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而平等?篇一:人生而平等四辩稿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对方辩友陈词时可谓慷慨激昂,经过方才一番唇枪舌剑后,我非常欣赏对方辩友悲天悯人的情怀,但我仍要指出对方观点的偏颇并摆明我方观点的正确性:人生而平等。
首先,请允许我来指出对方观点的偏颇之处。其一,我们知道一个人处于多种联系之中,对方辩友只看到了很小的一点就说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大谈这世上有多少不幸之人,及其之所失,却为何不见自己口中不幸之人之所得呢?这里还涉及到一个人出生后境遇的问题,然而一时的不幸又能说明什么呢?难道有钱的人就一定快乐,没钱的人就一定悲伤吗?难道有钱的人就是人,没钱的人就不是人吗?如果对方辩友真的是这么想的,我只能感到万分的悲哀;假使对方辩友还认为这世上有什么不平等的,那就请用您不平等的尺子去量一量,再告诉我,这世上谁更高贵,谁更低贱!也许世上没有两片一样的叶子,但叶子在树的眼里都是一样的;也许世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人,但生命与生命是等价的!其二,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外在因素如在后天发展的社会环境中,人类生成的阶级观念及有色眼镜所导致的“生而不平等”,殊不知此次辩题所讨论的“生”应该摒弃那些人为导致的外因,抓住事物的本质。
刚刚,我方一辩已向大家具体阐述了辩题中生的含义。“生”即指生命,一个人平等的拥有存在于世界的权利,自己宝贵的尊严以及内在的精神。正如《世界人权宪章》的第一句所言:“人人生而自由,尊严与权利一律平等。”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我们的思想是不
受限制的,我们可以天马行空、奇思妙想,任思绪在浩瀚的星空徜徉。每一个人都有其不容侵犯的权利,都有其生而为人的尊严!从古代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到现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皆是绝佳的证明。
其次,我方所说的平等不是所谓的“千人一面”,也不是所谓的“世界大同”。平等是整个社会大环境的体现,社会总体是趋于平等的,就算一方面受损,另一方面必然也会予以补足。人生而不同,但人生而平等。是不同使这个世界精彩,是平等给了我们每个人机会。就像鱼和鸟是不同的,所以鱼有鱼的世界,鸟有鸟的天堂,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伊甸园,在那儿每一个人都是一座峰,拥有自己的特属的海拔。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人生而平等”。
人生而平等?篇二:人生来平等?
不知谁说过,人生来平等。对,人生来确实没有什么不平等的。我看来,人在生命的两端都是平等的。赤裸裸而来,赤裸裸而去。但是,打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所有人就注定要不平等。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些人生来就是“官二代”“富二代”,有些人生来就是贫苦出身,或许有些人生来就注定要受苦受累。到这里,或许有人会说,就算生来不平等,我们也可以经过后天的努力,去争取着一丝平等。对,后天努力必不可少。但是,对于后天环境,却又有很多不同。
有的人,从小就收到良好的教育,有理想的学校,家庭,所有的路都有人给你铺好。就算有人后天不努力,也会有很好的将来。有很多人感叹,有个李刚爸爸比什么都好。试想,要是药家鑫没有投错胎,也姓李,也是李刚的儿子,或许就没有死刑一说。张默吸毒了,人家有张国立撑着,有冯大导演帮着。
但是,看看那些民工,辛苦一年,到头来两手空空,血汗钱拿不到手,上门讨薪被殴打。那些留守儿童渴望上学的眼睛里,含着多少世故人情。谁知道?
看看那些窝在街角的流浪者,他们也有儿女,也有家人。家里人望眼欲穿,等着他们,谁敢说他们过节的时候,不渴盼回家团圆呢?
如今这世界,金钱和地位是每个人追求的目标。谁敢说,自己奋斗不是为了美好的将来。不是为了金钱,为了地位。当然,或许有一些人真的只是为了梦想苦苦支撑。但是,你想过没有,就是你梦想实现了呢?梦想实现之后,你是不是也会有金钱和地位的肯定。
当然,有人会说:我是为了更好的回报社会。我同意,你的思想确实很伟大。可你有没有想过,这一切都建立在你有良好的基础之上。建立在你肯努力奋斗的基础上。
那么,肯定会有人站出来反驳。我肯定每一个人的说法都是对的。我也相信你们说的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是,我想说生命我们无法选择,但是路可以选择。我们的起点或许不一样,但是存在的意义,我敢保证,在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乌托邦。不论是好人坏人,在你的心中肯定有偏向好的一方。
我们不需要仇富,仇官。你有条件,我个人希望你可以更好的利用。没条件的朋友们,不管你干什么,有什么困难,我始终相信,有付出定会有回报。只要你肯努力,你心中的那一块方田能开发出百分之二百的果实。
最后,我只想说,条件好的,希望可以更好。条件不好的,努力追求,有梦想去追逐就是最大的成功。无论自己的成就有多高,自己的奋斗有多苦,心中有梦,就算在苦也是甘甜雨露。有一份热情,有一分努力,就是最棒的。
人在生命的两端是平等的,在活着的这段岁月中,能努力,能付出,有收获,才是最成功的,才是巨人。
孙敬华于2012年2月8日
人生而平等?篇三:人生而平等&人生而不平等(正方立论)
谢谢主席,大家好:
无论是东方先哲提出的“泛爱万物,天地一体”,还是西方革命者倡导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人生而平等”的客观真理自提出之日起就在捍卫人权的领域做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人权,作为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的自然权利,是人生而具有的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它同时也是一切社会外部权利的基础和前提。
基于以上认知,我方将从理论与现实两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人生而平等”其理论正确性体现在,人类在其自然权利,既人权上的绝对平等。家庭有贫富、但是人格无贵贱;职位有高低、但是工作无尊卑。 无论外部因素如何千差万别都不能掩盖其本质的相同,既人人生而拥有捍卫自由,追求幸福的资格。古往今来,从陈胜吴广“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到资产阶级“民族、民权、民生”的探索,从马丁路德金“我有一个梦想”的疾呼到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一部世界的进步史正是一次次对于平等的捍卫史、一部人类的发展史正是一次次对于不平等的斗争史。
其次,“人生而平等”其现实合理性体现在,人类在其社会权利,既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权利上的相对平等。此时平等指的是相对而言的起点平等、机会均等和规则公正。这不是简单数学概念中的绝对相等。单纯强调社会财富的绝对平均是没有意义的,机械要求人与人毫无差异更是违反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
正是因为生而平等,所以才有我
们今天在资格平等、公平竞争下的社会稳定持续的发展;也正是因为秉承着生而平等的价值理念,我们才会意识到肆意践踏他人权利的不合理性,才会为之奋斗,为之努力。种族肤色不能表决人格尊严的所属权;财富权力无法衡量自由灵魂的价值量 当本是平等的你我被贴上了不平等的标签时,唯有生而平等的人性之光可以赋予我们撕下一切虚假外衣的勇气与信念;当脱下这些虚伪的外衣,将我们在人格的天平上衡量时,我们永远是等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