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变迁及成因分析


  【摘 要】文章从历史的角度探讨了美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的各个发展阶段,梳理其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动因,并对各个阶段层次结构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比较细致和全面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考察美国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变迁的轨迹及因素,剖析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调整的机制原理。
  【关鍵词】美国高等教育 层次结构变迁 因素
  美国高等教育自1642年哈佛学院授予第一个学术学位以来,逐渐发展为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多层次机构类型。本文通过考察美国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变迁的轨迹及因素,剖析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调整的机制原理,将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作为高等教育研究的重要命题,探寻高等教育层级结构变迁的基本轨迹。
  一、南北战争前美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特征
  1636年,马萨诸塞殖民地机关拨款创办“新市民学院”,随后为纪念约翰·哈佛牧师,将其更名为“哈佛学院”。哈佛学院以及之后相继出现的9所殖民地学院的发展模式和办学理念均以欧洲大学模式为蓝本,尤其是英国高等教育的模式,主要培养教会的神职人员。殖民地学院注重概念的严密性,强调阅读古典原著以增强求知欲;弘扬人文主义精神以推进教育的世俗化。殖民地时期学院的发展尽管深受欧洲大学的影响,但由于美洲大陆特殊的历史环境以及人文意识,学院的发展仍具有独特性。
  一方面,学院的资金来源产生明显变化。欧洲中世纪时期大学教育经费主要有以巴黎大学为主的依靠教会拨款的形式以及依靠学生学费维持生存的博格尼亚模式。而美国殖民地时期的学院资金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特点,慈善事业包括州议会定期或不定期的资助、学校的募捐以及学生的学费,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殖民地学院的机构分类也随着地域变化产生时空差异。与欧洲大学相比,最明显的差别就是美国学院的校长拥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总体而言,内战前美国高等教育宗教动机是当时设立学院的主要动机。尽管建国初期政府在推进大学世俗化方面遇到各种阻力,但随着国家对教育控制权的不断增强,为教会培养教士等一系列宗教活动因理性的增强,其在大学中的地位不断下降,学院内管理人员也逐渐由传教士变成学术人员。
  二、南北战争后美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变革
  南北战争后美国的教育理念、教育职能、教育方式发生了变化。随着社会环境的变革,知识开始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赠地学院的出现以及研究型大学的兴起,便是这一时期全方位教育改革的缩影。
  (一)赠地学院的出现
  1862年美国颁布实施《莫里尔法案》,根据各州拥有的国会议员数量划拨土地,各州用从划拨土地中获得的资金资助大学的建设。《莫里尔法案》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学院对学科和研究的重视。《莫里尔法案》中明确规定:“资金必须用于资助至少一所具有学科领先水平的学院从事农业、机械等相关学科领域的教学研究,当然也不排斥其他科学和古典学科的教学研究,包括军事战略学。”此时的学院针对当时的社会需求创立农业、工业等新兴学科,并且实现了从以往只注重文辞的博雅教育方式到现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转变。学院设立实验基地,从根本上改变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方式,以吸引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大学的内部普遍设立研究生院和专业学院,但是它们与本科生教学相对独立,在美国大学协会成员要求统一标准后,博士学会授予的要求也越来越标准化。
  (二)研究型大学的兴起
  二战之后,美国联邦决策者们开始转向顶尖大学寻求专门的科学知识,研究型大学得以蓬勃发展。以1869年建立完全综合性组织特性的康奈尔大学为开端,随后建立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成为此类大学中的佼佼者,宣告了美国现代研究生教育制度的诞生。研究生教育在性质上是更为精英的教育,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并扩大了高等教育的普及范围。此前,美国高等教育不仅面临办学规模小、学术水平低的困境,而且学院课程的设置也不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据统计,1815年,宾夕法尼亚大学应届毕业生只有15人,普林斯顿40人获得学士学位,站在学术前沿进行过课程变革的哈佛学院的毕业生人数也不足百人。而随着研究型大学的形成,入学人数迅速增长。在大学转型初期,美国全国约有200名研究生,20年后,将近有2400人。正如霍夫斯塔特所言:“在一个人一生的时间内,美国形成了完整的研究生教学和科研体系。”在学位颁发方面,1876年,25所学院授予了44人哲学博士学位;1900年授予365人博士学位。在1820—1920年,大约有9000名美国人到德国留学,并且引进德国大学的学术理念,致力于研究与教学的双重性,在现有学院的基础上创建具有研究生课程的综合型大学。
  三、20世纪美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调整
  二战后人口的猛增促使美国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军人权利法案》的出台,进一步深化了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的调整。社区学院就是在此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社区学院一般指可授予文科或理科副学士文凭,以及一年制生计教育证书的一般公、私立两年制大学,及职业技术学院。1907年加利福尼亚州颁布立法,将初级学院界定为“合理的完全的博雅或职业教育”,不仅为学生做准备,而且服务于那些不愿进入大学的高中毕业生[1]。此外,战后“婴儿潮”的出现,使美国遭遇入学高峰期,生源的不断扩大导致供求关系矛盾突出。1900年,18~24岁的美国人中只有4%的人上大学,大约有23.2万的本科生,5700名研究生。到1950年时,这一比例达到16.5%,共计270万学生。由于财政资源紧缺,能够直接面向就业的职业教育受到重视,也为社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机会。至20世纪中期,美国高等教育结构层次已经形成了包含副学士、学士、硕士、博士在内的多种学位层次,为二战后高等教育的迅速扩张提供了结构框架和制度基础。20世纪60年代以后,为满足美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公立社区学院从565所增加到1030所,增幅达82%。1960年适龄人口入学率上升到32.7%,1970年达到49.4%,即将进入马丁·特罗指出的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