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也叫新媒体,是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媒体,它的载体是上网的计算机,传播的是同时以文字、声音、动画形式反映出来的数字信息。它以交互为基本特征,有速度快、容量大、范围广、开放性、重复性、可复制等特性。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潮和利益诉求呈现出复杂化和多元化趋势。而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提供了信息的制造、发布、交互的最大的平台,无疑为新闻信息的传播带来前所未有快捷、方便,但是到目前为止,网络仍是一个不成熟的媒介,因此,网络媒体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包括真实性不能完全的保证 ;不健康内容,如暴力,淫秽,犯罪内容泛滥;网络新闻媒体的媚俗化现象严重;侵权问题屡禁不止;关于责任追究的规定并没有健全;网络陷阱、网络诈骗屡见不鲜 ;新闻从业人员工作能力不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职业道德不到位等问题。其中网络虚假新闻尤为突出。作为网络媒体的从业者,将一些思考沉淀成文字,望观者不吝赐教。
一. 网络虚假新闻的危害
虚假新闻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主要表现为道听途说、以偏概全、似是而非、夸大渲染、以讹传讹、添枝加叶、移花接木、事后导演、凭空捏造、篡改事实等。比如,有的媒体在报道上片面追求娱乐性、轰动性,甚至不惜制造、发布一些颇能吸引读者眼球的消息;有的媒体把社会公器当做牟利的工具,新闻的真实性服从于经济利益;有的记者为了赢得竞争,未经主管部门或权威检测机构审核就大肆刊发涉法涉诉、涉民族宗教以及涉食品、药品、大宗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等容易影响群众情绪和社会稳定的报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典型的案例有:《一女生世博排队被强奸怀孕》“5月30日上海世博会一女生在世博展览馆被人挤怀孕”一文于6月14日在北大未名站上发布,随即百度贴吧首先转载,此后天涯、宽带山、猫扑、红网论坛、东方纵横等虚拟社区纷纷转载,22日四川新闻网、山东新闻网、荆楚网、中国日报网、大众网等新闻网站作为新闻转载,给上海世博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东方网记者刘轶琳、桑怡7月22日报道:东方网记者立即向浦东新区公安分局求证该消息的真实性。经查证,该帖内容纯属虚构。
虚拟社区造假者纵然可恶,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是恶搞,但是,众多网站的管理者却不以为然,在网上疯传,显然是想赢得更多的点击率。或许网站的点击率上去了,但是,网站的品位、声誉必定下跌。
又如2010年12月6日刊播于《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的《金庸去世》。都说名人难当,可怜金庸老先生“被去世”已非首次。2010年6月,就有媒体爆炒金庸去世。当时,金庸的好友倪匡、潘耀明曾痛骂媒体“没牙齿”(无耻)。
二. 网络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
虚假报道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大致如下:
1、政治目的。个别人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利用网络进行造谣蛊惑,企图达到动摇人心的目的。
2、利益驱使。某些媒体忽视了舆论导向,在思想观念上无视职业道德,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为了追求所谓的影响力、追求轰动效应,为了经济利益而放弃了社会责任。或以网络虚假新闻达到宣传、销售产品进而牟利的目的,或以网络虚假新闻达到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
3、个人目的。由于网络的便捷特性,任何人在上面都可以发表自己发现的“新闻”或者对某些事情的看法,尤其是因为网络留言者可以隐蔽身份,极易导致某些道德不健全的留言者因为个人目的而使虚假新闻现身网络。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背景下,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人会产生各样不满情绪,甚至会不理智地把制造网络虚假新闻作为宣泄的渠道。而网络媒体传播迅速、受众面广,如果把关不严,虚假新闻便可乘机迅速大范围传播,以致造成严重后果。
4、监管不力。网上发布新闻成本低,方便自由,监管难度大。广义上讲,网络上人人都是通讯员,个个都是一线记者。任何网民都可以通过贴文、微博等形式提供线索。这些线索可以借助以下三种途径形成一个新闻报道:一是普通人通过论坛的跟帖、博文、视频、搜索等形式让一个事件自发形成公众关注热点,如“局长日记”;二是名人或者企事业单位通过自己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如3q之争;三是记者从贴文、博文等中间寻找线索,如近期的“复旦清华两博士遇拆迁”,“跨省刑拘”等,都是传统媒体从网上找到的线索。前两个,利于虚假新闻的制造,因为依照目前的管理方式,对这两种途径形成的新闻几乎没有事前的监管。而第三种途径,记者过度依赖网络线索也容易造成实地调研的缺乏。
5、网络传播流量大,交互性强,助长虚假新闻的扩散。相比较于传统媒体,网络对信息发布的监管还难以做到完善、全面和有效。一批批操控网上舆论的“水军”和“网络打手”,其追逐非法利润的出发点使得其制造和传播的新闻信息从根本上讲不可能是真实的。
三. 网络虚假新闻的治理对策。
1、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大新闻造假的惩罚力度。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对于网络虚假新闻的治理对策虽各有不同,但总体来说,将其纳入法治轨道是比较一致的选择。
目前,对于网络虚假新闻传播的惩戒,国内立法不能说没有,但是不全面,不系统,而且还很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5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25日起施行)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也作了规范。但互联网的发展一日千里,在应对以贴文、博文、微博、短信、飞信、手机报、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发布的虚假新闻方面,在应对肆意操弄舆论的“网络打手”、“网络公关公司”方面,在面对立法机关还在为要不要网络实名制争吵时,只有原则而缺乏实际有效防范与惩罚措施的管理办法还远远不能够适应网络发展的现状,不能为有效遏制虚假新闻的传播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2、建立健全网络新闻把关制度。
最早提出把关思想并在理论上开启把关研究之先河者是传播学奠基人之一的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KurtLewin)。卢因于1947年的《群体生活渠道》一文中明确提出“把关人”概念。为实际信息传播过程当中的信息把关提供了理论依据。然而,网络媒体的出现,给人类的传播活动带来巨大的改变,网络传播的互动性增强,传播主体增多,去中心化等特征,导致了把关人在网络信息传播当中的地位受到严重的削弱,甚至是缺失。把关人在网络信息传播当中的缺失导致了网络传播当中不良、垃圾信息泛滥,严重破坏了网络传播的环境,对社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对网络传播的正常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对网络传播的把关人研究迫在眉睫。
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的做法可以借鉴:如新华网在网络媒体中率先实施“终审发稿人”制度,终审发稿人的职责是在报道中严把稿件的政治关、事实关、技术关。
3、完善内部管理,规范采编工作流程。
媒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舆论工具,应建立健全新闻采编、播发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事前预防,事后惩戒。这就要我们严格遵守宣传报道纪律,切实贯彻“三贴近”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材料,了解真实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如对于通讯员来稿,新闻热线平台报料和引用互联网信息,严格执行关于社会自由撰稿人来稿、“新闻线人”报料及互联网信息使用等管理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对新闻热线平台提供的新闻线索和新闻信息,要派记者认真采访核实,慎重选择报道,防止和杜绝虚假新闻传播;网站不得将网民发布在论坛、博客、播客中的信息,不加核实就作为新闻报道登载等。
特别是应加强对微博等新型传播手段的管理。2009年8月,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门户网站中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微博由此正式进入中文上网主流人群视野。也因此,2010年微博造假“异军突起”,如影响恶劣的“金庸被去世”、“鲁迅作品大撤退”等假新闻都来源于微博。
尽管一条微博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新闻稿件,但是其传播的速度、覆盖面以及影响力往往超过新闻稿件。一些不负责任的网民杜撰并发布假消息,在目前尚未实行实名认证制度前是无法避免的,但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问题出在不少知名网站也跟进转发这些假消息。因此对于相关论坛、搜索等信息发布平台和网站,应加强贴文审查机制和后台处理机制,不得随意发布可能引起轰动效应的虚假信息,一旦发现,及时删除。
4、新闻网站和采编人员要加强自律。
媒体从业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规范素质的“三项学习教育”。我国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这一性质决定我国的新闻队伍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职业规范或职业道德素质是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社会信誉的保证。
因此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通过学习关于新闻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职业道德,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树立崇高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职业追求,坚决杜绝虚假新闻,自觉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提高采编人员综合素质,避免因知识结构缺陷和业务能力不足导致虚假报道。
5、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要在网站上公布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要将情况及时报告,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6、构建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
信者,国之大宝,民之大宝。互联网的前途在于诚信,互联网的发展依赖于诚信,互联网的各种有效应用都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之上。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政府部门或国家机构指责媒体传播假新闻,如指责“出台房产税”是不实消息,谴责“征收拥堵费”是假新闻,但是问题的根本在于垄断信息的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政务不透明,记者无从得到权威信息,只能发布未经证实的稿件。因此只有形成政府机关与新闻媒体的良性沟通,共同构建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才能取得双赢和多赢的局面。
四.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更是媒体形成影响力、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基础。在真实的前提下,舆论监督才会有分量,媒体的点击率、收视率才会有意义。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是新闻事业的安身立命之本,是我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最基本要求。
内蒙古广播网作为内蒙古电台的新媒体平台,深知真实性是新闻报道的最高准则,是新闻报道的终极要求,是新闻得以存在的基本价值、理由和意义。故我们的目标是快速、全面、准确、客观,其中准确和客观就是为了杜绝虚假信息,所以转载时尽量选择权威的媒体,并且遇到疑问时要主动求证。因为很多报道失实的原因,就是相关采编人员对“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个常识,没有做到足够的敬畏,质疑的意识不强,核实的力度不够,新闻源过于单一,缺乏多方面的实证,以及记者“不在新闻现场”等。因此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视为最低的也是最高的标准,并且恪守这个标准,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失实报道,才能做到最大限度地还原事实真相,才能树立媒体权威性的品质和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