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叔平:红色资本家的破冰人生】 红色资本家是什么意思

  2009年9月14日,九十一岁的经叔平先生逝世。作为中国现代民族工商业者的优秀代表、中国民营经济的破冰者,他的离去激起了人们对他的无限怀念。   1918年7月,经叔平出生于浙江上虞一个富商之家,其父在上海办有纱厂。
  十六岁时,怀抱当一名记者理想的经叔平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新闻系。毕业后,经叔平本打算赴香港某新闻社应聘记者,因路途遥远迟到一步未果,不想却由此成就了他的实业报国之路。经叔平随后来到父亲的上海新中实业厂当副经理,逐步进入商界,先后担任上海华明烟厂副经理、经理和上海华成烟厂经理等。新中国成立后,经叔平积极投身到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先后担任上海卷烟联合生产销售公司总经理兼上海卷烟同业公会主任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并响应人民政府的号召带头对自己的家族企业进行公司合营,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做出了很大贡献,与荣毅仁一样成为“红色资本家”的代表人物。
  1952年,全国各地组建工商联,三十四岁的经叔平出任上海市工商联副秘书长,几年后即因工作突出被调至北京任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一干就是十余年。“文革”期间,经叔平遭受冲击,一家六口分散在六地,从此逐渐淡出了世人的视野,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在荣毅仁的力邀下再度出山重拾经济工作,孰料却石破天惊地从体制内开拓出了一条让世人为之赞叹的“破冰”之路。
  
  结缘公关传美名:变身经济大使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时任国家副主席的荣毅仁受邓小平的委托筹建中国国际信托公司,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好友经叔平,于是登门请贤。本已准备在家颐养天年的经叔平,就这样在六十岁这年重新出山,开始了二次创业。
  中国国际信托公司的重点工作是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而之前先后在企业和行政部门任职的经叔平又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国际贸易、国际法律和国际会计方面的宝贵经验。因此,在参与筹建中国国际信托公司的过程中,经叔平当仁不让地挑起了起草公司章程、管理办法以及业务计划等重中之重且刻不容缓的工作。工作虽然繁重,但经叔平对“还能够发挥余热”感到非常满意,总觉得浑身上下有着使不完的劲儿。
  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公司成立了,经叔平出任常务董事、副总经理兼房地产部总经理。
  在第一次董事会之后的记者招待会上,一位外国记者拦住了刚刚作完报告的中国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荣毅仁,问:“荣先生,请问贵公司哪一位是负责公关的?”立时,荣毅仁愣住了:公关?这个词怎么听着好陌生哩?好在,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赶紧指着正在台上主持会议的经叔平说道:“喏,经叔平先生就是我们的公关。”事情也偏偏如此凑巧:两个人的一问一答恰好被不远处的香港《大公报》记者听到了,于是第二天的报纸上即刻刊出了“中国第一公关――经叔平”的新闻,硬是给经叔平“扣”上了一顶“公关”的帽子。
  说实话,虽然早年曾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新闻系,但经叔平也不知道“公关”到底为何物,然而“事已至此”也只好“怅然接受”了。不过,也正应了那句老话:歪打正着――虽然不懂“公关”,但经叔平却懂得新闻原理和信息传播,因而在和别人谈话的时候就格外注重技巧和方式――不但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而且深知不和别人争执的妙处。也正是这些特点反倒使他成为一个绝佳的公关人才:有一次,中国国际信托公司和美国BII公司合资成立了一个食品公司,购置了一块地皮准备来建厂房。谁知,当地人把树木砍掉之后却堆放着不管了,认为可以拿来抵占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为这事,双方几经谈判,却始终没个最终的结果。后来,经叔平知道了,就亲自出马和对方“谈判”――进得门来,啥话也没说,咧嘴就嘿嘿地笑开了。就是这么一笑,立刻缓和了原本紧张、僵持的气氛,也让对方感受到了真诚和实意。在这种轻松和睦的氛围中,经叔平有理有据地做了一些沟通工作,最后妥善地解决了这起“纠纷”。
  随着工作的逐步开展和深入,经叔平也慢慢地认识到: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外国企业要进入中国,都有一个适应和调整的过程,运用公共关系职能就能使企业很快地融入当地的市场;再者,中外企业双方要想在资源、信息和分工合作方面实现利益最大化,必然要产生交流与合作,公共关系在这其中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因而,他就愈发自觉地充当起了“公关人”,积极促进中国社会多方面的交流、沟通与协调。
  1981年,在经叔平的积极奔走下,中国国际信托公司成立专事“引进来走出去”事务的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他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从此,经叔平开始不辞辛苦地频频出访海外,每到一处即大力宣传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同时也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形势和发展状况详细记录然后及时介绍回国内,慢慢地使得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个重要窗口。
  1989年,为了帮助上海迅速赶上世界进步的步伐,经叔平向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朱?基建议:“聘请外国著名企业的领袖人物当顾问,为重振上海雄风出谋划策。”在获得批准之后,他跑前忙后地牵线搭桥,很快请来了二十一位来自世界十一个国家的企业巨头,并组织召开了“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开始为上海市的改革开放建言献策。
  
  金融市场大手笔:缔造民生银行
  
  1993年10月,经叔平当选为全国工商联主席。
  此时的中国,民营经济正从国民经济的必要补充上升为重要组成部分。此前,在许多公开场合,经叔平都畅谈了发展民营经济对中国经济的重要作用,但也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深表担忧与焦虑:这边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艰难,那边是地下钱庄和非法集资等日益猖獗,而国家银行则把主要精力用在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而没有余力为民营企业服务,有没有个好的法子来解决这一矛盾呢?
  想来想去,经叔平慢慢地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一个月后,在当选为全国工商联主席后的第一次大会上,经叔平顺势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一直以来,大家都认为‘借贷无门’是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这里,我愿意与大家一起做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办一家银行,着重帮助民营企业融资。”
  话音还未落下,整个会场就乱成了一锅粥。有的说:“什么?办银行?这可能吗?”有的说:“理是这么个理,但根本实现不了的啊!”还有的说:“让我们来办银行,岂是一个‘难’字了得的?”静静地听了好大一会儿,经叔平坚定且自信地鼓舞着大家:“各位,困难是有的,但只要我们一起努力,相信就一定能够克服……”
  散会之后,经叔平把工商联的两位资深“笔杆子”请到了家里,翻来覆去地推敲了整整七天,终于拿出了一个有理有据有节的“方案”来:由全国工商联牵头,成立一家以工商联内有实力的企业家为主要股东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为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而且,为了进一步陈述方案的可行性,经叔平还在给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朱?基的信中这样写道:“要把一个大的国家银行进行改革以支持民营企业动作太大,不如先从一个小的银行开始‘试验’。如果行,说明这条路可以走;如果不行,一家小银行影响也不大。”
  方案呈报上去了,经叔平忐忑不安地等待着。
  很快,朱?基的批示就送了过来,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但足以让经叔平兴奋不已:“请人民银行予以考虑。”
  欢喜过后,经叔平就开始带着全国工商联的一干人马奔波于相关部门之间了,主要的工作就是“说服和解释”:为什么以民营企业投资为主?为什么不能让国家做大股东?磨破了嘴皮,全国工商联终于在1995年5月拿到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许可证。
  有了“准生证”,接下来就是着手筹备的活儿了。
  1996年1月12日,中国第一家非国有控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正式挂牌开业。消息传出,欢呼者有之,谨慎者有之,提防者有之:欢呼的多半是民营企业,认为自己终于有了一个靠山;谨慎的多半是学院派理论家,认为民间力量入主金融领域前途尚未可知;提防的多半是各大国家银行,认为工商联牵头创办的民生银行是来分抢市场份额的。对此,经叔平清醒地意识到:无论如何,民生银行必须活下去,而且是好好地活下去。于是,在民生银行诞生之初就积极大胆地探索全新的经营机制:对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以发起人方式募集股本,产权清晰并且多元化;对外,打出“民生银行要见死不救”的口号,贷款的时候,对于那些明明没有办法的企业以及一定要死掉的企业决计不做“老好人”。
  此举使得民生银行很快站稳了脚跟。对此,有人评价说,经叔平的“内外两手”可谓是“左右开弓”,看似“大胆冒险”和“触犯众怒”,却有力地保证了中国民生银行的活力和极大地降低了中国民生银行的风险。而且,尤为有意思的是,“见死不救”还慢慢地被其他国家银行拿去当起了挡箭牌:“就你那企业,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再扔钱也是白扔,还是让它死掉为好!”
  可以说,就像是呵护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经叔平对中国民生银行倾注了大量的汗水和心血,用他自己的话说也就是:“唯恐有什么闪失,怕不好向中央和股东交代。”因此,无论全国工商联的工作多么繁忙,他始终不肯怠慢民生银行的工作,除了及时出席“董事长”应该出席的会议之外,还经常挤出时间到各地分行去视察工作,至于金融业内的动向更是天天高度关注。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成为不是最早提出申请却是第一个上市的银行。
  
  参政议政进箴言:力推私产入宪
  
  在尽心竭力地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身体力行之余,经叔平还领导着全国工商联积极认真地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这不,呼吁加强私有财产保护就是其中的典型一例。
  1998年3月,经叔平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也就是在这一年的政协会议上,由经叔平率领的全国工商联代表团将一份题为《关于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财产的合法权益》的提案作为第一号团体提案递交给全国政协。
  在经叔平看来,就像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大力推行和保障一样,任何一个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也和国有财产与集体财产一样“神圣不可侵犯”,因此必须得到法律的认可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尽管此次会议并未对该议案进行讨论,但这份最早关于“私产入宪”的提案却被誉为“开共和国历史先河”。
  2002年的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经过充分准备的经叔平再度率领全国工商联提出了关于保护私有财产的一号提案,并且提出了一系列修改宪法的具体建议。这一次,私产入宪的提案终于得到了积极的回应,中央成立了专门的修宪领导小组。很快,2004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最终通过宪法修正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被写入宪法。从此,中国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从一般民事权利上升到了宪法权利,开始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认可与保护,当然也对此后的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提供了新的依据。
  如今,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已经把“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保证私产入宪”列为改变共和国面貌的标志性事件之一。只是它的呼吁者与推动者却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前夕驾鹤西去,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让我们深切怀念经叔平先生。■
  (责任编辑/金 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