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细则
1. 对普遍共享类数据资源,资源需求方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申请表》(附件 1)(以下简称《申请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数据共享保密协议》(附件 2)(以下简称《保密协议》),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通过数据接口或数据导出等形式提供数据。
2.对有条件共享类数据资源,资源需求方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和《保密协议》,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转数据资源提供方进行审核,数据资源提供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意见。数据资源提供方予以提供的数据资源,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通过数据接口或数据导出等形式提供数据。
如资源需求方对资源提供方不予提供的意见持有异议,可向工作组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作组对该事项进行研究并做出结论,必要时报请管理委员会决定。
3.数据使用申请流程:
3.1、了解“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息化数据资产管理办法”; 3.2、填写“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申请表.docx”、“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保密协议.docx”; 3.3、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保密协议(一式一份),所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3.4、申请表(一式两份)、保密协议(一式一份)纸质版送至浦东校区实验中心 521 室,联系电话:33935846; 3.5、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3.6、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通过数据接口或数据导出等形式提供数据。
附件 1: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 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申请内容
用
途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部门承诺
我部门承诺遵守学校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规定,不将所申请使用的数据资源用于申请授权范围以外用途,对提供的数据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不损害用户隐私权等权益。
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数据 提供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只有申请使用有条件共享数据资源时才需数据提供部门审批。
附件 2: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数据共享保密协议 为了做好我校数据管理工作,保障数据安全和合理使用,特签订本协议。
一、签约双方 甲方: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乙方(数据使用方):
二、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方提供的信息化数据。
三、乙方保密责任 1.乙方保证数据安全,防止任何形式泄露数据。
2.乙方不能将所申请使用的数据用于申请授权范围以外用途。
3.如乙方造成数据泄密等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