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也已居不易 居不易

  而今十几万人的县城,已经开始出现城市病      房价已经涨到县城。这似乎不在媒体和舆论的关注范围。但事实表明,西部欠发达地区,两千以内的房价基本成为历史,高的到达三四千了。
  县城房价也疯狂,意味着高房价已经围困了全国所有城市。对于真正有住房需求的人们来说,意味着很大的困难。我曾经有一个假设,假设县城的房价处于“宜居状态”,会有一些承受不起大城市生活成本的人回到县城去。现在看来,这条“退路”也变得渺茫。
  当然,这并不意外。
  县城和大城市房价的形成原理基本一致。以西部地区的房屋建筑和运营成本,当房价达到三四千,政府以土地使用费和税收的名义收去的,也接近或超过一半。如果说过去县城土地使用不透明,现在却基本上是公开拍卖了。房价的构成,政府和开发商各收了多少,是明摆着的。
  这就是说,县城也开始应验任志强先生那句话:政府收去了大头,开发商得了小头。
  高昂的房价成了政府运转的资金来源,这原不是什么秘密。但如此之高的房价,对经济尚待发展的县城居民到底意味着什么?也许,这不仅可能使这一代购房者饱受经济压迫,而且会延续到下一代。也就是说,这意味着县政府把未来一代人的生存条件都卖来消费了。
  县城的房屋有这样一类目标客户:在大城市打工的乡民。他们要么为了小孩念书(因为大城市不提供外来打工者子女上学的条件),要么到了一定的年龄,没有多少劳动价值可以出卖,于是,回家乡县城买房几乎是注定的选择(相反,县城的公务员和有钱人主要选择在省城买房)。从这个角度,县城的高房价可以理解为,家乡人民在外地打工换来的钱,被县政府收缴了。
  这是县城在新时期以来对农民的第二次有规模的剥夺。上一次是二十多年前,通过“卖户口”的方式。那时,一个西部穷县,通过向农民出卖一纸“城镇户口”,一张三千五千,一夜之间,赚取千万。大城市好像没有玩过这个。大城市在相应的时期,开始收“入城费”、“暂住费”。笔者觉得,既然这些收入是非法的,任何时候都应该退还给农民,同时加上通胀和利息的补偿。
  然而,对于县政府来说,似乎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卖的。卖完户口卖土地,卖土地的同时,又开卖“养老保险”了。其操作方法是,动员五六十岁的农民,或其他“没有单位”的失业者,一次性向政府交纳三五万元,承诺他们几年后可以向政府“领取养老保险金”。
  可是,谁知道县政府如何承担这份信用,谁知道他们现在如何使用,将来如何偿还这笔钱?这是颇堪忧虑的。也意味着县城的一种人居环境。
  县城是县委书记一手经管的城市。这跟省城不一样。省城不是省委书记一手经管的,省城还有市委书记。省委书记虽然也管理省城,但不那么直接,一般得通过市委。而县委书记管理县城往往不通过县城所在城镇的权力机关,尤其是出卖土地这样的“大事”。
  县委书记权力特别大。经常听人说,除了军事权和外交之外,县委书记很像党和国家最高领导的微缩版。当然,这是和县委书记责任重大分不开的。
  然而,责任重大的县委书记岗位却极不稳定,从几个月到一年任期的县委书记并不少见。这样的县委书记不可能对县城有长远规则,而往往是只来得及改变前一任的规划。前一任规划的公共用地,如果升值了,一般会被卖掉,卖完就走人,下一任又来者如是。
  这样治理下的县城,不太可能是宜居和有远见的,老百姓的生存,不可能是不艰难的。
  君不见,而今十几万人的县城,已经开始出现城市病。城区中心地段基本建成了积木式的,人口拥挤,汽车堵塞;而县城的中小学,往往一个班挤八九十位学生;当然,县城也不太可能有一个跟人口匹配的中心公园;特别要说一下,县城的孩子基本不会游泳……这都是为什么?因为土地成了政府的营利手段,越是中心的土地越值钱,而道路、学校、公园、体育等公共设施,毕竟不是直接卖钱的,它们永远在被挤兑之中,甚至可有可无。
  这就是当前的县城生活的重要底色。这不仅表明现在的县城已经居不易,下一代的幸福也在预先折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