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调查性报道的主要特征是要揭露事实的真相,但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其时效性比之网络传播要滞后一些。因此调查性报道应以网络传播的重要信息为“由头”,借鉴和利用网络传播为调查性报道服务,履行调查性报道的职责和使命。
【关键词】调查性报道 网络传播 时效性 隐匿性
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海量信息充斥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特别是在网络传播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传播因其时效快,发布信息自由等特性已经成为广大受众获取和了解信息的首选,就时效性而言,传统媒体无法和第四媒体相比。但与传统的纸质媒介相比,网络传播的真实性又无法保障。调查性报道作为揭露事实真相的报道方式,其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因此调查性报道应以网络传播的重要信息为“由头”,借鉴和利用网络传播为调查性报道服务,履行调查性报道的职责和使命。
一、网络传播时效性对调查性报道的影响
网络传播的快速是任何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大众的眼球会被网络深深的吸引住,这就给调查性报道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里以2009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闫德利”事件为例。2009年10月12日,一位自称“闫德利”的女子在新浪网站上发表博文,声称自己患有艾滋病,15岁被继父强奸,与279名男人有并染,堕胎数次。“闫德利”公开了自己染病后“接待”的279名北京、保定、石家庄、广东“嫖客”的手机号码,还贴出了自己的裸照、全家福和一段时长5分01秒的不雅视频。“我的人生既然已经烂了,那就要烂出名气!”随后还公布了自己的身份证和家庭住址。其实早在9月10日前,“闫德利”就在博客上发表过名为《我的忏悔》的文章,内容上涉及艾滋病。笔者曾于10月13日在猫扑网上看到“艾滋女”事件的贴子,事后查阅过当天的《安徽商报》和《合肥晚报》并没有相关报道,在这网民信奉的“有图有真相”的传播时代,“闫德利”事件不仅有图而且还有视频,于是网民们纷纷口诛笔伐,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关于此事的跟帖更是多达数百。有人认为这是现代社会道德沦丧的表现,也有人认为这是检验防艾的试金石,一时间各种猜测和质疑铺天盖地。直到10月14日,一家华东媒体率先以《“艾滋女”开博曝光数百性接触者》为题,报道了此事。10月16日,该报再爆猛料,称与“闫德利”取得联系,并进行了长时间的网络采访。但始终都未对采访对象“闫德利”的身份进行核实。10月17日才有记者首次走进容城县贾光乡贾光村进行实地采访。寻找事件真相的调查性报道从此时起才真正开始。
“闫德利”事件最初从网络上传播开来到真正有媒体进行实地采访做调查性报道,之间一共隔了5天。首先,在这5天时间里,各大报刊只是持观望态度,并没有履行媒介告知大众事实真相的义务,此时网络传播的快速,导致了该事件被“越描越黑”。16日华东某媒体的采访,也只是网络采访,报道的可信性也要打折扣。这里先不谈各主流报刊,就容城县的媒体而言,他们并没有积极地进行调查和辟谣,放任网络传言。容城县积极树立的“北方服装之都”的形象也被“闫德利”事件的负面影响所掩盖。其次,在这5天时间里,虽然网民们乐此不疲地对该事件进行讨论,从最初的惊奇,到对闫德利的恶语相加,再到最后进行全面的批判,始终没有人站出来提出质疑的声音,各大报刊也因为“爆料”倍出,没有作出及时的采访报道,因为担心会误导受众而在一旁观望。
二、网络传播隐匿性对调查性报道的影响
网络传播的另一个特色是传播主体的隐匿性,美国《纽约人》杂志在1993年曾刊登过一幅漫画,下面写着;“On the internet,nobody kowns you are a dog.”①,这一点充分说明网络传播隐匿性的特点。“闫德利”事件最初是由闫德利的前男友杨某在网上开博发帖散布该事件的,因为博客是网络虚拟的媒介,杨某可以大胆的诽谤闫德利和其他279名人员。该事件的传播,得到越来越多的网友关注,大家踊跃发帖、声讨和评论,可以说杨某只是该事件的始作俑者,真正使得该事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是一些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论。这里不难看出杨某公然开博诽谤,网民肆意的谩骂、声讨,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的动因还是网络传播的隐匿性。因为网络传播的隐匿性,网络上许多信息的真实性就无法在短时间里得到核实,“闫德利”事件从发生到真相大白一共经历了13天,在起初的几天里网民是猜测和谩骂,媒体只是在一旁观望,任由网络上流言四起;也因为隐匿性,给调查事实的真相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倘若调查采访的方式不当就会严重影响调查性报道的真实性,最先对该事件进行报道的华东某媒体,于10月16日对“闫德利”进行的采访,因为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从最终的结果来看,这次采访因网络传播的隐匿性而失败。
网络是建立在现代数字技术基础之上的虚拟空间,其广度和时间上的延伸是传统媒介所无法比拟的,也赋予了网络极大的隐匿性。在网络上人们可以抛弃现实的社会身份,以一种更“自由”的身份在网络上获取和传播信息,使人们可以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并打破话语权的垄断。这也给调查性报道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调查性报道能否对网络中的事件进行报道;报刊中的调查性报道是否会推动网络上的言论产生更多的负面影响,在采访时运用网络采访手段的真实性是否会因为隐匿性而受到影响等等。
三、如何在网络传播时代做好调查性报道
首先,针对网络传播的时效性,调查性报道应以网络事件为“由头”。“在近现代新闻传媒业的发展史上,伴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新闻时效性要求的日益提高及新闻时效观的演变可以说是传媒业务变迁中的一个重要现象。”②。与此相应的报道方式也应该有所改变,网络传播的时效性是报刊中调查性报道所欠缺的。在当今社会,很多热点问题大多都最先在网络上出现,比如“闫德利”事件、“天价烟”事件、“周老虎”事件等等,这无疑给以揭露事实真相为目的的调查性报道带来取之不竭的“资源”,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可以以新闻专业者的角度审视事件并决定是否进行调查,以网络事件为“由头”并及时加以专业审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调查性报道在时效性上的不足。但还应该注意的是,“闫德利”事件中,媒介的报道虽然有点滞后,但就整个事件的恶劣影响来看,媒介的关注多少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这里就需要记者在新闻敏感的指引下先选出报道对象,然后再小心求证,可以在报刊中先发出相关报道,但一定要保持中立,或提出质疑,同时在文中要注明,以后还会有更多更详细的调查性报道给出。
其次,网络传播的隐匿性,可以为调查性报道提供更多的线索。因为网络传播隐匿性的存在,网民们可以就某网络事件畅所欲言,这一方面为调查性报道提供更多的线索,另一方面也为调查性报道纠正网络传播失实提供了机会。“闫德利”事件始于博客,源源不断的“爆料”在博客中出现,网民们也开始对该事件进行各方面的评价。相较于网民们来说,新闻工作者更具有专业素养,可以从事件的表现看到更多的本质并提出反思。美国传播学者麦库姆斯曾提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议程设置’这一功能必须经过媒体的记者、编辑等才能实现。”③可以看出普通网民是不具备这种素质的。另外,调查性报道可以以网络传播为手段,比如进行网络调查。调查性报道要做到依托网络传播,同时修正其失实等缺陷,最终做到引导网络舆论和传统媒介舆论,用调查性报道独特的魅力还事件和大众以真相。
最后,调查性报道还需注意自身的影响力,比如媒体对某网络事件关注得过早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参与网络传播会不会导致自身也被网络言论所蒙骗等等。这里就需要调查性报道把握好一个“度”,虽然及时关注网络事件可以克服报刊时效性的不足,但要表明立场;运用网络调查要注意验证,引导网络舆论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这样,调查性报道才可以在网络传播大行其道的今天越“报”越精彩!■
参考文献
①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第77页
②张咏华:《网络新闻业与跨文化传播》[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8,第354页
③郭敬波,《艾滋女事件:网络不是诽谤者的“避风港”》[J].《社会观察》,2009年12期
(作者: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