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相声表演艺术家侯耀文遗产案的再度开庭,原告律师陈旭的出镜率越来越高。除了多年来练就的“表达清晰、应变能力强”,在侯家遗产案中,又多了一个特点――坚持法律原则不妥协。
然而,深入了解以后才知道,除了开朗、大度以外,陈旭也柔情,也细腻,也倔强……
当律师诉冤案
很小的时候,陈旭的爸爸妈妈就分开了,他跟随母亲一起长大。母亲一直想当律师,但苦于出生的年代不好,终未如愿。陈旭深受母亲的影响,改革开放恢复高考后便顺利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学生,1983年,陈旭进入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开始了他的职业律师生涯。那时,北京不过200来名律师。作为朝气蓬勃的新一代律师,陈旭无疑是这个行业的一股新鲜血液,他对自己充满信心。
那时候,陈旭曾经代理过一起因盗窃两箱柯达胶卷而被一审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当时为贯彻“从重、从严、从快”的政策,法律对刑事案件规定的上诉期限只有三天,陈旭在第一审判决的第二天才接受该案,被告人还是个年仅18岁的孩子。
当时我国货币市场还有官价与人民币等值的外汇券流通,该案中被盗胶卷的价值以外汇券计算达2.4万多元。在“严打”期间,我国法律对于盗窃罪的规定是,盗窃数额达3万元以上的,只要年满18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又没有法定从轻情节的,一律判处死刑;盗窃数额为1万~3万元,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一审法院按照黑市中人民币与外汇券的兑换价格1∶1.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