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外交人员驻外【中国出台首部《驻外外交人员法》】

  我国240多个驻外使领馆中,条件艰苦和特别艰苦的就有近70个。我国驻玻利维亚使馆地处海拔3600多米的南美洲高原,是我国惟一被列为“六类地区”(即环境最恶劣)的驻外机构。玻利维亚被称为“高原、高危、高贫、高乱”的“四高”国家,素有“外交官坟墓”之称。
  6月22日,中国首部规范驻外外交人员衔级和管理制度的专门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进入立法程序。草案共10章、49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驻外外交人员的职责、条件、义务和权利;驻外外交人员衔级和职务;驻外外交机构的馆长;驻外外交人员的派遣、召回和调回;考核、培训和交流;奖励和惩戒;工资和福利配偶和子女等。
  外交部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各类驻外外交机构共250多个。驻外外交人员由国内32个单位派出,派出人员约5000人,其中参赞(含)以上人员约100D人,一秘(含)以下人员约4000人。
  《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首度针对驻外外交人员的专门立法,将有效填补外交人员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既具有中国特色,又体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时代特征,有利于驻外外交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
  
  外交职衔与行政级别
  
  《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规定,设立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共七级外交衔级。取得外国永久居留许可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不得担任驻外外交人员。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履行忠于祖国和人民,维护国家荣誉和尊严,遵守法律以及驻外外交机构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调遣,保守秘密等义务。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我国宪法,品行良好,并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身体、心理条件以及法定的其他条件。
  国际公约或者各国立法统一外交官的职衔,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方便理顺外交关系、规范外交秩序。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的外交官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作为馆长的大使、公使、代办,一类是馆长之下的其他外交人员,包括参赞,一、二、三等秘书、随员及陆、海、空军武官。这些人员构成了我们日常所谓的“外交官”。我国的《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所规定的外交职衔,也是按照这一规定来确定的。略有差异的是,我国立法中的公使衔级,是使馆中的一级外交官,其地位仅次于大使而高于一般参赞。而《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的公使,则是公使馆的馆长,其地位要高于公使职衔的外交官员。
  按照各国公务员法,公务员都有相应的行政级别,例如部级、局级、处级、科级等,外交官员作为公务员也不例外,但是他们派驻国外的外交职衔与他们的行政级别却不是可以等同的。在我国,一般而言,驻外大使多数是司局级,少数是副部级。如果派出一个副部级的干部担任一国大使,一般被解读成彰显两国关系的重要性。目前,我国驻美、日、英、法、德、俄、朝等国际大使及驻联合国大使、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大使都是副部级。在大使为副部级的国家,有时同时派驻正司级的公使担任首席馆员,辅助大使工作。而派驻一般国家的大使馆中除大使外,可由政务参赞(正处级到副司级)、参赞甚至一秘担任首席馆员。总领馆中,我国驻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悉尼、大阪、法兰克福等地总领事的外交职衔是大使衔,行政级别为正司级。另外,驻港、澳特派员为副部级,副特派员通常为正司级。
  总之,驻外大使或其他外交官员的外交职衔相对固定,而其行政级别因时、因势、因人而异,在没有特殊含义的场合,高配或低配一级的情况均属正常。
  
  外交官的“共同而有区别”的待遇
  
  外交官的待遇,因其派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驻在国的当地条件而有着很大的区别。《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对驻外外交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做了以下规定:实行职衔与级别相结合的驻外工资制度;国家建立驻外外交人员工资调整机制,适时调整驻外外交人员的工资和生活待遇,驻外外交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国家为驻外外交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安全保障,驻外外交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和任期假。
  为了解除驻外外交人员的家庭后顾之忧,《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对驻外外交人员的配偶、子女的权益作出了以下规定:驻外外交人员结婚,应当报经派出部门批准;离婚的,应当向派出部门报告,经派出部门批准,驻外外交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任、随居或者探亲,驻外外交人员的配偶享有相应的休假、旅费和补贴,驻外外交人员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的,原单位不得因随任将其开除、辞退或者收取补偿金等费用,国家保障驻外外交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美、英、德、法等国外交官的收入包括下面几大部分:基本工资、地区补贴(因物价指数不同而产生的补贴)、艰苦补贴(因地方病、气候恶劣等原因而产生的补贴)、战乱补贴。例如,根据美国财政部制定外交官的收入标准,派到东京的外交官比派到中国的收入多,因为东京的物价比北京高很多,派到苏丹的外交官又比派往东京的高,因为虽然那里的消费水平低,但艰苦补贴要高。
  我国外交官的收入中也有类似的补贴。我国240多个驻外使领馆中,条件艰苦和特别艰苦的就有近70个。例如,我国驻玻利维亚使馆地处海拔3600多米的南美洲高原上,是我国惟一被列为“六类地区”(即环境最恶劣)的驻外机构。玻利维亚被称为“高原、高危、高贫、高乱”的“四高”国家,素有“外交官坟墓”之称。
  韩国政府根据外交官负责业务的职责大小、难易程度、业务处理能力、业务成绩等综合考评来具体确定待遇。收入由国内工资、海外补贴、配偶补贴、特殊地区补贴、住房及其他补贴等五部分构成。韩国实行住房补贴制,在一定的金额内可以自由租赁个人住宅。为解决外交官的后顾之忧,政府还提供外交官子女教育补贴,子女可以在当地学校或当地国际学校就读,国家负担约90%的学费,数额约每人每年一万美元。
  俄罗斯实行驻外人员每年休假一次的制度,外交官的年休假天数由外交部确定,基本上每人每年为40天~45天,在规定范围内旅费由外交部支付。外交官的工资分为国内卢布工资和国外外汇工资两部分。外汇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补贴两部分组成。此外,俄罗斯外交官还可享受如下待遇;免费住房、免费医疗、免费公务用车、安家费、生育补贴等。
  印度外交官在驻外期间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外事津贴,并可自由选择自己工资以何种货币支付。除此,印度外交人员在国外的医疗花费由国家100%承担。在子女教育方面,印政府在外交人员驻在国家选定一些教学质量高、声誉好的定点学校,作为外交人员子女就读学校,并全额承担外交人员子女在这些定点学校的学费。在住房方面,印外交人员驻外时的住房由使馆免费提供或由印外交部负责在当地承租或购买。在交通用车方面,政府为每位外交官配备汽车,并负担所有费用。
  
  “考”出来的外交官
  
  外交官是一种高尚、体面、收入不错的职业。但是,外交官职位毕竟有限,所以采取公开考试竞争职位的办法,是许多国家的选择。
  美国一般会在向一国派外交官的前两年公开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可以自由申请。其中,首次申请担任外交官的人须参加严格的考试。其他方面的条件包括:忠于美国、受过高等教育、熟悉相关领域的情况、懂驻在国语言等。
  日本的外交官被称为外务公务员,主要从外务省国家公务员中选派,少部分由外务省以外的其他中央省厅和自治体的交流公务员中选派。日本于1952年颁布实施了《外务公务员法》和《外务公务员法施行令》,明确了外交官的职务级别、任免、工资待遇、效率、保障、服务等事项。2001年之后,日本将外交官考试与公务员考试合并。要想当外交官必须先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情况与我国类似。
  韩国对于外交官的选拔、培训,派出和晋升等有《外务公务员法》、 《外务公务员任用令》、《外务公务员晋升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韩国设有由外交通商部副部长任委员长的“外务人事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和修改外务公务员的人事行政制度,外务公务员的选用、分配和赏罚等。韩国有专门的外交公务员考试,即外交通商部公务员的选拔考试。分为外务官、外务行政官和外务情报官考试三大类,派出后分别负责外交通商、外务行政和外交信息管理。考试采用公开竞争考试和特别录用考试两种方式。
  俄罗斯外交官管理体系基本上承继了苏联的做法,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俄罗斯外交人员的录用主要来自于国立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和俄罗斯其他大学国际关系系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他们必须通过录用考核,包括政治安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