监督。

 九、做好信访保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访者须知 顺序登记,听从安排; 反映情况,实事求是; 解决问题,合理合情; 遵守纪律,文明上访。

 文明接待公约 热情接待,以礼待人; 听取陈述,仔细认真; 答复处理,符合政策; 秉公办事,不徇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