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座教堂】金陵十三钗教堂是哪座

  他们可以被驱赶,可以贫困,可以偏安一隅乃至与世隔绝,但精神依然要寻求安放,他们要保留住通往天堂的路径。      在美国我拍得最多的建筑是教堂,有数十座。我是无神论者,喜欢教堂。作为一种建筑,教堂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民间纷繁复杂的建筑智慧,你很难看见两座长相雷同的教堂;同时作为某种让我着迷的精神象征,它所负载的信仰的力量让我震惊。
  一座教堂也许只是一个美的形式,无数座教堂一起,就从形式变成了内容,既抽象又实在,就像看见千万人一起弯腰,祷告,向一个共同敬畏的神灵说,我将与人为善,我渴望安宁的来生。我一座接一座地看――在这个充满基督教的国家,永远有你看不完的教堂。
  正常的事实是,很多教堂都是很好的建筑师设计出来的。在任何一个居住区里,教堂都无疑是最重要的公共场所。房屋居所是自己的,你可以随便怎么整都行,教堂的建造却必须群策群力,所以我看见镇上的教堂几乎都是最好的建筑,材料是,造型也是,一个小镇的智慧都集中在这同一座建筑上。甚至地理位置也是最好的。
  对一个新兴的小镇,最先出现的建筑通常就是教堂。因为身体可以露宿野地,灵魂不行,他们必须先把主供奉在一个安全、舒适、正大的所在。他们在最具天时地利人和之处择定方位,所有人都把木头运过来,商讨,设计,丁丁当当一阵猛干,他们的耶稣基督在此落户了,然后他们以此为中心,紧密地团结在十字架周围。
  对美国小镇来说,教堂有点像中国的居委会。的确如此,这是小镇最大的公共空间,大家来礼拜祈祷,开始前和结束后可以展开社交,大大小小的事情在出门之前就已经解决了。而政府的职能单位市政厅、镇政厅,往往小得可怜,我见过的很多小镇上很多管理部门只有一间小房子,要不是门前挂着“CITY HALL”的小牌子,你会以为这地方无为而治。它的确也不需要骇人听闻地巨大,它只是个服务部门。
  我是个无神论者,不能切身地体会他们对主的虔诚和敬畏,但那虔诚和敬畏本身是我所喜欢的。我总以为,有虔诚和理想总比没有虔诚和理想要好,有敬畏总比没有敬畏要好。因为我们无所敬畏,所以肆无忌惮,其结果证明的恰恰不是人的伟大,而是人的不堪和毁灭性。虔诚和敬畏不一定要皈依某种宗教,它只是个信仰问题,比如,你也可以信仰最基本的善,由此你有了基本的善恶判断,也就有了必要的规矩和准则。
  只要见过教堂,能拍下来的我都尽量拍下来,如果相机打开得迟了,车行疾速一闪而过,那就只好遗憾了。最遗憾的是错过了南达科他州的一座小教堂,非常小,小得都算不上一间小房子,小得都容不下三个人同时站进去,在南达科他州印第安人保留区里的一片旷野上,在路边,一个陡峭的急转弯从教堂前面经过,等我看见它时,车子已经开始拐弯,当时天不好,风和雨和黑云朵压在头顶,我不好意思让车停下来,只能最大限度地扭转脖子去多看几眼。实话实说,当时我感到震撼,不是因为它的小,而是因为它的存在。
  自从白人带着枪炮和现代文明来到北美大陆,印第安人遭到屠杀和驱赶,从他们当年纵横驰骋的北美大陆辽阔的疆域萎缩成了现在的印第安人保留区。他们不得不把坐惯了马背的屁股移到汽车上,他们很不开心。为了保留草原、山林、野牛、游牧、自由和自己的文化,印第安人与白人争斗了几百年,人口和土地同时急剧减少,现在他们像蒲公英一样分散在保留区的一个个角落里。我看见的就是其中一朵或者两朵小蒲公英。离教堂不远有几间很小的旧房子,甚至还有一间学校,小得如同模型。
  ――即便如此,他们依然需要一个教堂,不管它有多小,必须有。有和没有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有希望和寄托才可以继续活下去。我想如果小房子里的人同时出来做礼拜,不管几个人,也只能一个一个来。一个人进去,祈祷,完毕,出来后另一个再进去。如是,一个接着一个,仿佛轮回,在这片可以忽略时代的旷野上,岁月悠长,十字架永远垂直着问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