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动物的宣传语 动物保护释疑会

  中国迟迟不能出台动物保护法的原因之一在于:每类人都站在自己的角度,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无论是动物保护者还是反对立法者,都不曾认真听取对方观点。   那么我们现在将这些争论的焦点、争论的声音展示出来,让各方彼此沟通了解,争取让动物也能享受地球公民的权利。
  
  疑义一:
  
  动物和人类相比有权利吗,人们猎杀动物是不是一种权利?
  声音:
  因为一个动物,人却要被投进监狱,这样是没有人权的表现。
  社会是人类构成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在人类社会中说的,为什么现在又冒出一个动物权利?在人类构成的社会中它们有什么权利可言?
  如果坚持认为人类有杀戮动物的权利,那就等于承认高级动物是否有对低级动物予取予夺的权利?假设有更高级的生命体,我们愿意承认它们有虐待和杀戮人类的正当权利吗?
  
  靠谱观点:动物权的提升体现人权进步
  在现在的社会和文化现实中,凡是没有人权的地方,动物权利就无从谈起。凡是没有人权观念的人,一定对动物的权利置若罔闻。
  动物是否有权利?这是西方现代哲学争论激烈的一个问题。随着动物福利与权利运动的发展。人们现在对这个问题已有了共识,那就是,动物与人一样,都是地球的居民,它们有自己的权利。
  动物首先有生存的权利。那些由于人类侵占而濒于绝种的动物,需要人类做出特别努力,还给它们生存的空间,还给它们的家园,让它们休养生息,比如大熊猫。
  动物也有不被虐待的权利。正如没有抵抗能力的孩子,没有足够语言能力的婴儿有不被虐待的权利一样。动物们没有人类的语言和武器,无法抵御人类的力量,在人类面前处于劣势。人们不能因此虐待它们。那些以为动物无非是一个“哑巴畜生”的存在,随便就虐待动物的人,恐怕也会依此逻辑类推,虐待儿童和婴儿:再依此类推,会虐待处于劣势状态或此类条件中的人。正是对种族主义的深恶痛绝,人们现在有共识:不能虐待地球上其他任何种族和动物种类。
  动物也有享受福利的权利。具体地说,那些将被杀戮、被食用的动物,它们的生存环境和条件,要符合人道的要求。虽然对人类是否应该食用其他动物,动物权利运动内部有很多争论。但有一点是有共识的,那就是,对作为食用的动物,人类要善待它们,给它们创造舒适生活的条件。比如,养鸡场的鸡,每只要有足够的生存空间。养牛场的牛,要有足够的地方供牛们漫步。很多发达国家对养殖场每只鸡或每头牛的空间都有具体规定。以确保鸡、牛等人类食用的动物的生活福利。还有很多公司为支持动物权利运动,决定只出售给动物提供良好生活条件的动物产品。比如,有的国家的食品公司就决定,他们所用的鸡蛋,必须是从给鸡提供良好生活条件的养鸡场买的。
  对动物权利与福利的关注,有一个发展过程。其趋势是,人类越来越关注和关心那些与自己同住在地球上的其他动物,并意识到自己只是动物的一种。地球的生态和生物链是个复杂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缺一不可。那种以为人是地球主宰的思想已受到彻底的挑战。
  现在,禽流感对人类的健康造成了威胁。我想,我们可以人禽流感这个问题得到一些新的启发。
  首先是人和动物的区别。很多人认为,人和动物是完全不同的,人比动物要“高贵”得多。如果你问他为什么人比动物要高贵?他会说,人是有感情和理性的,而动物没有。任何家里有宠物的人,都可以对这种论点进行直接经验的驳斥。而近百年来动物研究的发展,可以对这种理论进行深刻的理论驳斥。动物其实与我们人类
  样,不但有感情,也有理性,其区别仅仅是程度的问题。但是,人本身感情和理性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难道那些感情较为丰富或理性较强的人,就有权利认为他们比其他人高贵吗?就有权力决定他人的命运吗?
  其次,我们应该重新认识和探讨人与动物的关系。这个关系,不仅是人如何对待动物问题,而是人如何对待自己和自然的关系,人如何理解自己在自然环境中所处位置的问题。西方主要大学的哲学系都有“动物权利哲学”一课,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那里的动物福利与权利运动,一直是与哲学上对此的探讨同步的。对动物权利或福利没有思想和认识,也就不可能有行动。我们的哲学家、思想家是否也应对此进行探讨?
  为了保护人类的利益,对患有禽流感的鸡禽,的确要处理。怎样处理,我们这些与养鸡场没有直接权利关系的人。只能在道义上要求相关的管理部门,对患禽流感的动物处理得要人道一些。即使是杀掉它们,也要有杀戮之上的同情。
  我认为,动物的权利与人的权利是息息相关的。在现在的社会和文化现实中,如果重视人权不够,动物权利就很难保证。凡是没有人权观念的人,大多对动物的权利置若罔闻。反之。提倡动物权利的人,大多是人权的捍卫者。在某种意义上,看一个人是否真的捍卫人权,就看他是否也为动物的权利斗争。
  
  疑义二:
  
  既然谈保护、谈福利,那如果不能对自然界的一切事物一视同仁,保护还有什么意义?
  声音:
  动物如果不能吃,那么同为自然界的植物呢?改天如果有专家或者动物保护组织出台一份《植物保护法》不让吃植物了,那饿死我们算了。
  植物与动物有一个显著的区别:植物感受不到痛苦(至少目前我们无法确认植物也能感受到痛苦)。一个叫彼得?辛格的外国人有句话可供我们参考:感受痛苦或者快意的能力,乃是有利益这回事可言的必要条件,说学童沿路踢一颗石头有违石头的利益,乃是没有意义的一句话,因为石头不可能感受到痛苦;而老鼠的一项利益便是不要被沿着路踢,因为被这样踢会使它痛苦。
  
  靠谱观点:人类福利和动物福利不冲突
  必须承认“动物福利”在中国是一个令人咋舌的词。但是,我们就不能创造一次跳跃性的进步吗?汽车、电脑我们已经落后了西方那么多年。是的,或许我们可以购买。但是,关于落后的道德,我们怎样购买呢?道德上的落后,将使我们永远落后。英国98年前(1911年)已经有了《动物保护法案》,中国要迟来到突破百年吗?
  现今中国的确有很多人的福利尚未解决,但是,与同时解决动物福利并不冲突。反而,很多人类的福利是建立在动物福利之上的。比如说,虐养动物导致疫情产生,人类势必被殃及。放眼公益领域,大致为益人、益环境、益动物三项。在中国,益动物,几乎空白。除了大熊猫等濒危物种需要保护,其他动物也都需要,否则将有一天,所有动物都是“大熊猫”。
  网络上以及现实中总有质疑声音,比如说:如果说万物平等,是否也应该保护植物,拒绝吃植物?自然界中的动物都占据一个生物链的端点,有些处于生物链低端就是要被高端的动物吃掉,人类也是自然界生物链中的一环,保护动物是否破坏了这种生物链的循环?
  第一个疑问是很多人都有的,但这种说法像一种气话,没有科学性也没有逻辑性可言。植物是必须要保护的,禁止乱砍滥伐,减少土地污 染,这些都是要去做的。保护植物,要我们要减少污染土壤,减少对植物的催化生产,对植物植被的破坏。只有在违背了自然规律的地区,植物才被破坏,没有哪个地区的植物遭到破坏是因为吃植物导致的。当然,这个吃要合理。简单地说,无论怎样吃动物,都必然伤害动物。合理地吃植物,则不是,反而利于植物的生长与延续。
  第二个疑问看似是一个科学问题,其实它偷换了科学概念。生物链是自然界自生的,它的演变演进都是自然规律导致的,而人类为了口腹之欲,从自然界中大规模掠杀动物,剥夺一些动物的权利,将其圈养,这本身就是破坏。保护以及给予动物福利,是恢复这一生态链的补救措施。
  在我的工作中接触过不支持动物保护的朋友。少数是从不理解、有哲学疑问出发。更多的是没有接触过类似概念,导致一种排外的条件反射出现。就像我曾经也排斥苹果电脑那样,一旦稍稍熟悉,就没问题了。
  相信中国追赶西方动保理念的速度,要相对快于汽车、电脑。只要现在我们开始努力,并竭尽全力。
  
  疑义三:
  
  人都没保护好,为何要急着保护动物?
  声音:
  在人类社会里还有多少人没有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现在就急着保护动物,因为动物而将人判刑。这是伪善。
  我倒觉得这是一个反向推动,动物相对于人类来说是更弱势的群体,如果能把它们保护好,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合理制度,让更多人看到,既然我们都能保护动物,为什么保护不了人类里的弱势群体?
  
  靠谱观点:不顾及动物福利就难以实现人类权利
  有一种说法是,现在人的权利还顾不过来,哪有时间维护动物的权利?这种说法似是而非。
  说它“似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上可能会有不协调之处。然而,说这种说法的“非”。是因为它会取消任何维护权利的工作。
  因为如果它在原则上成立,人们就会问:“现在男人的权利还顾不过来,哪有时间维护妇女的权利?”“现在多数民族的权利还顾不过来,哪有时间维护少数民族的权利?”“现在异性恋者的权利还顾不过来,哪有时间维护同性恋者的权利?”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为了维护某一部分人(即使多数人)的权利,而排斥其他人的权利,就会在实际上取消维护权利的工作。同理,不能因为要维护人的权利,而排斥维护动物的权利。事实可能恰恰相反,维护动物权利将会促进对人的权利的维护。
  我认为,现在我们已经有条件来谈论和维护动物权利。这些条件有:公众保护环境、保护动物意识的觉醒,对虐待和残害动物的罪行的揭露,保护动物的实践经验,权利意识的增强,小康生活的逐步实现等。
  作为开端,我认为现在需要的是开放的讨论,考虑这个过去不成为问题的问题。讨论这个问题需要伦理学:规范伦理学是人类行动的社会规范,也是对自由的道德限制。
  我们对其他人和由人构成的社会的行动需要按照规范行事,难道对动物对生态就可以不要规范,为所欲为?在历史上。即使说非人动物是自动机、(?请查)不能感觉痛苦和欢乐的笛卡儿,对待他的狗也非常人道。
  我们对其他人和由人构成的社会的行动需要按照规范行事,难道对动物对生态就可以不要规范,为所欲为?在历史上,即使是说“非人动物是自动机,不能感觉痛苦和欢乐”的笛卡儿,对待他的狗也是非常人道的。
  动物权利问题与动物解放问题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动物权利是认知、理念、理论问题,动物解放是运动、实践问题。动物权利是动物解放的理论基础。
  动物解放运动实际上已经开始,它是种种解放运动一部分,所谓“种种解放运动”是指摆脱对种族、性别、性指向、物种的偏见和歧视。与所有解放运动一样,动物解放运动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甚至是比任何解放运动更难、更长的运动。
  权利是合理(伦理)、合法的要求。不是人的所有要求都能成为权利。合法的要求是法律上有规定的,也称法律权利。
  合理(伦理)的要求是指这种要求有令人信服的伦理学根据或理由,在伦理学上能够得到辩护,即可援引伦理学理论或原则来论证的。这些要求就是伦理权利或道德权利。
  大多数法律权利也就是伦理权利,但也可能有一些法律权利在伦理学上得不到辩护,相反一些在伦理学上得到辩护的权利在法律上却没有规定。
  一旦某个要求能够在伦理学上得到辩护,就对人们的判断具有一种强制性作用,以致使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伦理学理论或原则所支持的要求构成真正的权利。
  当我们说,一个人有生存的权利时,就是说这个人在世界上生存下去的要求在伦理学上有充分根据,有充分理由,使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个人具有生存的权利。但如果这个人进而要求通过剥夺他人而过奢侈的生活,那么我们就会说他的要求没有根据,没有理由,因而这种要求不能构成权利。
  同理,一个人病了,他要求诊治,这是有根据、有理由的要求,人们不得不承认这种诊治的要求是他的一种权利。但他并没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要求人们不惜一切代价对他进行治疗。
  当某一要求构成权利时,它就具有一种道义的力量,使人们感到不得不尊重它。如果发生侵犯权利的事,人们一般会感到良心的责备,也会受到舆论的谴责。所以,作为权利的要求,与恳求、请求、祈求不同,享有权利也与接受别人的礼物、帮助、怜悯、恩赐、慈善行为不同。
  论证动物拥有权利的必然推断是:我们面临解放动物的历史任务。之所以有权利问题。就因为有人或有动物受到压迫、剥削、虐待。而我们的现实是虐待或残杀动物的现象比比皆是。
  解放动物就要反对物种主义。正如辛格(Singer)指出,人类大多数人是物种主义(speciesism)者。
  物种主义三种表现:动物实验、食用动物及哲学家的错误论证。大多数哲学家试图将人人平等与人、动物不平等的信念调和起来。
  例如哲学家威廉姆?弗兰克(William Frankena)在“社会公平的理念(The Concept of Social Justice)”中说,“所有人应该平等对待。不是因为他们在任何方面是平等的,而是因为他们是人。他们是人因为他们有情感和欲望,能够思维,从而能够享有其他动物不能享有的美好生活。”
  但其他动物也有情感和欲望,能够享有美好生活。猿、海豚和狗的行为表明它们能够思维。虐待动物还有其他许多方面:如动物园对动物的不善待、活体提取动物体液作为药物(熊胆)、枪杀动物取毛皮(藏羚羊)、遗弃家养动物等。反对物种主义要从哲学家做起。
  
  疑义四:
  
  保护动物归根到底是为了保护动物还是人?
  声音:
  “强迫”实验动物替人而死,是践踏了它们的权利,因此是不道德的。
  “动物权利”的实质,其实是人类自身免于因看到动物受伤害而感到恐惧的权利,本质仍然是一种人权。实际上,动物保护主义人士是在捍卫他们这些多愁善感人士自己的人权。   动物处于突然的恐怖和痛苦状态时,肾上腺激素会大量分泌,从而形成毒素,使成品肉的质量大大下降。只有善养善宰动物,所生产的肉食品才能保证质量和安全,使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消除贸易壁垒。
  如果动物能说话,它要求应该不高吧。善待动物,少点残忍。
  狂犬病的死亡率是100%!你们有没有为那些被咬的人,还有处在危险中的人想想?被咬的人可能比得了艾滋病还要绝望!两害相较取其轻,杀狗为的不过是保护更多人的生命。
  
  靠谱观点:兽道应以人道为前提
  为什么保护动物?
  我国是农业大国,动物福利状况的好坏对畜牧业、渔业的生产和产品的出口质量影响极大。为了冲破WTO的绿色壁垒,必须提高动物福利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动物的健康对人类自身的健康意义也非常重大。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莽萍表示,正是人类对动物严酷的剥削与过度的利用,才造成今天人禽(人畜)共患流行性疾病不断暴发。除了滥食野生动物导致的病毒传播,如艾滋病和SARS外,不恰当的养殖方式直接导致禽流感和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的暴发。疫病带来的经济损失,使人不惜铤而走险,例如2006年的禽流感事件就曝光泰国人吃死禽导致传播了疾病,最后病死医院的事件。
  除此之外,虐杀动物的行为通过电影、网络等渠道传播出来后,难免使青少年盲目仿效。这不仅有损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更会增加其今后违法犯罪的几率,危害社会秩序。
  所以,动物保护和人道主义温情的背后,动物福利更多是基于人类的需求。就是备受争议的“虐待动物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也是因为侵犯到人的利益而受罚。比如在小学里边,当着全体小学生的面在狗身上淋汽油,把狗烧死。这种行为,对这些小孩的心灵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是严重侵犯社会秩序的行为。
  但莽萍认为,把动物福利仅仅理解为一套对人有益处的标准和措施是狭隘的。正是人与动物之间这样一种生命上的联系,这样一种感同身受的同情和道德想象力,令人意识到自己对于动物的道德责任。人类已经认识到,应该把动物作为一个主体,平等地考虑它们的感受和利益,人道地对待它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明确提出,“我们的一切关怀和爱护都是基于改善我们人类的福利之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并不高尚。”他强调,兽道应该以人道为前提。如果超越了这个界限,把人和动物视为平等的主体,人的所作所为不但虚伪而且可能有害。他举例说,在我国华中某林区,曾经发生过野猪将农妇逼到屋角,邻居层层请示。最后等到省里下来批示,农妇已经被野猪咬死的惨剧。
  他认为,可以呼吁人们不要虐杀动物,甚至可以说通过人对动物的态度来考察人的本性。但在任何时候不能把人这一特殊的动物与其他动物简单地类比。“兽道主义的界限在于,把人当作人,把动物当作动物。为保护或顾及动物的权利,而让人类失去了生存的权利。这样的法律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出现。”保护动物,改善动物的福利,不能以牺牲人的利益为代价,正如不能将牛马养在深闺,而驱使人类为自己耕田一样。
  我们改善动物福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类所处的生态链不致断裂,从而生生不息地繁衍下去。人类可以说善待动物就是善待自己,杀死动物就是残害生命。但在我们还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食物来源的情况下,在我们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医药试验品的前提下,“残害生命”的事情还会发生。
  
  疑义五:
  
  如果民众缺乏认识,颁布法律是否有意义?
  声音:
  连保护珍稀动物都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更何况是一般的动物呢。这需要我们国家多大的资源消耗啊,请你们环视一下周围,是否有比保护动物更急切的事情呢?
  虐待动物的行为可以通过伦理道德的机制予以限制和惩戒,没必要劳动法律的大驾。
  毫无意义!我们保护动物,动物能理解吗?农夫和蛇的故事听过没有?
  把植物也保护起来,动物也保护起来。吃空气吧。
  动物是该保护,但保护的度怎么把握?通过立法来保护动物的做法是极其愚蠢的,只能增加社会矛盾。
  难不成动辄将杀自己猪吃的农民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农村的发展现状、农民的生活现状缺乏了解的话,就暂时别奢谈动物福利立法的问题。
  
  靠谱观点:需要制定现实可行的法律保护
  2004年5月10日,北京市法制办悄悄地从网上撤下了《北京市动物卫生条例》(征求意见稿)。仅2天,号称中国第一个保护动物福利的地方性法规就胎死腹中。北京市法制办的官员很无奈:法案虽然很好,但毕竟太超前了,在现实生活中不具有可操作性,很容易出现违法现象。
  每部法律的出台往往是一场利益的博弈。受制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动物福利法也一样。比如养狗,有些人自己生活还顾不过来,一间屋子半间炕,能给自己养的狗提供什么样的福利?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推行西方所谓的动物福利法案,遭到民众的抵制不足为奇。正如乔新生所说,动物福利首先是一个社会问题,其次才是一个法律问题。
  在中国提出为动物福利立法,不仅存在现有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心理认同,还有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自古,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中国人强调人类是万物之灵,很难接受将动物置于和自己平等地位的观念。许多中国人还不习惯将动物看作是家庭中的成员。所以,对中国百姓来说,不仅是什么时候出台动物福利法,还有出台一部什么样动物福利法的问题。
  一般说来,民意普遍认同才能立法,但近年来,连续出现的“给活猪注水”、“活剥动物皮”、“活熊取胆”等动物受虐待的事件,
  次次挑战这块法律空白。2002年3月,对刘海洋泼熊事件进行法律惩罚时,我国现行法律因没有一部正好适合的条款而陷入尴尬。
  因为没有一部完善的法律来约束种种虐待动物的行为,在经济的刺激下,导致越来越多虐待动物的行为合法地发生。新版《三国》剧组更是为了制造战争刺激场面,马真的被火烧、扭断脖子、摔伤摔死等等。导演表示,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追求“观众爱看”。如果有一部完备可行的动物福利法,导演岂敢这样对待动物演员。更不敢以此作为吹嘘片子含金量高的资本吧?!恰是法律的缺失与空白削弱了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
  从这个层面来说,法律可以超前一点,引导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但决不能太远,必须结合中国的文化传统、民众的饮食习惯和现实的动物饲养条件来制定中国的动物保护法。
  中国科技大学宋伟教授建议,中国对动物福利法的形成可以分两步走:首先在已有法律基础上增加、补充和完善与动物福利有关的内容条款;其次,逐步制定完整独立的动物福利法律法规。但最重要的是发展经济。
  还有一些学者提出改变中国普通百姓意识的建议。比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莽萍提议,对动物福利做得好的企业,在产品上突出其符合动物福利理念的产品标签,加大市场认知度,使消费者逐渐认识到动物福利与自己的食品安全息息相关。
  保护动物是一个人道性的体现,中国虽没有西方国家那套动物福利法生存的环境。但不代表中国不需要一套自己的动物福利法。中国人爱护弱者的朴素情怀应该借法律被激发,从而被巩固在法律里边。与其争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不如制定一套现实可行的保护动物的法律或相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