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仗(诗词中的“对偶”)
修辞里的“对偶”,在古代诗歌里叫“对仗”。对是相对,仗是仪仗,古代的仪仗队是两两相对的,所以叫“对仗”。
学过中学语文的人都知道对偶。对偶就是把同一类的概念或对立的概念并列起来,形成整齐的美。
例如“任重致远”,“任重”与“致远”形成对偶。
对偶可以句中自对,又可以两句相对。
例如“任重致远”是句中自对,“任重致远,居安思危”是两句相对。
一般讲对偶,指的是两句相对。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对句。对偶的一般规矩,是词性相同的词相对,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
我们还是以“任重道远,居安思危”为例:“任(担负)”、“致”、“居”、“思”都是动词相对,“重”、“远”、“安”、“危”都是形容词相对。
诗词中的对仗的规则是:
⑴出句和对句的平仄是相对的;
⑵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复)。
因此,温庭筠的《七律.题李处士幽居》诗中的两句:“浓阴似帐红薇暖,细雨如烟碧草新。”是符合于律诗对仗的标准的。
对联也是同样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