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宗教史学家安德鲁斯说过:“宗教是慈善之母”,宗教与慈善自古就有着不解之缘。与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世界宗教提倡慈爱众生、行善积德一样,土生土长的中国道教素有慈爱和同、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崂山道教秉承道教善恶报应、以富济贫、济世利人的慈善思想,在明清时期及近代,在修建寺观、医疗慈善、救济贫弱、庙产兴学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慈善活动。
崂山道教慈善的思想渊源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与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内蕴的救人济世、福利民众等慈善理念息息相关。道家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一脉,《老子》、《庄子》等道家文化的典籍蕴含了十分丰富的人文伦理思想,其中“赏善罚恶,善恶报应”等道德观念,成为古代传统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思想源头,也是中国道教慈善思想的重要来源。
先秦道家善恶报应、损余补足的慈善思想
作为先秦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对“善”、“恶”有着独特的看法。《老子》第七十九章云:“天道无常,常与善人。”在老子看来,“道”是天地万物之源,虽不可名状,却可赏罚应时,使善人得福,恶人遭祸。由此,他提出尘世间应遵循“道”的规律,人人向善,善待芸芸众生。以善意对待不善之人,结果也会使他变得善良,社会走向至善。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思想,认为:“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人们可以通过修养得“道”升天,而得道之法即是做善事。
老子抨击了当时的苛政,认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统治者“损不足以奉有余”的暴政导致了百姓生活的困苦,由此他提出应“损有余而补不足”,学有道的贤者圣人“能有余以奉天下”(《老子?第七十七章》)。庄子主张“富而使人分之”(《庄子?天地》),以富济贫,也颇有可取之处。
早期道教周穷救急、积善修德的慈善思想
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提出了“太平世道”的理想境界,它要求道众敬奉天地,主张“乐生”、“好善”,通过施爱于他人来寻求长生不老,羽化成仙。天地的一切财物都是天地中和之气所在,不应被私人所独占,由此形成了“乐以养人”、“周穷救急”的慈善观,若“积财亿万,不肯周穷救急,使人饥寒而死”,“罪不除也”。
《太平经》的“承负说”也成为后世慈善活动的依据。它认为人的善恶行为不仅会报应自身,而且对后世子孙也有影响。人的今世祸福也都是先人行为的结果,祖宗有过失,子孙也要承负其善恶的报应。如果自身能行大善、积大德,就可避免祖先的余殃,并为后代子孙造福。如果从恶不改,神灵将赏善罚恶,毫厘不爽。善恶相承负的范围是:承负前五代,流及五代。这种思想,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中国封建社会自有其特殊意义。
进入魏晋,包括慈善在内的道教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葛洪的《抱朴子?内篇》即蕴含着早期道教积善修德的思想,成为道教文化中慈善思想的理论精髓。他告诫道众欲想长生成仙,不能光靠内修外养等方术,还须积善立功,为人多谋利益。他要求所有信奉金丹道教的人,都要做到“乐人之吉,愍人之苦”,周穷救急,推己及人,自觉为之,求仙而行“善”。葛洪设计的这些道德行为准则相承日久,至明清之际发展成为影响甚广的功过格。
唐宋道教以医济世、善恶报应的慈善思想
唐代道教学者孙思邈认为,医家不仅要有“人命至重,有贵千金”的医德,还应当“志存救济”,有慈济救人的普爱之心《(千金要方?序》)。对患者要一视同仁,尽力医治。这种以医济世的慈善思想对后世设立惠民药局、医治所等慈善救济机构与施医给药的善举有重要影响。
北宋末年辑录的《太上感应篇》是一部著名的道教劝善书,它宣扬善恶报应,并列出了种种善举恶行作为人们趋善避恶的标准。其善举主要指符合人伦的行为,诸如“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等。所谓恶行,主要是“暗侮君亲,慢其先生”等有悖于传统伦理道德的行为。主张“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太上感应篇》借助神道说教来扬善止恶,“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并谆谆相诫不要“非义而动,背礼而行”,对注重现世利益、希求福寿的人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历史上崂山道教慈善的社会实践
道教自古就注重将慈善思想付诸济世救人的实践,崂山道教自然也不例外。历史上,崂山道教慈善的社会实践主要集中在明清时期及近代,其慈善活动主要包括修建寺观、医疗慈善、救济贫弱、庙产兴学等。
修建寺观
崂山道观发展于宋元,兴盛于明,衰落于清,素有“九宫八观七十二庵”之称,是崂山道教发展的重要载体与依托。明中叶以后,随着道教的整体衰微,官方对道教的资助锐减,而道士的自愿捐献和自力更生支撑了崂山道观的发展。
建造宫观殿堂是积德行善,可以“令人代代门户高贵,身登天堂,饮食自然,常居无为”。布施能够获得丰厚的回报。许多崂山道士自愿将自己的金钱捐献出来添买地亩、庙产,或自力更生修建道观。明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八十多岁的竹山道人赵友真决心自力更生重建大劳观,道众们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完成了大劳观的重建。至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殿宇倾颓,住持赵宗兰变卖自有庙产,将殿宇门楼道路院墙等嘉修一新。修真庵曾因地震而庙宇倾圮,清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修真庵玄默道人杨绍慎等“遍募绅士居民”,重行修葺了玉帝殿、三清殿及其配殿。褚守持,康熙四十五年(公元1706年)在太清宫出家,用四十年的积蓄添买庙产香火地并山场多处。此类事例不胜枚举。
医疗慈善
道教以长生不老、修炼成仙为最终目标,因此,特别重视医药学及保命延生之术。道士们在继承传统医学的基础上创建了独具特色的道教医药学。他们在自己防病治病之余常为周围民众进行医疗服务,一方面可以多少有些收入,另一方面,借行医之机进行布道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崂山丰富的草药资源为崂山道教的医疗慈善提供了重要条件。崂山自古盛产草药,清代思想家顾炎武就称崂山“山深多生草药”。崂山药品不下百种,而尤以半夏、红花、紫草、桔梗、柴胡、沙参、苍术、南星为多。崂山道人常采摘草药,或疗病,或出售。康熙三十六年(公元1697年),河南文人张道浚游崂山时,发现峡口旁有古寺,“广庭无他物,惟药品几种曝日下,香气触鼻观,道人知医,时以济人,走廛市”。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夏四月,高密文人孙凤云游崂山,绕道明霞洞探访友人数峰道人,至则“采药未归”。许多崂山道士便利用山中丰富的草药资源为附近民众疗病,并涌现出许多医术高明、医德高尚的道医。
救济贫弱
救济贫弱是崂山道教慈善的重要内容。赈济灾民是太清宫济世利人慈善的重要表现。光绪初年,崂山亢旱不雨,灾疫流行,蝗虫 并起,草木皆枯,饿殍载道。《太清宫志》卷七《本宫赈饥记》记载了太清宫道众的赈灾善行:“道众节衣缩食,积有余粮。遂按附近居民男女老幼人口配定赈额,每人每日按数发给。幸度荒年,得济一方之危,虽系天命若此,然亦人为之,亦善举也,是为记。”抗日战争爆发后,崂山道士被迫卷入这场抵御外侮的战争,其中不乏心系苍生、气节高尚之士。作为宗教名山,崂山长期以来佛、道共处,僧道可以轮流甚至共居某些庙宇,崂山道士对佛教徒也多以慈悲、济难之心相待。
崂山道教慈善在文学作品中也有所反映,其中渗透了道教除暴安良、济世助人、善恶报应的伦理观念,是道教教义宣扬的重点之一。
庙产兴学
捐助庙产兴办学校的教育慈善在崂山道教慈善中也占有一定地位。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国民政府内政部部长薛笃弼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议没收寺产,充作教育基金,改寺院为学校,并在各地组织团体开展庙产兴学运动。1935年,全国教育会议重新通过了将全国寺产充作教育基金,所有寺庙改为学校的决议。在此背景下,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时驻守青岛崂山湾的东北海军副司令沈鸿烈鉴于“海润区僻处东鄙,学风闭塞”,遂招集各社村、各庙僧道,谕令择地创办公立、庙立、族立各小学十余处,“贫寒子弟均得入校,嘉惠士林”。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沈鸿烈市长推广教育,于天后宫庙外隙地建筑太平路小学,“尽庙产也”。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秋,市政府在常在庵设立小学,建筑校舍,占用庙内房产基地。该庙后捐助自有香火地二十亩,为校舍建筑费。庙产兴学运动虽然促进了教育的发展,但寺庙的土地与财产无疑承受了严重损失。
历史上崂山道教的慈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对当时的社会产生过积极影响,尤其是在古代没有社会保障体制的背景下,道教慈善事业为劳苦大众带来了一丝慰藉。
当代崂山道教慈善的发展及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崂山道教充分发挥道教文化资源优势,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在青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趋明显。崂山太清宫发扬道教慈悲利人的光荣传统,积极参与教育和慈善事业,不断为希望工程、赈济灾民、救助孤寡老人、资助贫困大学生等事项捐款,每年捐款捐物近百万元。2006年4月,崂山太清官管委会主任、青岛市道教协会副会长李宗贤代表崂山太清宫管委会向青岛大学“爱心助学基金”捐赠人民币10万元,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2006年4月,崂山太清宫向青岛市慈善总会捐款1000万元,成立“崂山太清宫慈善基金”,采用留本付息的形式,将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每年用增值的部分进行社会救助。这是青岛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接收的最大一笔捐款,也是青岛市成立的第一个慈善冠名基金。据估计,该基金每年至少有30万元的增值部分可用于特困家庭、患有重病等弱势人群的救助。2006年8月,青岛市道教协会在崂山太清宫再一次开展慈善捐助仪式,对12个区县市宗教部门审核报送的52名当年被录取的家庭困难大学生,每人资助5000元学费,共计捐助26万元。此外,青岛市道教协会常年捐助崂山区青山小学和黄山中学的贫困学生,累计捐助30多万元。
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崂山道教发扬爱国爱教、慈悲济世的优良传统,为灾区人民祈福捐款十多万元。
崂山道教慈善是青岛慈善公益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为青岛的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当然,由于道教公益事业主要集中在社会慈善领域,大多体现在救灾扶贫和医疗教育等方面,以捐资捐物为主要手段,慈善方式比较单一;机构、资金、监管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机制问题。因此,要使崂山道教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取得更大的成绩,需从以下方面着手:
对政府行政部门来说,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深入研究和借鉴港澳台和国外的经验,努力探索鼓励、支持道教界在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新思路、新途径。真正做到把国内外的优良经验引进来,给崂山道教慈善事业提供实践方面的参考。其次要加快慈善立法,推动宗教慈善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适时出台有关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具体政策,鼓励宗教界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要明确他们参与上述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范围、程度和方式,建立相应的激励、规范、监督和约束机制。第三,要适当扶持、依法管理。政府要给予政策扶持,在税收政策方面,应当依照惯例和通行做法,给予税收减免;在财政方面,也要给予适当的资助和补贴。政府部门还应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报道。要依法加强管理,特别是对跨地区、跨宗教以及涉及国外宗教组织开展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要加强引导、协调和管理。
参与慈善事业是崂山道教自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提升道教社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的有效方式。在道教自身及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持续性、组织化、专业化的慈善公益服务形式,是摆在崂山道教慈善事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