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材料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材料

  去年底,广东颁布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近日,针对主体责任不具体、责任追究流程不明晰等问题,广东下发《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下称《通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追究运行规则,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流程化,力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实施责任清单制度

  《通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将主体责任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种责任类别,细化为***个方面60项责任清单。譬如,在领导班子责任方面,责任清单规定必须“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特别是推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国有土地出让和管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等领域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在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方面,责任清单规定必须“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方面,责任清单规定必须“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明确责任清单后,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将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指引,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动作”抓好落实。

  “一案双查”严追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起责任、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工作部

 门,加强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统一领导。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调查核实的,由党委(党组)直接追究责任;需要调查核实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按职责分工调查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图》的程序开展“一案双查”,既要查处当事人违纪问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期分批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反映较多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要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

  据了解,依据《通知》要求,目前珠海市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评估系统,突出日常监督和预警;惠州市将“两个责任”检查考核指标评定分解到各部门,依托信息系统实行在线自动测评,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体现客观全面,设立“一票否决”制强化制度刚性。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地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使“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一、结合实际细化清单。各级党

  (工)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和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业务工作特点等内容,围绕权力风险点、社会关注点和监督重点区域,补充完善本部门(单位)的个性化责任清单内容,实现责任清单共性与个性完整结合。各级党

  (工)委(党组)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既要抓好领导责任清单的梳理关,也要把好责任清单的制定关,要把细化完善责任清单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

 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具体实践。班子成员在细化完善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时,要与各自分工和分管业务的特点结合起来,将个人在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全部融入责任清单,通过细化完善责任清单,解决好该干什么,怎么干和什么时间干的问题,以此推动“两个责任”真正落地生根。责任清单的核心是“责任”二字,关键在落实,各级党

  (工)委(党组)在细化完善责任清单过程中,不能照抄照搬、脱离实际,更不能被动应付、敷衍交差。

  二、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各类媒体、电子屏幕及公开栏等途径,面向社会公示责任清单。各级党

  (工)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同步面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全面落实各项责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党

  (工)委(党组)要在落实责任清单各项任务中,积极听取和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的满意度。

  三、严格落实监督问责。市委将把各级党

  (工)委(党组)补充细化完善责任清单情况、各责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情况、班子及班子成员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情况等,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年度考核内容。各级党

  (工)委(党组)要把落实责任清单各项任务作为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全面落实。各级党

  (工)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责任,督促好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清单各项任务,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给予批评和组织处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

 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三一、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局全面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淮阴商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3.定期组织召开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查找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各科室、局属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淮阴区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等规定。

  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

 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三)抓好作风建设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外出管理等制度。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区委八项规定,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3.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践行**%服务,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开展“三进三帮”和挂钩联系企业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