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凡是由多个部分组合在一起的整体,都可以称为结构。结构是能感觉或观察到内在构造的有机整体。从整体出发,是科学观察的核心。没有整体观念就不会自觉地进行比较。一切造型艺术形式的最终目的是贴切的表达作者的内心感觉,或是根据要求设计出客户满意的,自己也满意的产品。
关键词:结构;整体;理解;运用
中图分类号:J06 文献标识码:A
在造型艺术基础教学中,“结构”一词出现的频率相当高,老师反复强调,学生似懂非懂。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结构素描”,就以一整套类似剖面图的训练方式来明确表现结构的存在。其实,“结构”并不仅仅只存在于素描之中,色彩基础和所有造型艺术形式及整个艺术创作过程中,都会涉及到结构问题,结构是一种普遍的存在。没有合适的结构,就不会有明确的外在形式。
一、什么是结构
“结构”是一个组合词,原本是指房屋建造或房屋式样,后引申指事物各个部分的配合和组织。可以这样说,凡是由多个部分组合在一起的整体,都可以称为结构。因此,按字面的简单理解,“结构”就是联结在一起的构件。
造型艺术各专业的课程设置,都是为培养专门人才服务的。课程是部分,是构件,共同配合组成一个培养目标的整体,这可以称为专业教学结构。每一件完整的艺术作品,也都有一个完整的有机结构。因为每一件作品都是作者按照塑造形象和表现主题的需要,运用了相关的艺术表现手法,把一系列表现元素加以安排和组织的结果。比如一幅油画作品的产生,就是作者运用了油画的表现形式,将自己生活中的感受进行了可视的表达。这幅油画包含了构思、构图、造型、色彩等软性构件和画框、画布、颜料等硬性构件,是这些构件的有机联结,才构成了一幅具有审美价值的油画作品。这是广义的结构概念。
“结构”在造型艺术特别是基础教学中的一般含义是指形体结构,这也是本文所要论及的主要内容。
形体结构包括形体和结构两部分。形体是指物象的形状、形貌、形态、体积以及所处的空间;结构是指形体的内在构造。形体是外在的、显性的、整体的,结构是内在的、隐性或半隐形的、部分的。外在形体与内在结构是统一的。造型艺术所探究的形体,是物象的外在特征,但又不忽视内在结构对整体的深刻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结构”更贴切一些的解释应该是:能感觉或观察到内在构造的有机整体。
色是光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光波的长短不同而产生出多种色。一般而言,色是附着于形之上的,而且在造型艺术基础教学阶段,色彩课的基本要求也是用色来造型。型,即形体,所以,把色彩也放在形体结构之中来谈论,似乎并无不妥。
二、空间结构•解剖结构•色彩结构
自然状态下的具体物象,都处在一定的空间之中。在人的视觉中,这些物象的形状、体积和色彩都会因空间的存在而呈现出透视现象。透视知识是探究空间结构的指导方法,不了解基本的透视原理,也就无法理解和表达空间结构。近大远小,近实远虚是空间结构存在的具体体现,正确的透视方法能形成强烈的空间感和画面效果。
构图布局探究的是物象在画面中的空间安排,是画面的骨架,也是构成一幅作品的基本要素。直观性构图以实景为基础,注重对物象作直接写实的组合;主观性构图重视作画者的主观感觉,注重对物象作变形处理或重新组合。
曾流行于西方的“立体派”绘画,采用将物象的上下左右前后内外全部平面展示的观察方法,去探究多面积的物体结构。后来出现的“结构主义”流派,更将一切复杂的自然形体都概括为方形、三角行、圆形和线条等抽象符号,突出表现一种形式上的结构关系。由于这些作品注重创造性,并有着强烈的图案装饰趣味,一直都受到现代设计艺术的重视,也为写实艺术提供了一种认识结构整体关系,立体地理解和表现物象结构的参考方法。
解剖结构泛指一切物象的内部联结,而不单单指人体和其他生命体的生理结构。
人体的生理结构是最具复杂性和完美性的组合,画人体的时候,仅仅满足于一个空洞的外形是远远不够的。即使是简单几笔线条组成的人体速写,也要求把比例、动态、关节、骨骼及肌肉的起伏特征表现出来、而这些特征的突显都是因解剖结构决定的。一个自然站立的人体,其脊椎是呈“S”形的,脖子稍向前倾,双腿也并非完全垂直向下。不了解这些,画站立的人体就会显得不自然、不生动,像机械而非有生命的人体。另外,人的运动不能脱离骨骼和肌肉的配合,向前弯曲的关节,不能向后弯曲,反之也一样。缺乏这些相关概念,就没有办法进行与人体相关的艺术造型和艺术设计活动。
熟悉了人体解剖结构,再去画动物就要容易得多,因为人也是动物家族中的一员,许多解剖特征与其他动物有一致性或相似性,许多基本概念是相同的。相当部分的人造物其外观比例也都与人体相关,因为人造物都是为方便人的使用而设计的。假若你想象一台未来的器械或要重新设计一个物品的外观,如果没有对现成的器械或物品的参照,这个想象或设计恐怕很难得到今人的认可。同样,风景的描绘也离不开对自然、地理、气候、植物等基本知识的认识和了解。器械是诸多零件的组合,物品外观是诸多设计元素的组合,风景则是诸多自然物象的组合,它们都含有广义的解剖结构。
素描能够解决造型艺术中的光影、构图、线条、空间、形体、比例等一系列基础而又本质的问题,惟独不包括色彩。这并不表明色彩不存在结构,只是因为素描是一种单色绘画形式,无法涉及到更深层的色彩结构。色彩是一种视觉现象,涉及到自然科学的多个学科。就目前对色彩的认识而言,除红、黄、蓝三原色为自然生成以外,一切色彩都是由这三原色衍生出来的。色彩结构是指色彩现象中的色相、明度、纯度、冷暖等诸元素的组织,配合和排列。研究色彩结构,是为了把握其变化规律及其对人的视觉产生的影响,以达到实际运用的目的。
三、结构方法
结构方法是认识事物的规律、性质和功能的科学方法。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deSaussure1857-1913)是结构主义方法论的先驱,他认为结构方法有三大要点:①强调整体对部分的优先性;②在研究中,可将对象分解成多个组成部分,然后重新组合,以引起整体性的变化;③对对象的研究不应该停留在表面(表层结构),而应该深入到对象的内在联系(深层结构)。应该说,这三点对造型艺术都具有指导意义。
(一)整体•部分
从整体出发,是科学观察的核心。按照作画步骤,开始需要关注的就是整体、概貌、形状、轮廓和空间位置,然后才有可能进行深入刻画,最后还得依照整体优先的原则,调整整体关系,不让局部破坏了整体。
北宋文豪苏轼深谙整体与部分的辨证关系,他在《题西林壁》一诗中写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保持一定的距离对庐山作全方位的观察,就能看到峰峦的千变万化和高远深邃的整体面貌,而一旦进入其中,看到的可能只是草木土石而不见庐山了。作画也是如此,缺乏整体观念,就容易将眼光盯住一点而不便全面比较。比如画一个花瓶,无论从哪各角度看,它两边的轮廓都应该是对称的,但许多初学者就注意不到这点,他们是看一边画一边,结果自然是一边大一边小。再比如,要完成一张半身人像写生作业,首先应该思考一下怎样构图,头部应该画多大才能把手也按要求画进画面、周围的空间应该留多少才能使布局合理。如果缺乏这一步骤,极有可能出现画不下或空间过大的毛病。随着这张作业的进行,还应当随时注意观察调整画面人物的五官、颈、肩、胸、腹、臂、手的位置、比例、透视等关系。因为模特是活的,会动,不注意协调,就会出现各部分各自为阵,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另外,人体的左右两半是基本对称的,画着这一半,就要比较另一半;人体的各部分是协调的,画手的时候,也要顾及到头,不然,等你发现画面难看(比例失调)的时候,就不好改动了。
为了不出现或少出现上述问题,在整体观察的前提下进行具体的比较是不可少的。有比较才有鉴别,顾此失彼的作画办法应当丢弃。
这里顺便提及一下什么是轮廓。所谓轮廓,不仅是指物象的外轮廓,还包括内轮廓和负轮廓。外轮廓指物象外围的边缘线,内轮廓则指外轮廓圈内的起伏形态。外轮廓与内轮廓是相对的,从一个角度看是外轮廓,换一个角度则成了内轮廓,反之亦然。负轮廓是指物象以外的轮廓线。任何物象置于一定空间,除了本身的轮廓外,其外缘也被“切割”成一个围住该物象的轮廓,这个轮廓的边线与外轮廓线是重合的。所以利用负轮廓也能检查外轮廓是否准确。轮廓是由物象本身的形体起伏决定的,而形体的起伏是由结构决定的。不同的视角会引起物象轮廓的变化,但物象的内在结构是不变的。同样,不同角度的光源,只会使物象呈现出不同的光影效果,而不会影响物象的结构。
如何画准轮廓?首先需要对物象表面的各起伏点进行比较,找出其远近高低前后左右的关系点,然后将这些点联结起来,轮廓就不会错得太远。
如何处理明暗?首先对物象表面的明暗各处进行比较,找出明暗交界线,再比较一下最亮、次亮、次暗、最暗和反光的色度关系,大致的调子也就出来了。
如何处理色彩关系?首先对物象表面的色彩进行比较,确定一个基本色调,然后按明度、纯度、冷暖、面积等各种对比规律进行组织,总的色彩感觉也就有了。
其它如线条的疏密,边缘的虚实,空间的前后等等,无一不是比较的结果。
比较的前提是整体观念,没有整体观念就不会自觉地进行比较。
(二)分解•组合
搞发明创造的人有一个共同爱好:把某一件感兴趣的器物拆开,待细细研究一番组成构件和联结方法之后再还原。如能恢复原件功能,表明成功了,否则就会反复折腾。进而他们会去研究相关的一类器物,并试图将这些器物的部件打散重组,以形成新的器物。这个过程就是结构主义方法论第二要点的实践版。
造型艺术基础训练的根本目的,不仅是能够“照着葫芦画葫芦”,还要能解释为什么可以“照着葫芦画瓢”。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就能理解结构和功能的相互关系,为以后的创作或设计作好思想认识上的准备。
在基础练习过程中,不管是静物、风景、人物、动物,都可以运用分解组合的法则将复杂的形体概括成简单的几何形体,如把人的头部概括成一个圆球体、把颈部概括成圆柱体、躯干部分可以看成是一个方块,而四肢则是粗细长短不同的圆柱或长方体的组合。这样就能比较容易地理解人体因动态或观察角度引起的透视变化,比较快的掌握人体各关节的运动规律。
“结构素描”是一种强调结构的表现性技法,它要求以理性的态度对物象多作分析,并描绘出物象的多维空间轮廓及内在与外在的结构转换关系,是一种将物象分解并组合在一起的可视训练手段。
“色彩构成”并不是一种绘画风格,它舍弃或弱化了物象表面的形体,空间和光影,并将现成的色彩印象打散而去探求其中的色彩组织关系,是色彩现象的分解与组合的训练手段。所以,有的教科书中也将色彩构成称为色彩结构。
(三)表面•内在
许多对绘画不太了解的人都认为,绘画水平的高低,在于能不能把对象画像,好像画得越肖似,手法越细腻水平也就越高。他们不知道“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的道理。
许多初学画者都认为,自己画不好的主要原因是技巧不成熟,不会用笔,不懂用色。他们关心的是“怎么画”,而不是“画什么”。他们不知道,再熟练的用笔如果不表现对象的结构本质或不能体现绘画的艺术本质,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
对于造型艺术基础训练而言,把对象画像是基本要求而不是目的。因为画得像不像可以检验学画者对对象的整体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的把握程度,如果连把握基本形象的能力都不具备,又怎么谈得上认识形体结构规律并进行创造性的运用呢?就像前面所举的实例,没有将拆开的器物还原的能力,又怎么能谈得上重组呢?一切造型艺术形式的最终目的是贴切地表达作者的内心感受,或者是根据要求设计出客户满意自己也满意的产品,至于用什么方法表现是次要的。自己满意、客户满意,你使用的方法就是好方法,否则只能留下遗憾。古人说:“无法之法,乃为至法”,是非常有道理的。
从理论上讲,结构系统除了具有整体性和功能性以外,还具有层次性。关于整体性前面已反复论及,而各种各样的艺术表现形式其实就是结构功能性的具体体现,否则对结构的研究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了。结构的层次性,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课题。形体结构,空间结构,解剖结构,如明暗的处理、线条的组织、笔墨的运用等,这些都是可视的、具体的,我们姑且可统称为专业性结构。除此以外,每个人的学识、修养、地位、经济能力等又能组成一个隐性的非专业性的结构。非专业性结构对专业性结构能产生直接影响。课堂教学,充其量只能让学生领会专业性结构中的一部分内容,其余的则要靠勤想多画,逐渐积累才能获得。至于非专业性结构,就更要靠完全的自身修炼了。正所谓:“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
①在形体结构组织中,存在着几个层次的子组织。这些子组织都可以构成独立的课目。如素描、色彩、解剖、透视、构图等。由这些子组织的共同作用,才能形成完整的形体塑造任务。
②形(体)与色(彩)都是以人的感觉为尺度的,虽然二者都可以单独构成表现形式,但在实际创作中,又往往是相互联系的。形(体)解决最本质最基础的结构问题(在教学中强调的结构概念多指此意),色(彩)的结构则反映在自身的构成上。所以,从示意图看,形(体)所包括的构件(子组织)多些,色(彩)组织则显得相对简单。
③由于基础训练的侧重点不同,对结构表现的要求也不相同。如结构素描与全调素描相比,前者更注重对解剖结构和空间结构的理解而弱化光与色的表现;后者比较注重光与色对物象表面的影响,而弱化内在的解剖结构。但弱化并不等于舍弃,结构素描会通过线条的粗细浓淡以及交待明暗交界线的存在来表示光源;全调素描则会通过细部的起伏刻画来反映物象内部的解剖结构。
④结构概念是一种整体概念,对结构的理解既要观察也要分析。对那些可视性的部分,如形状、形貌、形态、体积、透视、色彩现象等,要在观察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和分析,而对那些需要感觉的部分,如解剖、构图、色彩构成等,则应当在了解一定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再去进行分析和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