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重反腐论”与“何不食肉糜?”] 何不食肉糜

        每年“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委员提出一些出乎意料的提案、议案。虽然为数不多,但因其怪诞、荒唐而令人瞩目,社会反响也很大。这两天,全国政协特邀委员、深圳富源集团董事长缪某就提出应制定《从政道德法》,并建议为防止公务员大吃大喝,公务员的体重也要控制。(3月4日《新京报》)
  治国首在治吏,而整饬吏治的关键在于建立、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将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约束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讲,效仿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制定《从政道德法》,对公务员的行为作出道德上的规定和限制,是一个好的想法。但是,“病因”找到了,“药方”却千万不能开错,否则耽误了治病不说,还会落下笑柄,严重的还会导致“病情”加重。
  在我看来,“体重反腐论”就是这样一个贻笑大方的怪“药方”。缪委员赋予公务员的体重与其廉洁度之间的高度相关性,等于是说,公务员廉洁与否,是否大吃大喝,体重是一条重要的依据。因此,控制公务员的体重自然也就可以加强官德建设。
  毋庸讳言,体重超标的原因很多,大吃大喝可能导致体重增加,吸收能力强、运动量过小、肥胖基因等,也是超标的祸首。比方讲,笔者是体重超标之人,但那是因为咱天生喜静不好动,吸收的能量储存过多,是个“喝凉水也长肉”的命。要是缪委员因此判断我有不廉洁之嫌,岂不是冤枉人了吗?
  反过来说,体重控制在适当范围内的人,不是腐败分子的可能性是不是就更高呢?据说在西方发达国家,上层人士中胖子并不多,大多数的胖子都属于生活条件不太好的,因为他们经济条件差,饮食方面没有挑肥拣瘦的余地,不加节制,也没有瘦身的条件。某种程度上,中国人也是这样。真正的腐败分子是最有条件讲究生活质量的,他们可以健身、桑拿,大笔的费用忙着减肥,控制体重也就更容易实现。如果按照缪委员的逻辑,因此判定他们符合廉洁条件,岂不是让他们乐得嘎嘎的吗?如果“体重反腐论”成立,又不知有多少贪官会用多少公款投入到减肥的“黑洞”之中,这难道是缪委员愿意看到的吗?
  用控制体重来建设官德,这样的提案,用北大法学院一名教授的话来说,确实是“怪”得很。西晋时有位憨皇帝,遇到天下饥荒,百姓饿殍遍地,竟然开出了“何不食肉糜”的赈灾办法来。客观地说,憨皇帝心地还是善良的,用我们现代人的话来说,动机是好的,问题在于他不了解民情,所以开出的“药方”荒唐可笑。“体重反腐”的提案也颇有点“食肉糜”的味道,动机虽好,但没有抓住反腐败倡官德的根本所在,自然显得怪诞可笑。
  当然,怪诞的远不止“体重反腐论”一例,其他的,诸如“红包和谐论”、“人口准入论”,并不鲜见。透过这些荒诞提案、议案,人们深深感到,少数代表、委员中存在着脱离实际的倾向,他们的关注和思考,背离了社会实际,背离了大众的正常思维和社会的基本良知,离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越来越远,值得警惕。
  当然,这已是题外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