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就从承认我的一个数据错误开始,这样我们可以把它放到一边以能讨论实质性问题。彭慕兰在其反驳中一而再不厌其烦地在这个计算失误上大做文章,提了总共十几次,几乎把它变成全文的中心论点。这让人觉得有点莫名其妙,因为在本人就彭著《大分岔》的书评文章中找不到这个失误。后来,我终于在拙著《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1350-1988》(以下简称《长江》)中找到了这个附带提到的数据:即米价误计为每斤0.06两白银,而这个数据应该是0.006[1] 。所幸这一失误无碍全书大体;
连彭氏也承认拙著中所用的其他价格数据都是正确的。我的主要论点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价格数据而是我所谓的"具体生产状况",即农场规模、劳动投入、作物组合、牲口与肥料使用以及技术、产出等情况。《长江》一书以及拙文都表明了这一点。我在书评中其实完全没有提到任何价格。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我就手工业生产提到的几点重要事实。首先,织布这一环节是手工土布生产中报酬最高的部分,其收入与种田所得基本相等;
而纺纱则不同,其所得只相当于种田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彭慕兰现在已经接受了这些基本事实。值得称赞的是,他也接受了我对他提出的批评[2] :他曾误以为织布会占去生产一匹布所需七天时间中的三天(实际上仅占一天),而低报酬的纺纱则占去四天(另外两天时间花在弹花、上浆及其它杂事上)[3] 。现在他承认那并非事实。
纺纱--土布生产中最大的一块--要耗费七天中的四天,而报酬仅为种田所得的三至五成。这一事实清楚地表明,对小农而言越来越多的土地用于棉花种植及土布生产而不是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意味着单位劳动的报酬降低。事实上,在有太多变动的因素(特别是家庭劳动的具体组成)无法计量的情况下,我克制了自己想进行精确估计的欲望;
而彭慕兰在其反驳中则尝试对这两类经济活动的收入差异作出精确估计。他把棉花与布匹生产中使用的童工换算为成人劳动后,最后得出二者差异为1:3与/或1:2的结论[4] 。这个数据大致还不算离谱,并凸显出一个基本事实:即皮棉手工生产在劳动报酬方面较之种植粮食作物有所降低。而这一点实际上是拙著《长江》以及对彭著的书评中有关内卷的论述的核心所在。彭氏告诉我们现在他同意这一点:"在更多的人从粮食作物种植转向棉花种植的情况下,平均劳动报酬的减低仍旧显而易见"[5] 。此外,他也承认第二茬小麦--长江三角洲在18世纪时较之此前比较普及--也意味着劳动回报的减低[6] 。从而,我们之间就长江三角洲存在内卷这一基本事实也就没有什么实质性分歧。
应该指出的是,这一共识却被彭氏指责我夸大了粮食生产与花-纱-土布生产间的差异所掩盖。他不吝篇幅地论证我混淆了劳动投入方面的差异与产出的差异。我虽然指出每亩棉、布生产所需劳动投入为每亩稻米生产所需投入的18倍以及每亩小麦生产的27倍,但从未提出过在劳动回报方面也存在如此差异。在"劳动密集化"一节,我特别指出我所讨论的是劳动投入,以为下一节中有关内卷(也就是说边际劳动报酬递减)的讨论奠定基础。正如我反复强调,纺纱毕竟是土布生产过程中报酬最低的环节--仅相当于种田所得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因此,如果说劳动报酬的差异也可以达到18至27倍无疑是非常荒谬的论断。阅过拙文的读者可以看到,在这个问题上我的论述毫无含糊之处。
另外,还需要澄清一个枝节性问题。彭慕兰渲染我在消费需求数据使用上不一致[7] ,而他自己却忽视了在把小孩计算在内的人均粮食消费需求(2石)[8] 与成人人均消费(3石)[9] 之间的差别。当然这只是一个小问题,但它关系到一个更为重要的实质性问题。我所用的2石与3石的数据(即分别为320斤与480斤稻米)指的是实际消费的粮食,并仅仅这一项,也就是说每人所吃的一斤斤的粮食 。彭氏误把该数据等同于维持生存所需,而忘记了农民在食物方面的副食补充以及衣被油盐等其它生活必需。我倒很想见识有谁仅靠彭慕兰先生确定的生活费用--即实际消费的粮食--就能维持生计。然而,事实上粮食消费一般只占农户家庭预算的50-60%[10] 。如果我们讨论的是生活费用,而不仅仅是粮食消费量,则我们至少必须再在2石/3石的数据上增加三分之二。这一点在彭氏对我的反驳中并非至关重要,但却是他对罗伯特· 布伦纳与艾仁民的书评所做反驳的关键所在[11] [12] 。
在对拙文的反驳中,彭慕兰确有一个论断值得在此严肃讨论。他提出,江南的稻谷丰产到足以与英国小麦产量相提并论。无论是就单位土地产出还是单位劳动产出而言,稻谷确为中国最为高产的作物之一。彭氏认为,虽然江南单位劳动日的稻米产出不及英国单位劳动日的小麦产出,但在营养价值方面则大致可比[13] 。他的单位劳动日计算基于我书评中给出的数据,即每亩稻谷需10天劳动。我的数据则是基于两个主要来源:卜凯(John Lossing Buck)的调查表明平均为10天,姜皋在其农书中详列了个别生产环节后也给出了同样的数据。[14]
但是,一旦与英国相比,就显出了一系列的困难,需要更精确的数据。这里我仅指出其中几个问题。我在本文附录中收入了稻谷种植过程中劳动使用的有关信息,它们取自三部对此记载比较详细的资料。显然,姜皋的记录没有包括稻谷去壳所需的劳动(卜凯的也多半如此)。这一忽略可以理解,因为碾米一般在磨坊进行,而且农民们一般谈论稻田产出的时候指的是未去壳的稻谷而非去壳的稻米。然而,我们的讨论基于去壳稻米,而姜皋指出一个劳力一天最多可以去壳一石[15] 。对附录中数据的进一步检视表明,姜皋在其计算中还剔除了田间灌溉所需的劳动,原因是它"不好估计"。费孝通(第二个详细信息来源)表明,灌溉一亩地大概需要一天时间,但灌溉(或排灌)次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降雨量大小[16] 。姜皋的决定是不给出这部分劳动的具体数。无锡的日本满铁调查者(第三个详细信息来源)则纪录1941年时一亩地需浇六次,即需六天时间,这是其数据与姜皋的差别的主要来源[17] 。如果我们把浇地时间计算为平均三天,则姜皋的十天的数据就要增加到13天。如果我们再把碾米的时间计算在内,那么我们还得再加上2.25天(每亩产出2.25石,每天去壳1石),从而得出每亩稻米所需劳动的总数为15.25天。此外,费孝通的研究还显示,如果没有用耕牛犁地--这种情况在太湖周围的稻桑地区(如开弦弓村)很常见,那么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人工翻地。当然,这还没有把其它诸如积肥、饲养牲畜等相关工作计算在内。
这里我想说明的是,如果想对江南与英国进行比较,我们必须非常留心具体生产状况,确保诸比较项目的相对应性,因此比较田间劳动就要把两者的田间劳动进行比较。如果要包括田间劳动以外的农活,则比较双方都应如此。相应地,如果讨论的是三角洲未去壳的稻谷,则我们应该确保是与未去壳的小麦比较;
如果是去壳的稻米,则应与磨好的白面比较。这就需要对有关江南与英格兰的现有原始材料进行第一手的研究。然而,迄今我还没有看到此类研究成果。而彭慕兰的反驳文章(以及他的成书本身)这样依赖二手文献的学问做法是不够的。
英国与长江三角洲的比较还存在另一个大问题。一个真正有意义的比较研究必须充分考虑到英国除粮食以外的畜产品。我们需要就肉、奶、奶酪以及脂肪等建立精确的、令人信服的粮食当量。英国畜产品的单位劳动产出应会实质性地高于粮食。因此,象彭氏那样只比较粮食是不够的,仿佛英格兰的畜牧业-种植业农业混合经济跟长江三角洲的单一种植业农业毫无二致。
最后,英格兰-江南的比较还应该考虑到二者在平均农场规模上的巨大差异。我想就此再提出一点,因为此前我们的讨论没有涉及到它。在农业投资方面,英国农场与江南农场都有其农时限制:例如,江南水稻必须在一定时候的几个星期内插好秧。然而,在英国一个125英亩大的农场与19世纪江南一个1.25英亩(7.5亩)的农场之间,或者甚至在15世纪江南一个20亩地的农场与19世纪的7.5亩地的农场之间,都存在很大的差异[18] 。在土地稀缺的压力下,19世纪时绝大多数江南农户只能耕种面积低于季节限制所允许的田地。我们看到,他们必须选择劳动低报酬的花-纱-布来补耕地面积的不足。它也表明内卷的事实。
这就把我们引回到问题的根本:即江南在农户越来越多地转入生产(与稻米相比而言)劳动低报酬的冬小麦与劳动低报酬的花纱布的情况下经历了内卷式变迁这一事实是无可争议的。这是拙文的首要论点所在。而这一结论非常显而易见,根本不应产生分歧。毕竟,我们还在向经济系本科一年级学生教授"边际报酬递减"法则:在其它要素(此处为土地与资本)保持恒定的情况下,某一资源要素(此处为劳动)持续增加必然迟早导致该要素的边际报酬递减。我们看到,彭慕兰先生现在实际上同意这一点。而且,他甚至不辞劳苦地要对其进行精确估算。本来事实就是如此:长江三角洲地区劳动密集度高到如此的地步,如果没有发生内卷的话岂不是怪事?江南的农场规模毕竟只有英国农场的百分之一,而人均开垦耕地仅为四十五分之一。
需要解释的不是内卷的存在而是它的不存在,这就把我们引入英国农业革命问题。这是拙文的第二个主要论点。英国18世纪农业历史真正惊人之处在于,农业劳动生产率在前工业经济的情境下竟增长(将近)一倍。这使得它与江南的农业历史极为不同。彭慕兰与我现在都同意江南的劳动回报有所减低。彭氏对英国18世纪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一倍这一关键事实并无认真的异议。实际上,在大量证据面前也难以挑战这一事实。虽然如此,彭氏还是提出了许多转移人们注意力的论断,最终竟然几乎试图否认英国农业革命的存在(如,"尽管黄坚持"英国农业革命""[19] )。我们应该重新把讨论集中在英国十八世纪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一倍这一关键性事实上来让彭慕兰来回应。
与此相关的是英格兰与江南在农业结构方面的差异,我在书评中对此已有所讨论。英国农业是种植业与畜牧业混合的经济,其典型代表就是古典的诺福克耕作制;
长江三角洲的农业实际是名符其实的单一种植业经济,几乎完全排斥畜牧业。这导致这两种经济一系列的差异,其中一个不小的缘由就是江南农业的低资本(--畜力与畜肥的使用)密集度。彭慕兰现在承认"英国农作实际上要更为资本密集"[20] ,但即使如此,他还想坚持在英格兰与江南农业之间没有实质性差别的看法。我们已经看到,他对这两种农业的结构性根本差异的漠视使得他盲目地比较粮食产出而没有考虑到畜产品。此外,我们还会看到,他所做的食物消费比较也一样难以成立。
农业革命是拙文中讨论的18世纪英格兰经历六大发展的第一点。我主要依据的是詹· 德· 弗雷斯(Jan de Vries)的有关论述[21] 。(为了便于记忆,我们可以把这些发展简称为"五个革命、一个矿产"。)德· 弗雷斯提出了过去20年来累积的研究成果所展示的一系列变迁--这些研究挑战了较早的那些集中于探讨19世纪工业革命的学术成果,被他称为"早期现代研究者们的反叛"。第二个重大变迁就是德· 弗雷斯所谓"新型城市化",即规模在5,000到30,000人的小城镇与小城市得到蓬勃发展,在1750到1800年之间翻了四番,而老式较大型城市的发展则停滞不前。这一过程在英国始于1670年,到1800年时城市人口已达27.5%;
而长江三角洲则恐怕只有这个比率的1/3。彭慕兰现在承认了这一点:"在这一点上,江南确实远远落在18世纪英国后面。"[22] 然而,这对他来说似乎无关紧要,因为他还是坚持要把英国与中国等同起来。
与新型城市化相关联,第三、四大变迁涉及被称作"原始工业化"、"初生资本主义"、以及最近所谓"勤勉的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的过程。尽管该过程包括用于贴补种田且报酬也低于种田的手工业生产,但也出现真正可以替代种田、报酬高于种田所得的手工业生产,其结果是促成了一些根本的变迁。在这一过程中,手工业得以与农业分离开来并转化为以城市而非乡村为其根据地。而在江南地区,家庭手工业与种田须臾不可分离。另外,原始工业化通过允许青年人早婚而不是等到继承家庭农场之后结婚,它还促成了人口行为的变迁。彭慕兰现在看起来对此也无异议,尽管他再次试图通过强调英国现象的内卷方面来凸显其与中国的共性。(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如果想作出更为实质性的回应,他就必须分析英国手工业与江南手工业的差别有哪些具体意涵。仅仅断言内卷到处存在及"在前现代情境下,耕种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几乎总是明显高于家庭纺织生产"[23] 是于事无补的,特别因为他自己的数据[24] 表明18世纪英格兰原始工业工资始终高于种田所得。这里我想就教于彭慕兰先生:他怎样解说家庭手工业在长江三角洲与耕种难以分离,而在英国却成为"新型城市化"的基础这一事实?
第五大变迁(同时也是最近才揭示出来的变迁)或可称为18世纪的"消费革命"。德· 弗雷斯与其他学者揭示了乡村消费模式的一些主要的新变化。乡村地区生产了更多的商品,同时也对诸如镜子、挂画、钟表、陶器与代尔伏特精陶、窗帘以及各种展示性银器(从调羹、圣经书扣到男女个人装饰不一而足)等城市货物有了更大的需求。显然,这些变化与农业革命以及原始工业雇佣所致的收入增加有关,同时也与"新型城市化"过程中市镇的增加紧密关联。这些变化也为即将到来的工业革命铺平了道路。彭慕兰对英国的消费变迁也无异议。这里我想请教的是:如果一个经济体的消费发生如此明显的变化而另外一个则没有的话,这两种经济是否还能象他说的那样大同小异。
彭慕兰迫切地要维护其所谓中国和英国大体相当的论断,于是在对我的反驳中又添加一个在其原书中未曾出现过的论点。但结果不过是又徒增一个原书中未曾出现的错误而已。他宣称,农业雇工者这一在英国 "仍旧是人口最多的群体"主要消费的是面包与土豆(超过90%)以及很少量的肉类或奶类[25] 。据此,他便把英格兰食物消费情况与方行论述的江南食物消费情况相提并论[26] 。
这一看法的问题在于,农业雇工者的消费在英国不具代表性。正如J. C. 德鲁蒙、安妮· 韦尔布拉汉姆以及D. J. 奥迪等人指出,虽然谷物可能是穷人的主要食物,但通常那些有支付能力的人们则会消费更多肉类[27] 。彭慕兰还错误地试图仅仅通过称重量来计算食物吸收的比例,而无视谷物与畜产品在价值及卡路里含量方面的差别。实际上,如果英国食物消费主要是面包而不是畜产品的话,那么其农业经济应该跟江南一样是单一的耕种型。然而我们已知英国农业为典型的畜牧业与粮食生产并重的混合型经济,就象诺福克的小麦-饲料[芜菁]-大麦-饲料[苜蓿]轮作体制所展示的那样。畜产品都跑到哪里了?重申一遍,无视英国农业的混合型结构而将其混同于江南的单一耕种型经济是不可取的。
彭慕兰也曲解了方行关于长江三角洲消费情况的论文。据彭氏所言,此文主要基于有关农业雇工的信息,因而真正是关于"贫困人群"的[28] 。事实上,方氏所征引材料总体而言既涉及到农业雇工也涉及到一般农户家庭,而方本人原意是研究一般农民消费情况[29] 。方氏合理地认为在这方面他引以为据的资料并没有问题。因为,在他所主要依据的三部农书中,他知道张履祥的《补农书》(1658)大幅谈及典型农户家庭--实际上该书有专节特地为一个有地10亩的农家设计生产计划[30] 。他预计读者知道姜皋与陶煦成书远在18世纪中叶之后,而18世纪中叶大多数农业雇工与其雇主已经"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31] 。18世纪的这一变化已广为人知,经君健首先对此做了深入研究,此后我在拙著《华北》与《长江》中也作了进一步探讨[32] 。因此,雇农食物消费情况完全适用于全体农民。雇农的伙食实际有时还要好于其雇主家 ,因为他要担负高强度劳动,而其雇主又会有款待雇工以激励他卖力劳动的考虑。
易言之,彭慕兰在食物消费上所作文章的新花样在于拿英国的非普遍情况当普遍(穷人虽然是农业人口的主体,但农业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3)而却把长江三角洲的普遍情况当作非普遍。他拿英国最贫困的人群与三角洲地区的一般农民相提并论。然而事实却是:乡村雇工勉强维持生计的工资情况只能适用于穷人,不符合当时英格兰其他人的生活情况;
而18世纪江南的小农经济整体上维持在生存水平,农民雇主与其雇工生活消费大致相同--共坐共食。农业雇工人(主要为单身男性)处于乡村社会的底层并非因为他们比其他乡民的饮食恶劣,而是由于他们大多为没有土地者,一般没有实力成家立业。
至于衣服消费,彭氏承认他关于江南小农年均消费可达十匹布及两匹绸缎(这足以裁制十件棉衣及两件丝织衣物,令人匪夷所思!)的提法不对。现在他说我"正确地指出(他的提法)…将该地区人们的衣物消费夸大过多",因而"可能需要把我(指彭)关于江南布匹生产的估计减低一些"[33] 。不过,彭仍然坚持英格兰与江南大体相当的提法,部分依据是他新提出的错误的农业产出与消费的意见。
现在我们来看人口史。彭慕兰在这一问题上完全倚赖李中清(James Lee)、康文林(Cameron Campbell)与王丰对拙文所作的回应[34] 。我对他们的著作的主要批评集中在弑女婴问题。他们估计有25%的新生女婴被溺杀,而这成为维系其中国存在有意识生育控制之论断的基石。如此一来,中、欧在有意识的生育控制(即马尔萨斯所谓的"预防性抑制")-和与其相对立的因贫困与饥饿所致的死亡(所谓"现实性抑制")--方面就无显著差异存在。为了论证其观点,他们还为弑女婴发明出"产后堕胎"这一别致说法,以使得被弑女婴既不算在出生人口也不算在死亡人口中。而我则认为,不管其程度如何有待勘定,弑女婴行为无疑是贫困的证据。与卖妻鬻女一样,溺杀女婴者多为穷人。卖妻女与弑女婴均为我称之为"18世纪以来的巨大的社会危机"的征候。
令我有点意外的是,李中清等人没有反驳我的看法,而是退而承认"我们从不否认弑女婴在穷人当中以及危机时候更为常见"[35] 。这一点正是我想论证的。如果弑女婴主要是贫困与人口压力的结果,那么其盛行(且不论其确切程度)便支持了我有关中国18世纪以来存在的"巨大的社会危机"的论点、以及中国与英国不同而非相当的主题。
在我看来,李中清等人对我的批评所作的回应其实无关要紧。他们按照不同生育率做了中国人口的电脑模拟。他们坚持武雅士(Arthur Wolf)使用的是7.5的生育频率,而把这个频率放在他们的模拟里会
得出高得不可思议的人口增长[36] 。这其实是对武雅士著作的曲解,正如武氏在《大分岔》研讨会上的口头回应中所言,李中清等人没有区分婚后生育率与总体生育率(相对要低于前者),而误将武氏的婚后生育率等同为总体生育率。另外我想指出,李中清等人在其模拟实验中没有讨论他们的死亡率选择的背后逻辑所在,而这显然是另一关键变量。如果引入李中清等论证的25%的女婴被弑率,则它必定会提高其电脑虚拟中的死亡率――乃是具有特定性别的死亡率――而降低其出生率。除非,他们还是把弑女婴视为"产后堕胎"而将其从生育率与死亡率中排除。
最后我们来看煤炭问题。彭慕兰现在同意中国实际有丰富的煤炭储藏以及英国之分岔并非如他曾论证的那样系单纯由于富藏的煤炭而创造出的机会。但是,他仍旧坚持认为运输问题遏制了江南煤炭矿藏使用的早期发展。虽然这个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但这里应该指出萍乡煤矿在1905年出产了近20万吨煤及5.4万吨焦炭,主要依靠湘江水运接通长江[37] 。需要说明的是英国煤炭特早发展的原因及具体情况。我想这就要考察英国早期工业需求以及英国与欧洲科技早期发展情况。彭氏对此看来并无异议。
现在我想提出一些更为一般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本人书评中没有提到,但在这次讨论中似应有所涉及。
首先是所谓"马尔萨斯主义者"。李中清、康文林与王丰以及也许还包括彭慕兰在内都想给我贴上这个标签。我想,李中清等人使用此词至少包含下列的几个涵义:人口决定论;
"预防性抑制"与"现实性抑制"的二元分立;
从而,也就暗含了西方与非西方的二元对立(及其潜在种族主义意涵);
以及,最后,劳动边际报酬递减的概念。我想说的是,我所谓"内卷"仅指最后一点。我既不赞同人口决定论,也反对欧洲中心论。我唯一赞同马尔萨斯的,就是劳动报酬在高度劳动密集化的情况下会发生递减这一观点。如果这使我成了马尔萨斯主义者,那么我希望我们都能够是马尔萨斯主义者。
李中清等人还提出了他们所谓社会科学式历史与社会史之间的差别。在他们看来,前者涉及使用大样本定量数据对研究假设进行严格验证,而后者仅仅零星使用一些逸闻式的证据。我则有不同理解:过分社会科学化的历史忽视了地方性的情境与地方性知识。我对彭慕兰与李中清等人进行批评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表明,无视地方情境--我称之为具体生产状况与生活情况--会导致数字论证中出现严重错误。
最后,我还想就"理论"提一点看法。我从不认为我提出的是关于发展/非发展的一般性"理论",象现代化理论家们所做的那样。事实上,最初正是对单线现代化的拒斥推动着我还有其他社会史家们的研究。在比较英国与中国时,我提出的是它们的历史显示了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英国的情况是农业革命与新型城市化、原始工业化及伴随的人口变迁与消费变迁,以及煤炭业的特早发展(此外当然还有其它变化有待探明)的交叉(conjuncture,也就是多种半独立趋势的偶然交叉)。这为工业革命创造了条件。中国的道路则大相径庭:它须要社会革命来完成资源重组,用来大力启动工业发展,然后在现代城市工业的援助下推动一场非常独特的乡村工业化,再之后是外资以及世界市场的刺激,方才推动了蓬勃的乡村发展。即使如此,今天中国广大人民要想达到发达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与收入水平还需要更大更多的乡村发展。易言之,在我看来现代经济发展或滞后并无单一的道路或因果因素。这里的问题并不是什么反马尔萨斯主义还是马尔萨斯主义,也不是反现代主义或现代主义,或者反欧洲中心论还是欧洲中心论。那样的讨论是虚设的讨论,并没有面对真正的问题。
最后,请让我为读者与彭慕兰重申一遍中心论题:18世纪时长江三角洲的劳动生产率递减,生存压力也显示于弑女婴与大量的卖妻鬻女;
而在英国则出现了一系列不为江南所见的变迁,包括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几近)翻番、城市人口增加到江南比例的三倍、市镇中原始工业生产的增长、巨大的消费变迁以及煤炭业的特早发展。彭慕兰先生对所有这些事实都没有提出认真的异议,但他仍坚持两个经济大体相当。如此的论点能有多大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