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手机的问世对社会和日常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的突发事件中崭露头角,引起了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本研究通过对兰州市200名市民的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发现,手机虽然普及率高,但在突发事件中手机传播并未达到预先设想的正面传播效果,并且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关键词】手机 突发事件 传播效果
以手机作为信息采集和展现的工具,以通信网络和互联网作为传播网络的信息传播方式,将大众传播引入了一个全新的移动传媒时代。从个人到组织都开始关注并运用这一媒体,尤其是在突发事件传播中手机短信的频繁运用,从2003年的SARS事件到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再到2008年,汶川大地震等重大事件,还有轰动一时的“毒奶粉”事件,手机特别是手机短信的身影无处不在,及时传递信息、影响社会舆论,日渐成为大众传播舞台上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所以,手机媒体的传播效果如何,在多大范围内对受众产生了预期的影响,受众对于手机作为及传播媒介的技术接纳程度如何等等,是我们亟待去解决的问题。只有弄清楚这一系列的问题,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手机媒体在传播中的积极作用,消除负面作用,更好地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同时也为手机媒体下一步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本文以“汶川大地震”、“橘子有蛆”等公共事件为例,主要针对手机短信在公共事件传播中的效果进行实证研究。本次调查选取兰州市全体市民为研究总体,按照整群抽样和系统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共抽取200个样本,发放问卷实施调查,并且进行了个案深入访谈。其中男女比例为1:1,年龄的主要分布区间为18至50岁,小学、初中、高中或职高、大专、本科、研究生比例分别为1%、2.5%、12.5%、13.5%、43%、27.5%。
一、 手机突发事件传播效果有限
1、突发事件传播中手机未能得到广泛使用
在对手机突发事件传播效果的分析中,我们选取了汶川大地震作为个案进行研究。当时兰州市市民利用手机短信获取确切消息的只占到总人数的10%。而且手机短信群发作为一个危急时刻传播信息的有效工具,并未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广泛使用。地震期间,兰州市政府发布了地震信息群发短信。可是,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只有34.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收到了这样的短信。
2、手机突发事件传播产生的效果有限
手机在突发事件传播中发挥了正面的作用,如以“短信”的形式先于其他媒体传达给受众,做到了及时信息传递和引导舆论,但是整体效果并未达到预期的显著程度。
从信息的接受方来看,他们并未将手机看作一种大众传播媒介,只是将其作为一种延伸人际传播的方式,甚至商业通信工具,可信度不高。如表1所示,受访者比较信赖的信息源依旧是电视、报纸杂志、网络这三大媒体。而且,在关于汶川大地震的信息知晓的调查中,发现仅有23.5%的人是通过手机第一时间被告知的。从访谈的情况来看,手机上虚假信息的猖獗,给手机使用者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而且受访者大多认为信息的发布者是移动或联通等机构,他们更多的是基于营利的目的,所以传播的内容没有专业媒体发布的可信,这也影响了手机突发事件传播的效果。
(注:总得分通过赋值计算,即对排在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分别赋值3、2、1,这样计算公式就是总得分=第一位*3+第二位*2+第三位)
从信息的传播方来看,没有有效地发挥手机在突发事件传播中的优势,而且在信息内容的编制上没有充分考虑受众的需求,也没有整合现有媒体,使得信息庞杂重复,留了很多信息空缺。最致命的一个硬伤就是信息到达率没有保证,很多手机用户根本没有收到政府的群发短信,从何而言传播效果呢?不过值得肯定的是,收到短信的用户认知都有了变化,这对保持社会稳定和谐至关重要,也说明手机在突发事件传播中是大有用武之地的,它具有社会动员和协调能力,扮演了类似突发事件预警和告知的角色,关键在于我们怎么使用它了。
3、突发事件传播中受众的参与度不够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发现,真正参与到手机传播中的人只有1.6%,受众的参与度严重不够。在传统传受观念的影响下,受众习惯性地将自己看作被动的接受者。但是在手机媒体传播中,“人就是媒体”的这一特点显得非常具体,每个人都可以控制短信息的发与不发,在发与不发的判断下,可以产生信息的对称性破缺,使信息的传递向前推进和演化。因此,要想在传播中产生显著的效果,就需要受众的积极参与,这样才能像滚雪球一样把更多的人纳入到手机传播体系中来。
二、手机作为流言媒介的程度不太高
手机的出现和发展带给人们从来没有过的传递信息的快捷和自由,然而由于它的新生和不规范,易造成信息传播的污染和不良社会效应。在突发性公共突发事件事件中,“以讹传讹”类的新闻短信可以说是影响比较大的。
通过调查发现,“橘子有蛆”的短信并没有造成多大的不良影响,其传播范围及效果还是有限的。其原因主要在于,首先手机非大众媒体的特性,限制了手机媒体的影响力,自然也包括散播社会骚乱信息、恐怖信息的能力。其次,受众媒介素养的提高。如今的受众,在经历SARS、“香蕉有毒”等事件之后,信息处理和分辨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不再盲目地相信手机所传达的信息,更多地选择主动去求证从而使流言止步。最后,是信息渠道的多样性。众多的媒介构成了我们所生活的媒介环境。当收到短信的手机用户对信息的真伪不确定时,可以通过其他信息途径来确认,从而使那些以讹传讹的短信无法产生坏的影响。
但是,手机在流言的传播中并不是没有产生任何影响。手机传播的连通性使得人际传播中特有的信任也被传递和放大。虽然大多数人对“橘子有蛆”的消息半信半疑且进行了求证,四川农业厅也通过媒体做出了解释,但所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再说还是自己认识的人发过来的,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之下,他们在行动上还是做出了一些反应,那就是选择暂时不吃橘子。这一举动还与大众传播媒体、政府和其他组织的公信力有关,以前大众传播媒体、政府等在突发事件事件中的不良表现,如瞒报信息、打压舆论等,使得社会公众产生了刻板成见,对于来自这些渠道的信息总是持将信将疑的态度,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才能接受。
三、手机作为突发事件传播媒体的前景分析
1、受众对于将手机作为突发事件传播媒体的认知
在调查中,有59.1%的受访者认为手机媒体在重大公共事件的传播中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优越性,如时效性、移动便捷、互动性强、覆盖面广不受时空、阶层等的限制,对手机作为突发事件传播媒体持肯定态度。但也有一些受访者觉得手机上的新闻不可靠、不真实,“无意义的新闻广告太多,公共新闻最好无资费”等。
2、受众对于自身作为传播者的认知
受众在手机媒体的传播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他们既可以是信息的接受者,也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他们的参与度决定着传播延续下去的可能和传播效果的实现。如果有一个信息发布平台,让每个手机用户都可以成为新闻信息的发布者,有50.5%的受众表示愿意参与到传播过程中来,自己写自己的新闻,反对者仅占12.5%。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了手机作为媒体,尤其是突发事件传播媒体的可能性。要使这一切成为现实,我们一方面要在技术上下功夫,移动通信网进入数据时代,提供足够的传输带宽,另外作为信息接收终端的手机要实现大面积彩色显示屏和大容量存贮器;另一方面,需要有代表性的提供手机新闻和相关内容的手机内容提供商的出现,根据手机传输和表现的特点编辑、加工、处理信息。一旦手机发展成熟起来,就会成为人们期待视野中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这四大媒体之后的“第五媒体”。
四、研究结论及讨论
这项研究发现手机媒体虽然普及率高,但是手机的大众媒体性还不够成熟。而且在手机优越性有可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公共突发突发事件事件中,并未取得预想的传播效果。当然,效果不佳也有可能与我们选择的突发事件有关,但部分可以证明目前手机还远远没有达到作为“第五媒体”的影响力。目前的手机在传播中更多意义上是载体、媒介,而不是媒体,它没有专业的机构制作出适合自己的信息去传递,进而依靠这些内容来达到巨大的影响力,在内容上还得继续完善发展。
另外,笔者认为对于手机作为大众媒体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在传播新闻信息、引导舆论等方面,而应考虑其闲聊工具的特性,追求更为自然和人性的传播。现代社会节奏快、压力大,社会生活日益分离化和片段化,每个人都需要一个感情的“阀门”,可以随时随地与别人交流,获得简单易得的愉悦感。而手机由于模拟了传统人际传播的“花园篱笆”式情景,可以有效地抑制现代人际疏离的病症。如果手机还是延续其它四大媒体的传播理念,只会是重复浪费,它更应另辟蹊径,找出这四大媒体的传播盲区,这样对于手机自身的发展也好,对社会也有益,可谓一举两得。
当然,手机作为一种新兴事物,正在从人际传播走到大众传播,尽管这期间面临着种种瓶颈和问题,但随着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这些障碍将一个一个地被排除,只要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为手机这种媒介形态提供一个适合生长的土壤,手机最终将会成为大众传媒新的接力者。■
(作者: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8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