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潜规则”概念之父|吴思血酬定律

     人物档案   吴思,1957年生于北京。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到《农民日报》,先后任总编室副主任,群工部副主任,机动记者组记者。1993年,出任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桥》杂志社副社长兼中文版主编。1996年底至今,在《炎黄春秋》杂志任执行主编,副社长。著有《陈永贵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国的试验》、《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隐蔽的秩序》等作品,在国内广泛影响。
  
  你不一定知道吴思,但你肯定知道“潜规则”。吴思率先提出了“潜规则”一词,有人称其为“潜规则”概念之父。
  如今“潜规则”一词不仅渗透在日常生活的许多层面,而且也有极高的学术价值。这个概念提供了解读中国社会的新视角,也是一种新工具,通过这一高度概括的词语,历史上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官场运作规则,有了“明白”的解释,从而形成一套有别于“正史”的新话语模式――这很重要,因为“潜规则”所指的那些东西,一直不为正统历史学家所重视,或者是有意忽视。此后的《血酬定律》、《隐蔽的秩序》让沉默多年的吴思成为当红学者。
  日前,吴思尘封很久的代表作《潜规则》出新版本了,这对于喜欢吴思作品的人来说是一个喜讯。同时,吴思个人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吴思在其博客贴出的《我的极左经历》一文,让人真正了解了学者吴思的思想经历和他创作《潜规则》、《血酬定律》之间的因果关系。
  
  理想主义者的困惑
  
  1957年出生于北京军旅家庭的吴思和那个时代的孩子一样,1966年“文革”一开始就受到影响。那时候,只有九岁的吴思上小学三年级,学校长时间停课,吴思被父母锁在家里,一边管弟弟,一边读杂书,主要读小说和回忆录。1968年,吴思随母亲去河北省文安县商业部五七干校下放劳动,两年后,回北京,在石油学院附属中学读书。
  1976年3月,高中毕业的吴思响应毛主席提倡的知识分子上山下乡运动,到昌平县黑山寨公社慈悲峪大队插队落户。下乡插队两个月,他就被提拔为生产队副指导员。
  生产队里的麦田正浇灌浆水,社员自留地上的土豆还旱着。谁浇谁不浇、早浇或晚浇,和收成关系甚大。吴思带领一帮社员日夜轮班浇麦,他得到的指示是,集体的麦子不浇完,不给自留地供水。开头几天有社员向队委会提意见,抱怨自留地浇不上水。指导员和队长向吴思转达了意见,他用几句书本里的大话将他们顶了回去。为了“打退自家小生产”的“进攻”,吴思发动舆论攻势,召集本队团员和青年积极分子开会,讨论用水中的“两条路线”问题,还在黑板报上发表了《危险的口子》的评论,通过大队的大喇叭广播出去。这种从报纸上学来的宣传招数不太管用,夜里总有扒口子的人,社员偷偷截水浇自留地。
  一天下午,吴思在巡查时看见一位年近四十的贫农扒水浇自留地。吴思上去制止,先说好话,不管用,贫农骂副指导员不顾贫下中农的死活:“你们知青有饭吃,就往死里整我们贫下中农!你干脆一铁锨劈死我得了!”说着就伸过头来。吴思看说好话没用,便自己动手堵水渠,他堵一锹,贫农扒一锹,最后演变为推推搡搡,吴思脚下一滑,一个趔趄跪在一块尖石上,当时膝盖就肿起来了。贫农怕事,立刻住手,仓皇跑掉。队委会开会专门研究用水问题,吴思坚持自己的观点。队长并不和他正面争论,说毛主席说贫下中农的吃菜问题也应该重视,再说,分给社员自留地也是毛主席的政策,地分给人家了,就不能不让人家种,不能不让人家浇水。他建议白天集体浇麦子,夜里社员浇自留地,谁先谁后,抓阄决定。队委会七个成员,六个同意队长的意见。吴思此时才明白,集体主义在农民心里的分量,同时也明白书本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在一些时候完全是一句空话。
  
  另一次受挫是“星期六义务劳动”。下乡插队之前,吴思在中学当了几年团支部书记,按《伟大的创举》中的教导,多次组织过“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到农村后,他接任第三生产队的团小组长兼青年突击队队长,又把“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搬到了农村。第一次成功尝试后,他作《流汗歌》一首,登在黑板报上,诗写得有些矫情。在胜利的鼓舞下,他又有了更宏大的设想:将不计报酬的义务劳动,从每周一天逐步增加到两天、三天,最后取代有报酬的劳动,在他们生产队,继而在他们村,率先实现共产主义劳动分配形式。三四次后,主动参加“星期六义务劳动”的社员只剩下吴思自己。下乡插队前(1974年),吴思曾在当时最革命的石油战线当过一个月的翻砂工。他发现工人们每天只干三四个小时的活儿,有人多干了,就有热心的师傅劝他注意群众影响:你这样干可能提高定额,连累大家,群众会对你有意见。后来他在大港油田干活,以中上等速度干两个小时,师傅就过来制止,说一天的定额已经完成。他大惑不解:最先进的阶级为什么也偷懒怠工?
  回顾这一段经历,吴思惊奇地发现:意识形态把普通人描绘成精神最干净、最关心集体、最大公无私的圣人集团,抬高了他的期望值。可是现实与从书本上学到的,远远不是一回事。他中学时代在心中构建的教条图景,接触农村实际后,遭遇重创,他无法分析原因,甚至无法表达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重创。
  
  关闭后又开启的高考之门
  
  吴思曾经在公社大喇叭里放出大话:“招工不走,招生不去,永远扎根在贫下中农的心里。”这句大话给吴思在农村当大队书记、升官,预留了一条路,却完全堵住了进工厂和上大学的路。一个和吴思同样肩负重任的知青朋友劝他:“我试着扎根了,但发现心里是一片沙漠,你扎根其中也无法成活。”这个人后来考上了清华,可是吴思的大话余音缭绕,报名高考无异于自打耳光。他咬紧牙关,不理父母的请求,不报名,不复习,默默抵制了那年的高考。伙伴们去公社交高考报名表的时候,吴思正爬在树上打核桃。秋色西来,天高云淡,吴思胸中激荡着自我牺牲的悲壮感。
  1978年,社会大变动的各种迹象越来越显著,大队书记和公社负责知青工作的副书记先后找吴思谈话,表示支持他参加高考。吴思表面上显得不太情愿,答应考虑考虑,暗自却高兴有这个就坡下驴的机会,自欺欺人地想:上大学也是为革命,本事大了可以对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1978年秋,吴思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考分到达村里的时候,人家跟他说,你的分数特高,赶快去看看。他不动声色,回到宿舍取出镰刀去看秋。所谓看秋,就是秋收季节,总有人偷东西,大队要派个最愣的人去看护。吴思拎着镰刀往村外走,走到没人的荒地,按捺不住一口气跑到山梁上,大气不喘,蹦得老高。
  
  触及现实的“内部规章”
  
  
  1982年大学毕业后,吴思被分配到《中国农民报》(后改名《农民日报》),先后任记者、编辑、总编室副主任、群工部副主任、机动记者组记者。一封读者来信说,开封地区农业部门领导大量批条子,把按计划分配的平价化肥批给自己的私人关系,私人关系再转手。当时化肥的分配也有一套规矩,农民交平价粮,国家平价收购,国家作为回报也给了平价的化肥。可是农民说我们买不到平价的化肥。他们一行三人到开封去调查。一户一户的问,农民几乎都说买不到,跟队干部关系好的说见到了,在队长和会计那儿。他们从上到下往下查,省农资公司、地区农资公司,一直到县,每一层都往外批条子,大官小官谁批多少,都有规矩,大家都知道分寸。化肥一路批下去,到了农村,就好像水管一路滴漏,到了家里拧水龙头,只剩下两滴,一滴滴到了队长家里,一滴滴到了会计家里。其实,这是后来司空见惯的“双轨制牟利”和“权力寻租”:政府压低价格,制造出一大块利益,这利益本属于民众,但官员运用权力把它拿走了。采访结束时吴思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种种的文件后面,实际上存在着不成文却获得广泛认可的规矩。吴思非常想找一个词来表达这种现象――有一套东西在支配着社会的运行,支配着资源的分配,那套东西既不是文件上写的,也不是市场的规矩,那是什么?当时他挖空心思找这个词,第二天见报时吴思用的词叫“内部章程”,那是吴思第一次努力把这种现象表达出来。
  
  一场官司引发的史学著作
  
  1992年吴思在《农民日报》工作时,副刊想连载一部作品。报社鼓励吴思尝试写个三五万字的东西。吴思把陈永贵的所有材料看完之后,发现这些材料足够写一本很像样、很完整的书,于是吴思独立写作完成了第一本书《陈永贵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国的试验》。
  2002年4月,《北京青年报》连载了《陈永贵沉浮中南海》,北青报一连载,社会影响大了。书中提到陈永贵参加过日伪特务外围组织“兴亚会”,当过大寨村伪维持会的代表。陈永贵的夫人和儿子告吴思无中生有,杜撰情节。
  吴思认为他的证据是确凿的,而且几个证据之间互相支持。例如当时山西省革委会主任、省委书记谢振华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写道,在审查九大代表资格期间,陈永贵曾经向他哭诉,说自己参加过“兴亚会”,当过伪代表等。陈永贵的长子在《我的父亲陈永贵》的文章里也写道,他的父亲当过伪代表。他说,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客观上保护了大家。但法庭一审认为,吴思提交的四条证据权威性不足,不足以证明陈永贵参加过“兴亚会”、当过伪代表。
  一审败诉后,吴思请了名律师莫少平,补充了新证据,其中有县志的材料,还有一份1980年中共中央转发中组部,《关于陈永贵同志历史问题的审查结论》的文件,结尾处有陈永贵自己的签名。吴思书里面提到的陈永贵的历史问题,这份文件里都有,而且讲得更具体。但是,二审不提县志材料,对中央文件也不予评论,坚持认为吴思在引用当事人回忆的时候缺乏考证,坚持判吴思败诉。吴思不明白,几个当事人写下亲见亲闻的事情,并且彼此支持并无矛盾,还要让后人如何考证,还能找谁去考证。可是最后中级人民法院又判吴思败诉。
  输了官司的吴思损失了两万元,顶一年的工资了。可这对吴思未必是一件坏事,吴思从那时起开始潜心研究司法和历史,对某些社会现象进行深入思考。
  
  潜心读史后的一举成名
  
  1993年,吴思出任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桥》杂志社副社长兼中文版主编,后来又在香港一个传媒集团的下属公司编了半年书。其间他还当过半年《东方》杂志筹备复刊的执行主编,炒过两年股,写过一年小说。除了炒股,其他事他都没干好。于是开始静心读史。从离开农村上大学,到在报社参与调查“内部规章”,吴思从理想到理论再到现实,思考着,挣扎着,与其说是关注中国历史,不如说是希望对中国社会和历史做出准确解释。
  《农民日报》的一位老领导拉吴思去《炎黄春秋》杂志,这种历史杂志正合吴思的心思,于是就在潜心读史中找到了安身立命之处。
  
  吴思研读《万历十五年时》,有个问题一直困扰他:明朝朱元璋反腐力度很大,动辄杀头,杀人如麻,把皮剥了填上草,挂在大堂,警示贪官,为何腐败仍一再蔓延,到后来朝廷垮台了?吴思隐约感觉可以用“内部章程”或类似的概念来解释。揪着朱元璋时期的明朝仔细看了个究竟,这个模模糊糊的概念渐渐清晰了,觉得可以写一篇文章。他写了第一篇《当贪官的理由》,意犹未尽,又接着写了五六篇。那时他对历史读得深入,量越来越大,欲罢不能,思考也越来越深入。在描述了造就潜规则的力量后,他继续追究隐藏在各种规则深处的规则,终于,他看到了决定规则的规则――“潜规则”。当吴思找到“潜规则”这个词时,困惑他多年的问题一下子迎刃而解了。“潜规则”一词帮他找到“潜规则”的观察角度,读史时就开始留心那些不明说的规矩,即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实际上也起到支配中国社会运行作用的规矩,眼前豁然开朗。
  再看《万历十五年》,便发现作者黄仁宇绕来绕去一直想说明白的,正是这“潜规则”。
  有了独特的观察角度和理解重大历史变革的感性基础,吴思形成了对重大问题的直觉,因此就有了拿出自己答案的勇气,他写出了《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潜规则”一词的贡献在于,它提供了解读中国社会的新视角,也是一种新工具。通过一个高度概括的词语,历史上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官场运作规则,有了“明白”的解释,从而形成一套有别于“正史”的新话语模式。此后的《血酬定律》、《隐蔽的秩序》,更让沉默多年的吴思成为当红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