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_加强舆论监督促进整改落实

  【摘要】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如达不到纠正错误,解决问题的目的,就会有损媒体本身的社会形象和信誉。所以,舆论监督必须促进整改,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本文提出新闻媒体实行有效舆论监督应注意的问题,并认为要使舆论监督达到实际效果,被曝光者要有闻过则喜的度量。
  【关键词】新闻媒体 舆论监督 整改
  
  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进行舆论监督是在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如没有实际效果,达不到纠正错误,解决问题的目的,就会有损媒体本身的社会形象和信誉。所以,舆论监督必须促进整改,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而要让舆论监督达到实际效果,新闻媒体和被监督方都要正确对待。
  一、被曝光者要有闻过则喜的度量,促进整改
  闻过则喜是一句古训,能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记得十多年前,安庆市一家医院的一位妇产科医生,把一个前来做人流手术的患者介绍到一家私人诊所,结果出了医疗事故。这件事反映到院长那儿,院长身边的人说,内部消化吧,传出去,影响我们评二甲。院长反问道:内部消化,花点钱把那个患者安抚一下,让她家人别到处嚷嚷,的确不会影响我们评二甲。可是,那样得来的二甲,含水量太大,我们心里能安吗?他认识当时电视台的新闻部主任,便立即打电话,请主任派一个记者来。记者来了之后,院长原原本本地把事情经过告诉记者,请他如实报道。新闻部主任对此很感动,指导记者对各有关方面详加采访,做了一个专题:《医生同志,请自重!》,专题播出之后,反响甚好,人们对这家医院闻过则喜,闻过则改,不遮不掩的举动大加赞赏。这家医院也很快很顺利地通过了二甲评审。
  二、新闻媒体要适当拿捏,以整改为目的
  当然,不是所有人,所有单位都能有这样的境界。去年,有人到安庆市一家不算小的家电商场买手机,一般来说,拿到一款手机,中意了,还得仔细看看,可是那家商场的营业员却说,只能看模型,要看真机,得先付款,这人就纳闷了:我买手机不是第一次,不给看却是第一回,别家不是这样的呀。于是他想到媒体,他要把这事曝曝光,让大众评说。一个电话叫来了记者。记者先是准备做个和事佬,谁知这家商场的营业员、店长甚至经理硬是油盐不进:到我这儿来,就是这规矩!这种态度当然激起众怒,记者也火了:好,你们这样做要得要不得,我们让全市人民来评评。一听要曝光,经理当然不敢含糊,动用各路人脉,找到新闻单位负责人。新闻单位负责人想了一个两全之策,要我们不曝光也可以,但事儿虽小,却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你们只要改了这个规矩,我们就不作报道了。最终,按他说的办了。曝光是为了整改,如果当事者能知错,及时整改,又何必曝光呢?尤其是这样通过协调斡旋就能解决的事情。
  三、对文过饰非、隐瞒过错者必须揭露批评,使舆论监督更有效
  前些年,媒体经常报道一些矿主,对发生的严重矿难事故,特别是造成的人员死伤情况,不是勇敢地出来承认过错,而是企图隐瞒真相。他们甚至用钱塞住遇难者亲属的嘴,设法阻扰记者的采访。这样的罪恶现象不曝光行吗?山东济南银座双语幼儿园5岁儿童吴梓钰被接送孩子的两位老师及司机独自一人遗弃在封闭的班车上达9小时,最后被活活闷死车中。惨案发生后,幼儿园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并串供统一口径。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人们还是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了事实真相。今年8月4日,笔者所在的安庆市也发生了同样的惨案,就读于本市一民办幼儿园的3岁宝宝被老师遗忘在接送车中闷死。孩子的母亲将情况发帖子到网上,我们才知道身边发生了这样一起不该发生的惨事。类似事件全国已发生多起,如再不大声疾呼申明教训,重罚以儆效尤,还不知道会出多少事故!笔者认为,曝光的目的在整改,准确地说,让当事者在公众的监督下整改;你不让曝光,不让公众知情,谁知道当事者会不会整改,改了多少?
  其实,文过饰非隐瞒过错的做法是很愚蠢的。如今是信息时代,你能封锁几时?对伤害群众利益而又文过饰非者要坚决曝光!
  四、记者应严于律己,增强舆论监督的善意和底气
   新闻记者也是社会一分子,是直接参与舆论监督的执行者。激浊扬清,就该一身正气。
  毋庸讳言,某些混迹于记者队伍的人,竟把曝光当作一种生财之道。据报道,去年,重庆忠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一名为邓大忠的“记者”伙同樊晓琳、王朝科等人以在媒体帮助一些信访人呼吁为名,编造、歪曲事实真相,在中国法讯网、《香港中华之声通讯社》网站发表网帖,损毁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声誉,然后以删除网站帖子为由,先后敲诈、骗取忠县市政园林局等数家单位钱财共计14万元。无独有偶,现年26岁的山西省万荣县焦某,是中国数字电视法律服务栏目频道某栏目临时聘用人员。去年6月27日,焦某来到灵石县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称自己是北京记者,因该公司存在严重污染问题,他便以进行曝光相要挟,向该公司索要4万元。6月28日,该公司的王某来到太原,在小店区师范街浑源宾馆336房间内,被迫将5000元交给焦某。焦某刚拿到钱,就被闻讯而来的民警抓获。我们注意到,网上披露这些情况时,在当事人名字前面大都加了一个修饰词:假记者。意思是,这些人不算严格意义上的记者,他们损害了真记者的形象。可是,在真记者的队伍中,也不乏害群之马。
  对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在其网站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报社记者站管理。通知要求,报社记者站不得从事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新闻报道或者记者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有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纸、做广告,或者以“曝光”相要挟,向采访对象索取财物等行为。这样就从源头上杜绝了曝光索要的行为,也有效地保护着记者这个特殊群体,让舆论监督更加严肃,让被监督者望而生畏,不敢肆意妄为。
  正人者必率先垂范。记者作为舆论的代言人,在舆论监督中,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底线,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坚持治病救人,极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如此,舆论监督才有善意,有底气,才能促整改,树新风。
  (作者:安庆广播电视台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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