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抢抓机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工程,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城乡安居任务,城乡群众的居住条件得以显著改善。
住房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到国家各类住房保障补助资金8.5亿元,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进城务工人员周转房和新市民公寓,积极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着力解决不同群体的住房困难。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严格实物配租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全区共开工建设廉租房14070套,建设经济适用房153.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2447套,限价商品房1032套,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9170户,对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46958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了住房保障,超额完成了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住房保障任务。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配套标准、责任考核机制、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等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中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2010年2月,李克强副总理在自治区视察时指出:“宁夏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做了有益探索,解决了‘夹心层’的住房问题,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了整体设计,具备现代功能。”2010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第58期《工作情况交流》刊载了题为“围绕住有所居目标,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文章,宣传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经验。
农村住房建设成效显著。把“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两大工程作为改善民生、建设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以规划为龙头,以特色为灵魂,把新村建设与旧村综合整治相结合,坚持由分散向集中转变,自然村适度向大村庄集中,边远村庄向小城镇集中,城郊村向沿黄城市带集中,把危房改造与生态移民、产业发展相结合,同步配套水、电、路、气、太阳能等基础设施,示范推广抗震节能新农宅,农村住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区被确定为全国建材下乡两个试点省区之一,争取到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6亿元。开展了“村校合作”“村企结对”等活动,选拔4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动员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捐助资金360多万元支持两大工程建设。全年共建设新村40个,综合整治旧村433个,改造农村危房3.38万户,新建抗震节能农宅1000多户,全部超额完成了任务。同心县、原州区、海原县地震防御区、洪水受灾区6000多户困难群众的危房提前实施搬迁改造,已建成2717户,部分群众已入住。硬化村庄道路568公里,敷设给排水管道309公里,栽植各类树木15.66万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3853户,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文图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