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兰成、文学与政治 惟愿时光清浅,温柔以待

  近世汉奸中,因文名而得享大名者首推周作人,因文名兼着艳名而得享大名者莫如胡兰成。前者因其炮制得一手苦茶式的文字而令众多文学爱好者挂怀,更有若干学界中人耿耿难安于其变节行为而曲为之辩;后者因其余韵不断的风流艳情及其摇曳柔婉的文字而令红尘男女为之痴迷,再掺和上一段与洋场女才子张爱玲的恩怨情仇,一切香艳传奇所应具备的调料都配足了,胡兰成想在死后不红火都不行。
  不过,汉奸就是汉奸,周作人的文名再盛十倍,照样是个汉奸,胡兰成艳名再盛十倍,文名再盛三倍,也仍然是个汉奸。汉奸的成色绝对不会因为文名、艳名的高低而有所增减,好比假钻戒的成色不会因为商家给取了个吉祥的名字就变成真钻石了。有人批评说胡兰成笔下“就几个感慨意象,什么春风庭院,残阳夕照”,说来真是臭味相投,周作人也特爱什么夕阳秋河、庭院清茶之类的调调。我从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摩汉奸的心性,彼等贪恋闲适风流的生活,正是他们本可以避免做汉奸而终于做了汉奸的绝妙注脚。
  中国人而沦为汉奸,不外三种情况。一种是天生就有反骨,如李登辉,他现成有日本的血统,又有拜日狂,想不做汉奸都难。另一种是贪生怕死,敌人的刀枪架到脖子上了,犹豫着不甘于一死,于是便投降变节了;贪生怕死乃人之本性中的软弱之处,但人性中也有气节在,在具体的一些个案中,人性中之气节输给了人性中之弱点,因这类原因而做汉奸的犹有可恕之处,只要他当了汉奸不要主动去沾同胞的血,还可以给他一条自新之路,比如我们在抗战片中常看到的胖翻译官。第三种是贪恋安乐,本可以逃出围城而不做汉奸却不愿承受飘泊之苦而留下来做了汉奸的,如周作人,如胡兰成,这类人罪无可恕,人所不耻,但奇怪的是,反倒是这一类汉奸竟然在目下时尚文化圈与精英文化圈内同时走红。
  有好事者把胡兰成、张爱玲的偷情故事演绎成如泣如诉,荡气回肠,真有滚滚红尘的派头,但在我看来,也就一滚滚“奸”情罢了,值得如此大加渲染?我虽腻烦假道学,但总觉得拿汉奸来做情色文章终不免悖德,这和香港《东周刊》拿刘嘉玲被强暴的照片当卖点一样其心可诛。
  有人说读胡兰成的文章,觉得“相当急促”,又发议论道,“短句频繁的文章,节奏是疏缓的;长句多,一定很急促。然而胡的文章又不似这样,那也许又是句末的语气助词用得少的缘故”。所说甚见灵心,西人有所谓语言呼吸论,谓好文字当能令读者于语句之间自如呼吸,胡兰成心不正则气不顺,气不顺则文不畅,我等读其文而欲求气顺,岂可得乎?
  关于胡兰成这个话题,争讼得最厉害的还是“为文”与“为人”应否一分为二的老大难问题。有人认为,“汉奸就是汉奸,文学就是文学,不必搅在一起”;还有人说“谈文艺却扯什么‘汉奸’,非常无聊”。我以为,汉奸、文学可以分开来谈的论调如果不是糊涂之论,便是别有用须知,所谓的“不能以人废文”只是片面的真理,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对这个问题,我不说大道理,免得像伪君子岳不群那样惹人嫌,我只请读者设想一下,当秦桧高唱“我爱你,中国”,当犹大高歌“Hallelujah”,当该隐咏叹“友谊地久天长”,当陈世美低哼“只愿一生爱一人”,当胡兰成吟诵《正气歌》,当周作人提笔写“意映卿卿女晤”,你有什么感觉?你不觉得恶心?反正我是会起鸡皮疙瘩的。倡导“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陈寅恪先生刘薄情负义的大诗人元稹就颇不感冒,他以为元氏的一系列悼亡诗通通没有价值,具体观点可参看《元白诗笺证稿》,我就不做抄书匠了。
  为人而言行不一,那叫虚伪;为文而心口不一,那叫矫情。虚伪之人不足论,矫情之作不足观。道理实在浅显得很。
  单从文艺学原理而论,那种所谓“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伟大实践”与“阶级斗争”等因素应与文学相剥离的观点,貌似“革命”,其实是大大落伍了――文学怎么会与现实、实践、矛盾、冲突无涉?当前的文学研究领域早就在向文化批评转型了,文化批评的四要素是种族、国家、性别、阶级,文化批评中又有文化工业、文学生产、微观政治学等分支,桩桩件件不离人类社会生活的“伟大实践”。总而言之,谈文学不能躲避政治。
  照那些“文学自足论”者的观点,后殖民主义批评、后现代主义批评、女权主义批评都是扯淡,赛义德、本雅明、福柯部是在胡闹,只有“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才是文学高地永不落的太阳,而丹纳的种族、时代、环境三要素说等文学理论也都该扫进历史垃圾堆了。果真如此,倒真个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了,而文学可以就此改名为小女生小男生读物,成为梦呓和自恋的空中高地。果如此,间作人、胡兰成当然也就可以堂然并列为“纯纯纯文学”先贤祠二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