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普适价值问题之引来诸多争论,甚至怀疑或否定,源于现代价值理论不能为其提供最终的解释依据与理由。因为现代一切价值理论都是效用理论,这种效用理论局限于生存论平台而考量“一物对一物的需要和一物对一物之需要的满足的使用价值”。而普适价值得以成立的最终解释依据与理由,只能是存在论的。在存在论平台上,凡价值,其自身具有普遍指涉性,这种普遍指涉性根源于生命存在本身:生命存在本身才是最高价值,才是一切价值之源,才是一切普适价值之根本,才还赋予了生命价值以生态品质,才为“价值生态”概念诞生提供了土壤。价值生态乃价值之一般规定,一般特性,一般要求,并由其自身之生成性与关联性、过程性与整体性、历史性与未来性的境遇性整合,构成了普适价值诠释的基本视域与方法。
关键词: 生命存在 普适价值 价值的普遍指涉性 价值生态 价值生成
人类进入21世纪,过去那种绝对地缘化的政治、经济格局迅速瓦解,与此同时,得到迅速重建的,是政治、经济的全球生态化。在这样一种现实与发展前景中,普适价值意识有了萌生的土壤,普适价值追求,获得了光明灿烂的前景。然而,对普适价值的反对之声,也每浪高涨。因而,普适价值何以可能的问题,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要解决此一时代性的价值观念问题,则须首先考察普适价值的自身依据,由此,价值生态被突现了出来,普适价值的存在论视域与方法得到彰显。
1、普适价值何以可能?
今天,讨论价值,不得不涉及普适价值;
一涉及普适价值,就争论不休,赞成者反对者,其实都在信念层面展开。如果能自觉意识到这种信念,则会发现,这种赞同或反对普适价值的信念,最终不过是对某种意识形态的本能护卫。因而,对普适价值的追踪与探讨,最好是超越意识形态指控而达向认知之一般领域,方可有客观与理性。
“理性”一词,今天似乎已成为无用的奢侈语,但人的实际生存却无时不承受理性的指引,因为人活着,不仅要接受感觉的张本,还需要经验的导航,更需要行动的规训和对结果或原因的追问。对普适价值的认识亦是如此,感觉、经验、理性的审视与反思,此三者构成了普适价值认知的三步阶梯。在感觉的层面,描述什么是普适价值;
在经验的层面,判断普适价值存不存在;
在理性审视与反思层面,给出普适价值存在或不存在的理由与依据。下面不妨以刚发生不久的汶川地震中几幕情节为例,做一简要分析:
5•12汶川大地震的当天晚上10点,温家宝总理来到都江堰市聚源镇中学广场,看望遇难群众的遗体,心情十分沉重地说,“我给遗体三鞠躬”。然后,这位年近七十的老人,这位十三亿人民的总理,给素不相识的遇难平民的遗体,深深的鞠躬,鞠躬,再鞠躬。
5月24日,在北川中学的废墟上,烛光悲泣,丧失爱子和妻子之痛的校长刘亚春,跪在地上,哭着祭奠遇难的学生。几天之内突生白发的这位悲怆中年男人,双手合十,默默地祈祷,然后给在地震中遇难的800多名学生磕了三个重重的响头。
5月16日,秘鲁政府颁布最高政令,宣布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以悼念中国在汶川地震中的遇难者。
5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定于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首先,从感觉描述,上面这些行为体现了普适价值;
接下来,以经验判断,普适价值是存在的;
最后,进入理性审视和反思层面,平等的生命之爱、同情与怜悯,这些人间最高贵的情感所体现出来的价值,之所以超越国界、阶级、地位、权力而达向平等之域,就在于人的存在、生存、生活需要,就在于人的本性的释放,没有人的需要,没有人的本性的释放,决不会有普适价值存在。
校长与学生,总理与平民,外国人与本国人,首先都是人,而人,却是由肉体、精神、心灵铸成:每个人,都是一个生命;
每个生命,都是上苍的恩赐;
每个生命,无论是活着还是死去,都同等的重要,都有同等的价值,都享有同等的尊严,都需要同等的庄重、关爱与敬畏。这就是活着的北川中学校长刘亚春要为死难的学生祭奠磕头的人性理由,这也是年近七旬的总理为死难者遗体三鞠躬的根本价值表现。
过去,我们总是以种族、阶级、意识形态为最高准则,来进行利害取舍。面对世界上罕见的四川汶川地震灾难,秘鲁政府发布最高政令,为中国四川地震遇难者设立“全国哀悼日”,秘鲁政府和秘鲁人民的这一行动,告诉了我们,在人类世界里,可能会有许多阻碍、隔离、隔阂的方面,也可能有许多不可通约的东西,但所有这一切, 都可以通过生命本身而达向通融:生命重于一切,不仅指生命具有最高价值,也不仅在于生命创造一切,生命实现一切,还因为生命永远平等。生命的庄重与敬畏,生命的同情与怜悯,生命的广阔博爱与全面慈善,均因为生命的平等存在。在生命的平等面前,在平等的生命面前,真诚的人道关怀,是完全可以并绝对可行地超越国家、种族、意识形态,而达向对苦难生命的共同守护,都可以实现对生命悲剧的共同哀悼。
过去,在我们这个具有几千年官本位传统的国度里,官位与权力,是衡量一切的绝对尺度,国殇、国祭,只能是已逝的帝王或特许的功勋卓著者,平民百姓的生命如草芥。哪怕就是32年前的唐山大地震,24万人遇难,都没有举国之哀,何也?我们没有学会对人对生命的普适价值关怀。而今天,在又一次举国同悲的巨大地震灾难面前,在成千上万的无辜生命蒙难面前,我们开始学会对生命的平等善待,开始学会了对每个人、每个平凡的生命的关爱、敬畏,开始学会了对生命不幸的深深悲悯与同情。为四川汶川地震遇难者举行国祭,这就是大众生命伦理之普适价值社会化教育、普及与践行的真实体现。
2、普适价值之价值依据何在?
在人所存在的世界里,普适价值既客观存在,也普遍需要。客观存在和普遍需要,此二者本身就构成为普适价值之合法性的依据。但这两个因素之于普适价值而言,始终是外在的,除此,普适价值是否存在其自身依据呢?只有当普适价值寻找到了自身的价值依据时,它才能在理论上获得完全的合法性。
普适价值的自身价值依据,是指价值本身的普适性。在这里,价值本身的普适性与普适价值是完全不同的:普适价值是指那种具有普适性的价值,即普适价值是价值之一种,而不是指价值之全部;
而价值本身的普适性,是指价值自身就具有普适的内在品质,这种普适的内在品质,不是存在于某种价值之中,而是存在于所有类型的价值之中,因而,凡价值,就具有普适的指涉性。
当我们提出“价值具有其普适的指涉性”这一命题时,其首要的问题是:这一命题能成立吗?如果能成立,如何来证明它的成立?为此,我们不妨先看一个实例: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拯救生命的行动全面拉开。5月18日上午10时许,来自台湾的红十字欧晋德救援队,在四川绵竹汉旺镇一处塌陷的楼房废墟下探测到生命迹象,立即展开了救援,陆续挖出土石、水泥板块后,听到受困的狗儿叫声。生还的狗主人马云松表示,他的女儿与小狗形影不离,可能与狗同在一起。这时周围有人建议,救人更重要,不要管小狗,但欧晋德表示,“狗儿也是生命,救人的同时应该一起救狗,而且小狗的存活也表明废墟下可能仍有幸存者”。小狗被救出后,生命探测仪显示废墟下仍有生命迹象。救援人员再次投入救援,又救出一条小狗。..........
这是很平常的一幕,但这也是最感人的一幕,何也?就在于欧晋德救援队在“救人同时救狗”的行为,体现出一种尊重生命的普适价值。然而,尊重生命的行动何以体现了普适价值?因为尊重生命这一行动所体现的价值本身就具有普适性:尊重生命是一种价值实现,但这种价值实现之所以能从人身上扩张到动物身上,使营救队在救人的同时也把狗作为同等重要的生命来对待,也把处于生命垂危状态中的狗拯救出来,是因为营救队员们发现,对生命尊重之价值,本身就是普适的,即它不仅适合于人这种生命,也适合于狗这种生命,当然也适合于自然世界的所有生命。因而,尊重生命作为一种普适价值之所以存在,不仅在于人们需要它,也不仅在于它客观存在,而在于尊重生命之价值本身就是普适的,就能够指涉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生命存在者。所以,尊重生命的行为所体现出来的普适价值,其根本前提是尊重生命之价值本身的普适性。
价值判断是容易的,它可以凭借经验而完成,但价值证明却相对难,因为它必须借助于理性反思才可实现。求证“价值本身何以具有普遍指涉性”,首先涉及对“价值”的重新审查。
一旦重新审查“价值”概念,首先应消除价值哲学领域对“价值”认识的那种畏怯之情:“‘价值’是一个极为含糊、暧昧、模棱两可的概念。”[1] “即使就全部概念来说,也几乎没有像价值概念这样难以界定的。”[2]然后须寻求确立一个相对具有包容性的“价值”定义来作为审查的出发点,由此我们选择了尼古拉斯.布宁在《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中对“价值”( Value)的定义:
一般而言,价值意味着那使一件东西成为值得欲求的、有用的或成为兴趣的目标的性质。价值也被看成是主体的主观欣赏或是主体投射入客体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价值”等同于“被判定为有价值”。[3]
由此定义可以看出,价值就是“使之成为.......”的东西,这几乎是价值论探讨中所不证自明的“公理”。
在“使之成为.......”的价值构成中,人们最关心的是“谁使谁成为”和“什么使什么获得”的问题,由此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及其二者的关系被突显了出来。什么是价值呢?从“谁使谁成为.......”角度看,就是当主体与客体构成一种实际的关系时,主体使客体成为(的那种东西)就是价值;
如果从“什么使什么获得.......”角度看,就是当主体与客体构成一种实际的关系时,客体实际赋予主体的某种东西就是价值。将二者统合起来看,所谓价值,就是当主体与客体构成实际的关系时,主体使客体成为使用对象而客体实际地赋予了主体以使用效能时,就产生了价值。由此可以概括,价值的生成实际地需要三个条件:一、价值必须发生于两者之间,且此两者必须构成一种现实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需要与满足需要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需要者是价值实现的主体,满足需要者是价值实现的客体。二、在这种关系结构中,需要者使自己成为了现实的需要者并使此一关系缔结的另一方面成为满足需要的给予者,这就是需要者必须使自己成为主体并使对方成为客体。三、在这种关系中,被规定为满足其需要的给予者----即客体----以其自身为代价而实现主体的需要,这一行为所达及的最终结果,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所产生的效用。概括如上三方面之规定,简言之,“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的需要的效用性。”[4]
由此不难看出,尼古拉斯.布宁对“价值”的经典定义中,关于价值就是“被判定为有价值”的本质规定,即价值乃客体对主体需要之效用。所以,效用观念,一直构成价值理论的思想基石。王海明在其修订版《新伦理学》中讨论价值时指出,一切所谓的关系价值论、意义价值论、属性价值论,其本质规定都是效用论。王海明所论确实如此,因为,关系价值论所关注的是主体与客体需要之间的关系构成:“所谓价值,就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肯定与否定)的关系。”[5]这种关系构成的前提,是主体之于客体的需要;
而这种关系构成的绝对条件,是客体对于主体需要之满足。所以,在关系价值论中,其本质规定仍然是主体要求客体发挥效用和客体向主体实施(即实现)效用。如果说关系价值论所注重的是价值构成的条件(即价值形式),那么,意义价值论的关注重心却是价值的意义生成(即价值内容):价值的意义生成,就是价值的实现。价值的实现,意味着主体之于客体的需要和客体之于主体的效用,得到双重实现,所以,说到底,“价值关系是一种意义关系或一种效用关系,它们是等值的。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也就是客体对主体的作用、效用。”[6]其实,按照价值效用论的观点,主体对客体的需要,这是主体意识到或发现客体具有能够满足其需要的属性或功能,“价值就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那些功能和属性。”[7]客体实现对主体需要的效用,这是客体对自身属性的释放,也即是客体向主体之效用功能的发挥。所以,(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究其实,属性价值论同样是一种效用论,只不过它所注重的是价值实现的效果。由此来看,效用价值的产生,既需要其形式与内容两方面条件的具备,也需要功能效果的生成,此三者缺一不可。所以,究其实质,关系价值论、意义价值论、属性价值论,不过是效用价值论环节理论、阶段理论而已。
从上面的简图可知,迄今为止,一切有关于价值的理论思考,都没有超出效用的范畴。因而,一切价值理论,都不过是一种效用理论。这种效用价值理论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关系论:价值产生于一种关系;
二是相互作用论:价值就是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和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由此两个方面的规定,时至目前的所有价值理论,都是一种功利主义价值理论,或者至少一切对价值的理论探讨,所运用的哲学方法,都只是功利主义方法。而一切功利主义方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功利主义认识论和价值理论,都是属于生存论意义的,它所讨论的价值,都不过是一物对一物的需要和一物对一物之需要的满足的使用价值。所以,时至目前为止,一切的价值理论,都不过是使用价值理论。而上面那则关于“救人的同时也要救狗”的实例却表明,价值并不仅限于生存领域,而且首先指向存在领域;
并且这则实例还同时还表明,价值并不产生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构成,价值也并不是主体对客体的需要而客体能够(事实上)满足主体之需要的效用:“狗儿也是生命,救人的同时也应该一起救狗”,在这一判断与行为中,狗之所以值得救,并不是狗对人之需要构成了效用,其惟一的理由是:“狗也是生命”。狗作为一个具体的生命,它本身就是价值,这种价值,并不以它与人构成主客体关系为形式前提,也不以人对狗有需要而狗能够满足人之需要为内容要求,更不以狗对人发动了效用行为而事实上满足了人的需要为效果要求。在这里,狗与人同等重要的全部价值,仅仅在于它也是生命。由此可以看出,价值首先是存在论的,然后才是生存论的;
并且,价值首先是自为的,然后才产生出互为性。这是我们检讨、反思和求证价值本身具有其普适指涉性的认知出发点。
3、从生命存在论看价值之源
效用价值论的如上两个基本特点表明,它把一切价值的源泉都归结于效用本身。一物之有价值,就在此物对他物之需要产生效用。然而,效用价值论最终不能解决普适价值的合法性问题,或者效用价值论最终不能为普适价值提供合理的依据与最终的理由。具体地讲,效用价值论不能为“狗儿也是生命,救人的同时也应该一起救狗”的判断与行动提供最终的解释依据与理由。因为,“在狗儿也是生命,救人的同时也应该一起救狗”的判断与行动,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完全不是由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效用所生成,而是由生命本身所生成。所以,“狗儿也是生命,救人的同时也应该一起救狗”的判断与行动,为我们探讨普适价值何以可能提供了新的路径,也为我们求证价值本身具有其普适指涉性寻找到最终的存在论依据。
从生命存在论角度看价值之源,须先从下两个问题入手而正确认知生命:
第一,生命是什么?
第二,生命以什么方式展开其存在?
面对“生命是什么”之问题,我们当然可以很容易地回答:生命当然是一个生物现象。但仅于此远远不够,因为生命首先是一个物理现象,并最终是一个宇宙现象。作为一种生物现象、物理现象和宇宙现象,生命是一个充满自我创生活力的有机体,是一个未完成、待完成并不断追求自我完成的存在状态,是一个为其不断完成和实现自我而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自然力量、宇宙实体。以此来看,生命是世界性存在者:生命是以世界性的方式而展开自身存在。
当我们从这两个方面来审视生命,就会发现,生命存在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生命永远处于未完成、待实现并不断追求实现的进程状态之中,这一事实表明了生命存在的生态性:生命是以生态的方式而存在的存在者;
二是生命始终是以世界性的方式而展开其存在这一事实,表明了生命存在的整体性。因而,生态性和整体性,构成了生命存在的基本规定:生命存在论,亦是生命生态论和生命整体论的完整表述。
生命整体论表明生命总是以世界性的方式、以宇宙式的方式来敞开自身存在,“每个成员都首先是为宇宙整体而存在。对于人类也是如此,不管人类自身如何尊贵,我们首先是为宇宙整体而存在,首先是为地球而不是为人类而存在。其实,人类是依赖于更大的宇宙而存在,依赖于它的功能和它的实现而存在。在宇宙的秩序中,这颗行星地球提供了充足的、最终的、物质和正式的原因,使人类成为现实存在,支持人类的存在,引导着人类的实现。”[8]
生命生态论表明生命是以世界性的方式、以宇宙式的方式不断地改变自己,不断地塑造自己,不断地实现自己。在这样的动态存在中,生命因地球、宇宙的变化而改变;
同样地,地球、宇宙也因生命的变化而改变。而生成这种变化的,恰恰是空气、水和土壤。
20多年前,俄罗斯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爆炸,几分钟后,辐射就开始降落到瑞典;
几小时后,加拿大的科学家们在北极上空检测到了辐射;
几天后,整个世界都被此种辐射包围着。这一事实说明,空气并不滞留在各国领土之内,不存在俄罗斯的空气,瑞典的空气,也不存在北美的空气,中国的空气。空气是一种流动的生命存在系统,流动,是空气生命存在的本性,空气的价值,就在于它的特有存在方式本身。
客观地看,万事万物都是整体的一部分,而整体同样构成了万事万物的一部分,能够将整体与部分、个体与世界、生命与宇宙、以及生命与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最基本的物质是空气、水和土壤。
首先看空气,它不是空无的虚空空间,而是一种物质存在,试想,从我的鼻子里呼出又进入到你的鼻子中,我呼出的空气进入到你的肺里,其中的一些原子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人们惊讶地认识到你和我就是被这种司空见惯的气体联系在一起。一亿多年前的恐龙呼出的原子,整部历史中曾存在的所有植物、树木、生物和人呼出的原子已被你和我吸入体内。”[9]与空气一样,水也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将我们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生命形态:不妨省视我们的身体,就会发现,占据我们身体70%的水,是从海洋中蒸发出来的,是从森林中散发出来的。更有一个事实是,我们消耗的食物依赖于大气循环和水循环,但它必须植根于土壤之中,需要其他生物的辅助才得以生长。空气、水、土壤和生命不是孤立的,它们都是同一系统中的组成部分。我们是它们的一部分,同样地,它们也是我们的一部分。我们始终与万物紧密相连。这就是生命与生命、生命与生命世界和自然宇宙之间的亲缘关系。这种亲缘关系更在微观层面不断得到证实:基因学家们渐渐地认识到,一切生命形态都是从相同的原始细胞进化而来的,这一事实意味着一切生物都是同一母细胞的后代,与我们都有亲缘关系。生命的价值在于生命存在的价值,生命存在的价值在于生命与世界的亲缘性;
而生命与世界的亲缘性,却源于生命本身向世界的不断生成性,也源于世界本身向生命生成的不断创化性。所以,最终说来,生命向世界的生成性和世界向生命的创化性存在本身,构成了这个世界上的价值之源,价值的普适性,就生发于此;
价值的最终指向,亦归于此。
4、生命存在价值乃一切普适价值之根本
真正说来,理解普适价值,须从理解生命开始。然而在今天,在生命恩赐的条件中,接受生命变得越来越困难。何也?马克斯.舍勒给我们做出了诊断,他说,自笛卡儿以来所形成的新的世界观的核心,生命不再是本原现象,而只是机理过程与心理过程的综合,由此形成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机械论生命观。这种机械论生命观有三个最大的认知特点,一是把生命整体看看成是各部分之和,部分才在其共同作用中产生生命过程,比如说个体就是一个“细胞王国”;
二是从工具图象来考察生命“器官”,将生命的“发展和生长现象”还原为“维持”的趋势,结果,生命变成了“对环境的适应”物;
三是既把躯体机体看成是生命现象的载体和场所,也认为生命只是人体固有的一种综合特性,它组合成机体的材料和力量,并随由材料和力量组成的机体的消失而消失。由此机械论生命观,将生命赋予了有用性,效用构成生命的价值本体:“只有从这些原则出发,工业主义的主遵伦理的价值观才可以让人弄明白,有用价值和工具价值优先于生命价值和器官价值是透入最细小、具体的价值观中的优先法则。”[10]在价值论领域,当今所流行的各种形态的效用价值论,都是这种生命效用观的价值抽象形态。换言之,生命效用观,才是现代一切价值理论的来源,才是效用价值论、关系价值论、意义价值论、属性价值论的价值来源。而这种以生命效用为认知来源的各种现代价值理论,是根本不可能为普适价值观提供价值支撑的,因为生命效用观本身就不具有价值的普遍指涉性,就不能构成普适价值的认知基石。
生命效用观之所以不能成为普适价值的认知基石,不能构成普适价值的价值源泉,就在于生命效用观把生命看成是一种固有的物质,看成是一种由固有物质组成的工具器官,看成是对环境的适应物。这种生命效用观把生命与生命、生命与自然、生命与世界视为是一种外部关系,一种取予关系,一种体与用的功能关系。效用价值论就是建立在这样一种生命的取予关系、体用关系基础上的,当以一种取予姿态、体用姿态来看待生命,来衡量一切生命行为,只能得出生命的效用价值来,即客体对主体的需要之满足的效用,构成了生命的全部价值。既然生命只具有效用价值,既然一切生命行为都必须纳入客体对主体需要满足之效用这一认知框架和价值蓝图中来衡量,那么,所谓的普适价值也就根本不存在。因为普适价值之成为普适价值,是必然要超越于取予关系、体用关系,超越生命世界的主客体划分模式,超越主体与客体间的效用关系,并以此为绝对的认知前提。
严格说来,一切形态的效用观念,都是建立在生存论平台上的。在生存论平台上,认识论、方法论构成认识的根本,世界的本体存在问题,生命的本体存在问题,人的本体存在问题,均遭到抛弃。因为在生存论平台上,最迫切的问题是知行问题,是如何才得以知,如何将所知运用于行而产生最大的功效。因而,在生存论平台上,人们的兴趣中心是生存本身,具体地讲是知行本身,而知行问题的实质,则是功利,就是功效,即以其所知而求最优化之行,并以其所行而求最优化效果。在这里,不仅涉及到认知-行动的视域、认知-行动的方法,更涉及到认知-行动的手段、工具,由此,认知-行动者必以自己为其主体,并以自身之外的一切为客体,客体之于主体,始终是手段和工具,而工具和手段之于主体的认知-行动及其结果,只有效用价值,除此无它。所以,效用价值理论,最终不过是工具价值论、手段价值论。
与此相反,普适价值恰恰是存在论平台上立论的。比如,一条狗,从生存论平台上看,它不过是一个动物,比如它是一条家狗,或是一条野狗;
是一条有大用的警犬,或是一条平庸的狗;
是一条看家护主的狗,还是一条吃里扒外的狗,如此等等,在生存论平台上,狗被赐予了具体的效用价值。但在存在论平台上,狗就是狗,而且狗就是生命存在形式。在这一点上,狗与人、狗与其他生命形态,没有质的区别,没有有用无用或大用小用的差别。所以,在存在论平台上,狗的生命与人的生命具有同等价值,狗的生命与人的生命同等重要。这就是欧晋德坚持“狗儿也是生命,救人的同时也应该一起救狗”的存在论理由和价值论依据。
狗与人同是生命,狗的生命与人的生命同等重要,且具有同等价值――-这种同等的价值,就是生命的普适价值。普适价值是在存在论平台上立论的,因而,理解普适价值,求证普适价值,认同普适价值,必须突破生存论模式,上升到存在论领域,以生命存在本身为认知起点,发现生命的存在论价值。因为生命的存在论价值,是最根本的普适价值,是其它一切普适价值的内在价值,其它一切普适价值,最终都归根于生命的存在论价值,即生命存在的普适价值。
生命存在的普适价值,是指生命存在的平等性,也指生命存在的同等根本性,同等重要性。因为生命的普适价值来源于生命的同根性、亲缘性,来源于生命的共生性与互生性,更来源于生命与生命、生命与世界、生命与宇宙的共创性。然而,这一切,又都来源于生命本身的存在性:生命诞生了,生命就存在;
生命存在了,他就根本,他就至高无尚,他就是衡量一切的尺度,他就是所有价值的价值,所有效用的最大效用。
生命存在的价值,是以生命自身为起步,并以生命自身为目的的价值。从用这个角度看,生命存在既以自己为体,(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也以自己为用:以自己为体,是指以自己为起点和目的;
以自己为用,是指生命敞开自己存在,实现自己存在的最终方式,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而创造自己生命的存在。这就是生命的存在论,这就是生命存在论的价值源泉和价值指向。
所有的动物,不论它们如何比人类低级,都是拥有自己的好的存在物……所有的植物也同样是拥有自己的好的存在物。[11]
全部有机体,不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都是目的论为中心的生命,也就是说,每个有机体都是一种完整的、一致的、有序的‘目的-定向’的活动系统,这些活动具有一个不变的趋向,那就是保护和维持有机体的存在。[12]
5、价值生态;
普适价值确立之视域
我想,如果我们正确地假定,从前曾经有过一个无生命的物理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大概是一个没有问题因而也没有价值的世界。人们常常提出,价值只同意识一起才进入世界。这不是我的看法。我认为,价值同生命一起进入世界,而如果存在无意识的生命,那么,我想,即使没有意识,也存在客观的价值。可见,存在两种价值,由生命创造的、由无意识的问题创造的价值,以及由人类心灵创造的价值。[13]
波普尔之论揭示了价值之自身本质:价值与生命一同进入世界,价值与生命同时创造,价值是生命的意义,生命是价值的承载形态;
生命是价值的创造者,价值是生命创造的自身成就。价值与生命一同进入世界,还揭示了价值之生成论特征:价值是生态的,因为价值源于生命,而生命却始终是未完成、待完成,并以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方式去创造性完成自身、去开拓性实现自身的存在方式。简单地讲,生命的诞生与存在,彰显出来的自身价值,始终是生态的。所以,价值生态是价值的本原形态,价值生态也是价值之于生命存在的生成论揭示。
我们在这里提出“价值生态”这个概念,可能会使人联想到“生态价值”概念。其实,这两个概念是有根本区别的:价值生态是指价值本身的生态特征,它是价值自身生成性质的意义呈现,因而,价值生态是指所有价值形态都具有的内在规定性与生成要求性;
而生态价值是指价值形态之一种,具体地讲,它是指具体的存在者敞开自身或与他者发生动态关联状态时所产生的价值指向。生态价值是自生态学产生并得到广泛运用于具体领域的产物,生态价值是具体价值,局部价值,个体价值;
而价值生态所指乃价值一般,是价值的一般规定,一般特性,一般要求。
要理解“价值生态”,有必要理解“生态”这个概念。“生态”源于生态学的诞生,“生态学”(Oecologie)这个概念,是由厄恩斯特.赫克尔于1866年率先提出,它的原初含义即 “家庭中的家务及日常生活中的活动与管理”。家庭是一个生活单元,也是一个生产(包括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的生产)单元,由于它是一个生产单元,它所涉及的全部生产活动,既充满了矛盾,也体现出相互的帮助与扶持。这一基本含义后来在生态学成为新型的综合性科学进程中,扩展成人与自然之间的活动与管理,这种活动与管理成为可能,在于人认识到自己的最终家园就是自然世界。在这个家园里,人与自然、人与万物之间的生存活动,同样是生产活动,并且这种生产活动既充满了矛盾,又呈现出相互的帮助与照顾。从这个角度看,生态学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平衡学,并且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消费学、生产学。这是生态学之本体语义内涵。为更好地理解生态学此一本体语义。不妨对“生态”做进一步理解:在“生态”概念中,所谓“生”,既是一个名词,也是一个动词:作为名词,它意指生命;
作为动词,它意指使之存活而谋求生路、创生生机。所以“生”乃指生命为其良好地保存自身而本能地谋求生路、创造生机。而“态”者,乃位态、姿态,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状态、进程。合起来,所谓“生态”,是指生命一旦诞生,他就获得了保存自己的责任,因而,他必须为更好地存活自身而谋求生路、创造生机。但生命要将因存活自身而谋求生路、创造生机的欲望与冲动,变成现实的行动,绝不可能任意为之,他必须接受自然宇宙创化力量的指引而获得与自然宇宙世界融为一体的整体共存和整体共生之位态。这一整体共存与共生的位态决定了生命谋求生路、创造生机的姿态,只能是立足自身而走进生命世界,与自然共舞,与万物同伴,在自利中互利,在矛盾中和解,在互助中自助。
由此可以看出,“生态”呈现出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生成性;
二是关联性。前者意指生命存在必是生:生,构成生命存在本身。而生的前提,却是生命本身的非完成性、待完成性、需要完成性。因而,生不仅是生产,还意味着创造,意味着自我实现,意味着过程(而生的敞开方式,就是过程)。后者意指生命存在始终无法摆脱原始关联性,无法摆脱亲缘性。这种原始关联性和亲缘性,使生命存在获得了整体倾向,整体气质,整体品质;
同时也使生命存在获得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互渗性。这种互渗性,不是生存效用意义上的,而是生命存在之根源意义上的。整体性与生成性,是生命诞生的土壤,也是生命存在的根本。
生态永远是生命存在生生不息之姿态、位态、态势。价值生态就是生命那生生不息的价值所呈现出来的存在论位态、姿态、态势。由此,生命存在之价值根源于生命,与生命的诞生同源,也与生命的存在同气。生命那生生不息之生成性与关联性、过程性与整体性、历史性与未来性特征,同样构成了价值生态的自身规定与根本要求。
由此可以看出,价值生态概念昭示了生命存在的本原形象,也昭示了生命展开其自身存在的本原方向。生命存在的本原形象和生命存在的本原方向,又为价值生态注入了生生不息的生命活力:价值是生态的。价值的生态性,在于价值的生成性与关联性、过程性与整体性、历史性与未来性的统合生成;
价值的生态性,也在于价值的生成性与关联性、过程性与整体性、历史性与未来性的境遇性整合。以此为基本内容,价值生态构成了价值的基本视域:具有生态品质的价值,才是一般价值,才是普适价值;
反之,凡缺乏生态品质的价值,只能是个别价值,局部价值。以此来看,一切以效用为评价尺度的价值,都只能是个别价值,局部价值。
6、价值生态:普适价值探讨之方法
概括如上所述之基本要点:一、价值源于生命,因而,价值是生态的:价值生态是对生命存在之本质揭示;
二、价值生态才是衡量效用价值和普适价值之基本尺度:凡体现价值生态的价值,是普适价值;
反之,凡没有体现价值生态的价值,只能是效用价值;
三、效用价值是生存论价值,或曰关系价值,它是生存所必须的手段价值,但却不是存在之目的价值。因而,效用价值必须接受价值生态之引导,才可获得其存在的目的性内涵,为此,则必有获得一个新的视域和方法的支撑。
我们的文化传统一直处在探索之中,寻求着在一个涌现着的宇宙环境中恰当的自我实现。当事物发生变化时,传统或者被强迫着进入了一种新的表达,或者陷入一种必须重新开始的僵局之中。彻底重建我们文化密码的标准,迫使我们回到更基本的物种密码,物种密码才能使我们与更大综合体的地球密码联结在一起。在这个更大的处境中,我们看到了那个要求我们现在做出基本改变的责任。我们不能中断历史的延续,也不能在没有来自现存文化形式的引导下进入未来。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我们甚至必须回到更远的地方,回到我们人类基因密码与地球更大共同体的其他物种密码联结在一起的地方。只有在那个时候,我们才能从人类中心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8](PP123-124)
价值理论要能够摆脱效用观念的桎梏,而为当代人类所迫切需要的普适价值理论的确立,提供最终的解释依据和论证理由,则必须把自己从人类中心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这一自我解放的必由之路,就是把我们的认知回复到生命存在共同体世界中,去求解生命与生命、生命与世界、生命与宇宙的共生密码。“价值生态”概念的确立,却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入口。因为,价值生态概念不仅揭示了生命存在的本原形象和方向,还为普适价值探讨提供其多维开放的视域与方法。
“价值生态”概念之可以具有入口的功能,是在于“价值生态”能够引导我们直指价值本原。价值原本是什么呢?是生命本身。因为一切“机体是产生价值的单位。”[15]一切价值都产生于生命本身,生命存在了,生命就是价值。并且,生命无论以什么姿态、什么方式存在,它都构成价值,都呈现出其固有的价值生态,“有机体是一种价值系统,一种评价系统。因此,这样,有机体才能够生长、生殖、修复伤口和抵抗死亡。我们可以说,有机体所寻求的那种有计划性的、理想化的自然状态,是一种价值状态。价值就呈现于这种成就中。……活的个体具有某种自在的内在价值,因为生命为了它自己而保卫自己。……有机体拥有某些它一直保全的东西和某些它一直追求的东西:它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种新的场所的‘价值所有权’”[16]
对任何生命来讲,其存在都呈现两种不同水准的状态,并由此产生出两种不同水准的价值生态内容。
首先,生命是一种实然存在。生命的实然存在是生命的本原存在,它所遵循的是自然的法则,接受的是自然强力的推动。所谓自然强力,就是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整体创化力量,它具体表述为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之野性狂暴的创造力量与理性约束的秩序力量及其二者之间所形成的对立统一张力。由此,在实然存在的水平上,生命既具有他创生性,也是自组织的。生命本身的自组织性和他创生性,使生命由此获得了生长的价值方向。换言之,在实然存在的水平上,生命以生长为价值标志:生长,构成了生命实存的价值生态本质。
生命实然存在仅仅是生命的起步,生命存在展开自身的根本方向,则是必然存在。从整体上看,生命的实然存在,是生命的合目的性存在;
而生命的必然存在,则是生命的目的性存在。生命的合目的性存在,是整个生命世界所有生命的本来意愿,本来倾向,本来命运;
而生命的目的性存在,则是指人类的生命存在,因为只有人类才拥有其生命的目的性意识和目的性存在能力。因而,在必然存在的水平上,所屹立的只是人这种生命。对人来讲,其目的性存在融进了价值意识,包括价值选择意识,价值构建意识,价值创造意识等等。所以,在必然存在水平上,人的生命获得了意识地、目的性创造的价值方向,并且以自我完美为价值标志。人的自我完美,构成了生命必然存在的价值生态本质。
从实然存在达向必然存在,这是人类的生命本性。然而,人类生命存在本性敞开所必须经历的恰恰是应然生存。在应然生存的水平上,从达及的方向与目的方面看,生命是以自己为目的的;
但从手段与途径看,生命却更多的是以自己为手段。因而,在生存论的水平上,生命获得了体用的价值方向。由此,在应然生存的水平上,生命以效用为价值标志。在应然生存的水平上,生命展开其生存的全部行动,要使所获得的效用价值具备价值生态,则必须以应然存在为起点,以必然存在为目的。也就是说,当生命以应然存在之生长为价值起点,以必然存在之自创完美为价值目标时,应然生存才获得价值生态之指引性。
整体地看,应然生存不仅是人类生命,亦是整个世界生命之存在敞开方式。所不同的是,自然世界的生命敞开其应然生存,是接受自然律的指引;
人类生命敞开其应然生存,当然也要接受自然律,但更多的是接受人力原理的诱导与激励。概括地讲,在生命世界里,除人类之外的一切自然生命形式,他们的价值生成、敞开与实现,只在实然存在和应然生存领域发挥出来;
而人类这种生命存在形式,其价值发挥却在“实然存在→应然生存→必然存在”三个领域递相敞开;
并且,其价值生态尺度的运用,也只限于人类。
从动态生成和整体关联的角度看,在人的生命世界里,其价值生成一旦接受价值生态的引导和规范,则在不同的存在水平线上分别展开为三个层次的内容:在实然存在水平线上,生命存在敞开的价值指涉,围绕生长而获得有无利害的内容要求----有无利害,构成了生命实然存在之价值选择域:有助生命存在之生长,就是利,就是呈正价值;
反之,则有害,就呈负价值。在应然生存水平上,生命存在敞开的价值指涉,围绕效用而获得有无意义的内容要求---有无意义,构成了生命应然生存之价值选择域:有助于生命存在之效用增长,就是意义,就呈正价值;
反之,则无意义,就呈负价值。在必然存在水平上,生命存在敞开的价值指涉,围绕自创完美而获得否安顿其心的内容要求-----能否安顿其心,构成生命必然存在之价值选择域:有助于生命存在之心的安顿者,就是正价值;
反之,无助于生命存在之心的安顿者,或迷失或扰乱生命存在之心的安顿者,则就呈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