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报告
开展全国教育满意度调查,是教育部党组总体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积极回应。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在全国31个省份教科院所支持下,于2016年5月至6月开展了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调查抽样首先在各省份层面抽取样本学校。按照12%的比例抽取普通高校,对本科或高职院校数量较少的省份,每类抽样学校最少为4所(如果少于4所,则全部入样)。其次,在学校层面抽取样本学生。采用等距抽样方法在每所抽样院校中抽取毕业年级学生140名;对于抽样院校数量少于4所的省份,每所高校抽取毕业年级学生180名。本次调查共有全国350所高校4.89万名学生参加,包括普通本科院校182所2.54万名学生,高职院校168所2.35万名学生。同时共有2266名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大中小企业雇主参与调查。学生问卷有效样本量44164份,其中本科为22319份,高职为21845份。雇主问卷有效样本量1663份,其中本科为787份,高职为876份。
1.高等教育总体满意度指数为69.42分。教育公平满意度指数为69.25分,教育环境满意度指数为69.23分,教育质量满意度指数为67.87分,教育期望值指数为66.45分。
2.地处县镇的高职院校存在满意度各维度“全面塌陷”。地处县镇高职院校的总体满意度指数为67.71分,低于城市高职院校(71.33分)和农村高职院校(69.94分)。教育质量、教育公平和教育环境满意度指数,县镇高职院校分别为68.82分、67.92分和67.87分,而城市高职院校分别为71.98分、70.99分和71.56分,农村高职院校分别为71.79分、70.43分和71.21分,县镇高职院校低于城市高职院校和农村高职院校。
3.经历过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各项教育满意度得分均偏高。如“985”和“211”高校、国家示范性高职的满意度,均高于非此类工程类院校。
4.雇主高等教育满意度指数为61.18分。雇主对本科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指数為60.63分,对高职毕业生为61.74分,高职高于本科。雇主满意度最高的是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得分为63.49;最低的是学生的英语水平,得分为57.40;其余分别为大学毕业生岗位技能、学习能力、对企业忠诚度、心理素质、书面表达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