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民宗教与公民宗教] 公民与臣民

  在国家要成为宗教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之前,国家权力处之泰然的情况下,“公民宗教”,谈何容易?      日本是一个谜,日本宗教更是一个谜。对日本宗教一信仰关系的理解,或许能够给日本解谜提供一些帮助。
  实际上,日本的独特之处,主要是它的天皇制度与神道信仰,以及由此而展开的天皇与国民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国家权力的主体层面,这是政治性的;但在其信仰结构上,这是宗教性的。在日本,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像天皇及其皇室那样,能够彻底贯穿着日本社会的价值共同体责任意识。唯有天皇与皇室,才是日本社会共同体的信仰象征。
  日本现代著名的政治学家丸山真男曾经认为,日本的国家乃是其绝对性的价值源泉。这就是说,日本国家之所以是绝对性的价值源泉,关键在于它的宗教性,而非它的政治性。因此,日本人服从国家有如信奉神灵,具有宗教信仰功能。日本天皇的威光,如同上帝的神意那样惠及万民。日本人对天皇的崇拜和服从,不仅仅是对于国家统治的崇拜和服从,同时也内涵了宗教性的敬拜和忠诚。
  
  天皇与上帝
  
  在此宗教语境之中,西方的基督教进入日本,实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东西冲突问题。就其本质来说,这就是崇拜天皇与敬奉上帝、保持国粹与信仰基督教的冲突。因为,日本的基督教徒不可能把上帝与天皇并列。为此,日本人从明治维新以来,就一直有出自不同立场的排耶议论。狭隘的国粹主义、自命不凡的国家主义,均存在着对西方基督教的批判和排斥。
  明治时代著名的内村鉴三事件,拒绝敬拜天皇签发《教育敕语》,就是这类冲突的集中表现。内村鉴三自称有两“J”崇拜,一个是日本,一个是耶稣。尽管一度遭受日本舆论的严重批评,但是他希望把上帝信仰与他对日本的民族性崇拜整合起来的个人努力,却意外地成为近代日本建构天皇崇拜与信仰上帝、这样一种双重信仰结构的宗教社会运动。
  
  于是,西方基督教本来具有的教会与社会之间的二元对立结构,在进入日本社会的同时就逐步被消解了。“信教自由”与“皇位万岁”齐呼,“全知全能的上帝神意”与“我天皇陛下的仁政”并列。“教堂不敬天皇”的深层矛盾,展现在一个日本民族的政治、民族、宗教诸项信仰之中。所以,无论是明治时代的天皇制国家,抑或是二战时期的绝对天皇主义,还是二战后的象征天皇主义,基督教在日本的待遇始终是,耶稣之道服从于以天皇崇拜为中心的皇国之道,必须“通过遵从皇国之道来贯彻信仰,应当各尽其责扶翼皇运”。
  虽然在日本本土化了的基督教及其神学,对于日本的天皇制、对于日本国民无不信仰的神道宗教,表示了最大的亲近,同时也表达了最大可能的神学诠释,致力于建构一种日本特色的神学信仰结构,但当他们把天皇与国民的关系,视为上帝与人的人格性关系的象征表达的时候,日本基督教徒对于上帝的顺服,就等同于国民对于天皇的服从方式了。基督教徒也把天皇视为集结国民力量的东西来加以尊敬,把国家的独立与发展当作天皇的恩惠来接受。因此,基督教就转换为明哲保身的、陷入了与国家主义相互适应的迎合主义。基督教成为自我辩护性的宗教。至此,西方基督教在现代日本的本土化过程,就大致可以划上句号了。
  
  礼仪之争
  
  联系中国信仰及其西方基督教东渐入华历程,人们不难看出中日社会所共有的宗教特征。
  它们基本没法具备至上神的崇拜体系,只能是对某种“现人神”的崇拜和信奉,以及由此而建构成为国家化的“祭政合一”。它们并非一般的政教合一制度,因为宗教不成体系,难以被称之为“教”。国民的信仰实践方式,只能以天皇、天子作为国家神圣的信仰对象,而皇室及其权力代表,就是该民族信仰的最大祭司,把持了国民的基本信仰。
  神道教、儒教或天皇、天子崇拜的宗教信仰结构,不是国教却胜似国教。它们依赖的,不是宗教组织或宗教教义,而是现实的国家权力及其秩序。为此,如果要改变这两个国家的宗教信仰结构,本质上就等同于要改变这两个国家的权力结构了。
  明治年间日本发生了“内村鉴三不敬事件”。明治二十四年,也即1891年1月9日,在东京第一高等中学校的开学典礼上,基督教徒、教员内村鉴三在学校的“敕语奉读式”上,对大厅正中摆放的天皇签名的《教育敕语》只点了三下头,没有鞠躬“拜礼”,当校长提醒他这是不敬时,他还声称“小生自有小生的立场,何为辞仪!”于是学校以“不敬”、“无礼汉”的罪名将之解聘。
  其时,《教育敕语》颁布不过一年。《教育敕语》阐明日本“国体之精华”乃忠、孝二字;国家道德之本就是教育之本,也即教育以培养忠臣孝子;德育教育在于造就“义勇奉公”的“忠良臣民”,以“扶翼”天皇。实际上,几乎拥有和当时日本宪法同等地位的《教育敕语》所体现的是日本的传统道德观念,但其核心却是通过神道价值将天皇与国家合而为一。
  那么,“内村鉴三不敬事件”及其引发的一系列拒绝基督教进入日本社会――文化的事件,正就是日本式的“礼仪之争”,并极其类似于中国明末清初的“礼仪之争”。当然,引发这一冲突的,在日本是天皇制与神道信仰,在中国则是天命、圣人、祖宗等“三圣”崇拜。然其本质却无二致,即本土信仰结构与崇奉上帝一神的基督教信仰之间的冲突。
  所以,日本的宗教惯习,实与中国很接近、很类似,真正的一衣带水。在某种程度上,了解日本宗教亦能对中国宗教的了解,具有异曲同工之效。公民宗教
  不过,认真阅读过杨熙楠、铃木正三主编的《现代社会转型中的天皇制与基督教》一书后,笔者发现日本基督教徒的某些认识,其实是难能可贵的。
  他们认为:国家必须价值中立,教会才能成为教会。国家如果要真正地完成自己的使命,就必须以放弃让自己成为宗教的想法为前提。其中的问题,不在于国家是否能够自称为是“基督教的”,而在于国家是否能够真正承担着经由上帝所给予的价值托付。这样的话,教会本身会努力成为好的教会,国家也能够努力成为一个好的国家。
  日本的基督教徒已经从历史之中获取了教训。他们在认真思考:一个国家之中,什么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一个国家,如果是一个开放的国家的话,它能够以宗教信仰作为它的价值基础吗?
  平心而论,日本基督教获得的这一历史教训是相当深刻的。其以绝对天皇主义为基础而构成的日本军国主义,不就是以宗教作为它的价值基础的吗?当时的日本基督教坚持要从天皇与国民的关系之中,孕育、建构出上帝与公民的关系,同时也执意坚持,日本人为了充当亚洲的盟主,日本人要成为大国民,除了依赖基督教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好依赖。与此同时,他们还在思考基督教如何进入日本社会,建构日本式的“公民宗教”。
  从宗教社会学的理论来看,一个基督教社会,未必就意味着国民教会。唯有地方教会才可能是国民教会;教会与社会的关系,正如一个人灵魂与身体的关系那样,如其为社会大多数成员所予认同,才有可能被称为“基督教社会”。在此社会之中,所有社会成员如果都能承认-―基督教信仰为其社会共同存在的理由、价值基准及其理想目的,那么就可以大致构成一个“基督教社会”了。至于所谓的“公民宗教”,由此才能成为可能。否则,就是国民宗教,而非公民宗教了。
  可是,在国家要成为宗教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之前,“公民宗教”的问题,谈何容易?传统的国民,实际上就是臣民。臣民的信仰,只能是对天皇的崇拜,只能是臣民宗教;即便是国民宗教,亦是皮毛之谈。没有公民社会,没有公民,何来的“公民宗教”?国家权力处之泰然,一个上帝信仰,如其奈何!