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作为研究的基础,分析了媒体在对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上的作为和缺陷。 [关键词]失地农民 利益表达 媒体作为
当前,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而大部分的土地都来源于农民的耕地,这直接造成城郊失地农民日益增多。失地农民的利益问题已经成为热点社会问题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从而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就保障失地农民利益问题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并不仅仅涉及到土地制度、征地补偿等问题,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也是重要的一方面,有些农民之所以采取极端的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正常的利益表达渠道受阻,而在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上,媒体本应当大有作为。
媒体是失地农民
利益表达的重要途径
当今,大众传媒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为公共信息沟通和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和工具。正如刘华蓉在《大众传媒与政治》中指出的那样,“大众传播媒介以它影响的广泛性和内容的丰富性弥补了政府部门可能存在的不足,它为公民提供了政治表达最迅速、最广泛、最丰富的渠道。”“有问题找媒体”正逐渐成为当前很多失地农民利益表达的一种方式。,而大众媒体的确为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平台,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大众传媒传播的丰富的信息和内容大大拓宽了失地农民的视野,通过对国家有关农地权属和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宣传,对土地征用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的报道,提高了失地农民在征地中的知情获悉的权利,使农民能够及时获悉了解自己在土地方面的权益和在土地征用中的地位,从而根据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2)失地农民在一般状态下是个人化的、分散的,媒体对失地农民话语的集中传递能够将零散的话语进行聚合化的传播,将其话语达到最大化,表现出相对的强效性。
(3)从农民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包括信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等)来看,都必须通过一定的中间渠道,而大众传媒则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通道,把失地农民的利益诉求反映出来,从而引起政府的重视和决策层的关注。
媒体的种种传播特点和优势为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但是,还存在诸多的问题。
媒体在失地农民利益
表达方面存在的不足
我国的媒体历来重视宣传功能,将报道和宣传的重点放在公众舆论的引导和主旋律报道和主流意识形态报道上,而包括失地农民在内的弱势群体表面上看起来不具有主流意识形态特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失地农民不仅是现实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也是新闻媒体中的弱势群体。同时,失地农民由于自身原因和外部条件等原因,缺少为其代言、发声的组织,在征地的过程中没有足够的话语权。从而不利于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
作者在此借用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作为研究的基础,对新闻媒介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媒介歧视”作简单的探讨。其中“场域”、“习性”和“资本”是理解布尔迪厄传媒思想的关键概念。所谓场域,是指“一些关系集合,一个场域由依附于某种权力或资本形式的各种位置间的一系列客观历史关系所构成。”把各种社会关系连接起来的,就表现为形式多样的社会场合或社会领域。用布尔迪厄自己的话说:“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布尔迪厄同时认为场域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各个场域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的变化和演进之中,它是一个永恒斗争的场所,每个获准进入场域的行动者必然会受到场域逻辑的压力,而“习性”和“资本”则在场域中得到了融合。从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出发,我们看到随着社会结构和权力结构的日益多元化,媒介作为不同权利通过博奔而争夺“符号资本”的场域,所代表和呈现的话语也越来越多元化,作为失地农民利益表达的重要途径之一的媒体。也在由政治、经济利益集团和社会力量等各种权力博弈互动中完成了对失地农民媒体中的利益表达。
政治权力对媒体进行
失地农民利益表达的影响和控制
目前,我国媒体实行的是“事业管理,企业化经营”的模式。媒体实行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必然追逐经济利益。但是在当前的媒介体制框架内,媒介组织必然受到政治力量的主导和控制,且这种控制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政治权力对媒介组织进行影响和控制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中宣部、各地的宣传主管部门向媒介组织下达的有关规定和文件,从而对传媒进行宏观上的政治上的领导,引导传媒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做正面的宣传,并对传媒进行跟踪管理和监察工作,建立审查(审读、审听、审看)制度。在此场域中,媒介组织的博弈空间相对较小。
由于征地所带来的失地农民问题是伴随着我国在不断推进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出现的比较典型的问题之一,已不仅仅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是制度的缺陷造成的的问题。这样一个涉及到体制问题的敏感话题,并非短时间就可以解决,作为社会政治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大众传媒,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努力协调不同的利益主体,调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媒体按照党的政策,要当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的喉舌。既要敢于为农民说话,又要有利于问题解决。若是把握不好分寸,就可能会触及到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对社会的稳定和团结产生负面的影响,受到批评。为了规避风险,不少的媒体选择回避或者少报道这类敏感的新闻,借以通过这种方式与政治权力的冲突最小化。或直接将其消失于新闻场域内部。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媒体对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从维护自身形象等角度对媒体进行公关,避免相关事件见诸媒体对政府形象等产生负面影响,这种力量的博弈对新闻的生产实践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控制。
经济权力对媒体进行
失地农民利益表达的影响和控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替代再分配体制成为中国主导性的经济整合机制。社会阶层的分化产生了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及利益认同的差异。中国已经进入了利益博弈的时代。
利益集团一般具有明确的利益倾向性,这种利益倾向性促使它们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和地方总会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这些利益集团在表达意见方面具有天然的资源优势,既具有表达意见的冲动,又具有表达意见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往往会影响到政府的决策。 利益集团制约国家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通过新闻媒体或者施压性的集体行动争取更多的民众目光,对相关的政策制定的主体施加压力。福柯曾经说过,“真正的权力是通过话语来实现的。”“包括失地农民在内的弱势群体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缺少联系的纽带。同时本身的利益群体性质不是很明显,无法形成真正的利益团体,缺乏公开表达的渠道,而利益集团则凭借已经掌控的政治权力、经济权力与话语权的结合,能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正是利益多元化所带来的话语多元的背景为利益集团进入新闻场域提供了条件,利益集团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在场域内所进行的话语博弈也影响到新闻从业者的生产实践活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媒体对包括失地农民在内的弱势群体的无奈和忽视。
同时,随着传媒的逐步市场化、产业化,消费主义的观念开始渗透到传播过程中。媒体不仅要满足自己的目标受众。还要考虑广告商的利益。受经济上的驱动,媒体在受众定位时自然将收入较高、消费能力强、社会地位高的群体作为自己的首选。并寄希望于他们提高媒体的知名度和发行量,构成广告商所需要的消费市场。从而确保自己的经济收入和利益。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大众媒介的构成过程,就是媒介公司生产受众,然后将他们移交给广告商的过程。媒介的节目编排是用来吸引受众的:这与以前小酒店为了吸引顾客饮酒而提供的免费午餐没有太大的区别。商品化的过程使媒介彻底纳入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这主要不是媒介产业制造了充满意识形态的产品,而是因为它为广告商生产了受众,并且是符合广告商需要的特定的人口学特征的受众。”作为经济上的资助者,广告商有权要求媒体在新闻生产的过程中考虑其最大的经济利益,而这些外来的限定逐渐深化为记者下意识的自我审查,所谓对行规的通晓和敏感,知道什么有“新闻效应”,什么不值一提。从这个角度来说,对失地农民的报道不具备所谓的“新闻效应”。当然出现的次数和频率也相对强势群体少。
包括利益集团在内的经济权力在新闻场域内和媒介组织进行的博弈,虽然并不能够和政治权力在新闻场域的控制和影响形成对抗,但是这种博弈和互动还是普遍存在,必然影响到各个利益主体在媒介中的话语表达,而经济薄弱、教育程度和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弱势群体不仅不懂得利用媒介维护自己的权益,表达自己的话语,其话语权也很难引起社会和媒介组织的重视,在新闻场域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
社会权力对媒体进行
失地农民利益表达的影响和控制
传媒作为社会权力的一部分,其媒介组织本身所具有的社会责任感和新闻从业者的新闻理想和职业操守,使得正处在转型期的中国出现的社会力量能够在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指导下进入新闻场域,并和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等力量进行博弈,影响新闻生产的实践活动。这种新闻专业文化尚未被理性化,也尚未形成一套明确的价值体系,成为专业的行为规范和社会控制模式,目前还仅仅是以零散、模糊和不确切的“文化”的形式表现贯穿于部分记者的新闻实践当中。也正因此,一些传播学者将中国正在出现的这种新闻专业文化称为“专业主义的碎片呈现”。“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权力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所进行的表达是一种舆论监督,在揭露社会消极面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通过不断的博弈也获得了不断扩大的话语空间,但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来自政治权力等方面的阻力。
政治权力、经济权利以及社会权力在新闻场域的互动和博奔中,争夺作为权力的话语资本,也正是在这种博奔中,完成了媒体对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应该承认,就我国媒体在现实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作及其影响来看,失地农民的利益经由媒体的渠道进行充分表达还有很大的空间,媒体如何更好的成为失地农民利益表达的渠道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