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专业“五位一体”质量保障机制的构建与实践


  摘要:供给侧改革为地方高校加强专业建设提供了全新视角。本文结合淮海工学院开展专业综合改革的实践探索,分析应用型本科专业设置准入、协同发展、项目推进、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五位一体”质量保障机制的构建思路和举措,深入阐述了专业作为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要素,其质量保障的重要意义,提出立足教育供给观,构建应用型本科专业质量保障机制,是解决当前教育供给侧结构性问题,提升地方高校办学竞争力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供给侧;应用型;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创新
  淮海工学院坚持面向地方,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公平与质量双轮驱动教育综合改革,构建了专业设置准入、专业协同发展、专业项目推进、专业监测评估和专业动态调整“五位一体”质量保障机制,推动专业建设质量持续提升。
  一、建立专业设置准入机制,精准对接地方产业
  (1)规划先行,科学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总体发展规划,校、院、专业分级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引导专业主动融入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增设契合地方支柱与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增强专业设置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按照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构建了“综合框架、工科主体、海洋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一方面,紧紧抓住江苏沿海开发进入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积极开设涉海专业,构建蓝色专业体系。另一方面,利用地处海滨城市有利条件,深度对接地方产业发展需求,聚焦临港产业,集成建设“海洋生物与医药应用技术”“海洋工程与装备技术”等五大专业集群。
  (2)重点培植,精心孕育大类方向新专业。按照“打破学科专业壁垒,优化整合教学资源,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扩大学生自主选择权”的原则,实施学分制大类培养改革,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植专业生长点。以“通识教育+主干课程+实践环节”为核心,建立“三级平台,六大模块”课程体系。在专业教育阶段,灵活设置与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的专业方向课程模块,适时调整,提升了专业应对市场变化的主动性。拟增设专业,均经过了大类内方向模块形式2—3年的培育期,确保专业在开办时具备成熟的学科专业基础和师资、实践实训基地等教学条件。
  (3)严格标准,着力健全专业质量规范。一是明晰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充分调研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培养需求,明确人才培养规格,细化培养目标、毕业条件、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强化“内涵+特色”为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融入培养方案,结合企业职业需求和岗位能力要求,增设目标能力实现矩阵,落实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二是健全各教学环节质量规范。完善《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从教、学、管各方面形成完整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体系。
  二、建立专业协同发展机制,集成人才培养合力
  (1)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一是充分发挥学科建设龙头作用,针对产业需求,强化应用研究,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学科竞赛、实验室开放等项目为带动,鼓励教师吸纳学生进课题组、组织学生进实验室、进企业,强化学生创新应用能力。二是校企共建实践创业基地。依托政府与企业共建实验室、大学科技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立大学生创业基地。与一大批技术水平高、接纳能力强的企业合作,建设稳定的校外专业实践基地。三是培养具有工程背景的师资队伍。出台《选派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暂行规定》,鼓励教师服务联系企业,增强实践教学能力。实现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形成专业与产业、教师与工程师、校内实训场所与校外实践基地良性互动的产教融合模式。
  (2)探索工学结合培养。密切与政府、行业、企业联系,分类设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参与培养方案制定、学生就业服务等咨询指导。以实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卓越计划”“嵌入式培养”“定制式培养”为抓手,深入探索多样化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校企双方共同研讨培养模式、制订培养方案,把工程实际问题引入课程开发和教学内容改革,学生在企业由工程师指导完成在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承接“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根据地方产业需求,积极开展本科技术技能型人才分段式培养试点。
  (3)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作为首批“全国涉海高校教务联盟”单位,注重加强与涉海高校资源共享,在学科建设、师资培训、联合培养、学分互认等方面拓展合作交流。与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与产业孵化平台。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在巩固已有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基础上,加强与沿线国家的交流與合作,建立中亚留学生培养基地。启动与加州大学河滨分校“3+1+1”创新应用人才本硕培养项目。实施“双百支持计划”,三年选派100名教师出国培训、100名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三、建立专业项目推进机制,彰显专业发展特色
  (1)分类管理,建立三级重点专业建设体系。按照“培新、扶优、强特”原则,对专业实施分类建设与管理,构建“校级一省级一国家级”三级递进的重点专业建设体系。结合国家级特色专业及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江苏省重点专业(类)项目、江苏省“十三五”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步启动校级相关专业项目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二级教学单位,引导专业内涵发展,示范引领,着力打造专业“高峰”,构筑专业“高原”。
  (2)落实责任,强化专业建设院系主体地位。修订《系级教学机构设置与系主任聘任管理办法》《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等,规范系级教学机构设置,落实院系专业建设主体地位,强化主体责任。制定《教学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明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职责边界,下放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管理权限。学校层面加强对专业建设宏观指导和监控,定期组织专业建设交流会、二级学院院长论坛等活动,为学院之间搭建交流平台。
  (3)任务驱动,提升专业内涵建设特色水平。依托专业建设项目,制定项目任务书,明确分阶段目标,细分专业内涵建设内容。通过任务驱动,考核评价,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改革为核心,在教学团队、课程资源、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取得系列实质性、标志性成果。集成资源,重点建设一批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项目。开展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搭建教育、实训、孵化三级平台,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构建“2+X”创新创业教育开放式课程体系,成立“72+创客工场”、“创智苑”,依托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省级平台,探索“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孵化模式。设立考试改革实验区,探索多元化、能力化、过程化课程考核模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